03.04 打車出意外真的都是滴滴的錯嗎?你怎麼認為?

L60


湛小告為你解答:

事件回顧:事發5月5日,鄭州空姐李某搭乘滴滴順風車前往車站。於5月6日凌晨遇害,5月8日,空姐屍體被找到,下身赤裸,大動脈被割破,身中二十多刀。

然而,時隔110天,再一起發生了一起搭乘滴滴順風車乘客遇害的消息。8月24日,溫州樂清女孩趙某搭乘滴滴順風車前往樂嘉縣。在行車途中,趙某向朋友發生“救命”短信後,隨即失聯。家屬報案後,警方在25日凌晨4點多,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據悉,該滴滴司機已經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將並殺害的事實。

據某新聞網報道,之前空姐遇難時,滴滴官方曾出示公開道歉信。但是現在無論是在滴滴的官方微博還是微信公號裡面都已經找不到該道歉信了。毫無疑問,滴滴刪了。公開道歉信就這麼一點點的有效期?把公開道歉信刪了就不存在那回事了嗎?

如果一個企業的道歉或者是賠償,只是為了“暫避風頭”,以一時的低姿態試圖掩蓋社會的輿論和譴責。那麼平臺的監管漏洞永遠得不到真正的彌補。空姐遇害案,滴滴真的得到了教訓嗎?那麼此次樂清女孩遇害就是最好的回答。

具有網友稱:沒有私家車也可以跑滴滴。沒有車怎麼跑?可以向公司租,這裡的公司是指哪個公司就不明說,一個月租金4000塊錢。一個月除掉滴滴平臺百分之30的提成。如果是全職跑滴滴,一個月下來司機也能賺個萬把兩萬塊錢。當然,最主要還是要看你接單量的多少了。這是滴滴快車的。當初,滴滴打的廣告語是:私家車再利用。實際上卻幹著“黑車”的勾當。起初是有車的車主可以順路接人,可以賺點外快。很多司機都加入了進來,但是現在呢?滴滴幾乎把網約車壟斷了,什麼人都可以成為滴滴司機。這樣是對用戶的安危極其不負責任的。

很重要的一點還是平臺的監管不到位,用戶的生命安全是重中之重。\t如果滴滴平臺評估了順風車的車輛、駕駛人的安全情況後,感覺無法保障消費者出行安全那就應該中止此項業務。而不是每次出事之後,賠償一百萬,平臺整改就了事了。

在此,我想問滴滴平臺幾個問題。第一,為何上次空姐遇害的整改沒有見到成效?第二,滴滴平臺拒絕提供司機的信息合理嗎?第三,樂清女孩遇害案發前一天,該涉案司機被投訴舉報為何沒有處理?

滴滴出行雖然方便,但是還沒到非缺不可的地步。兩次順風車乘客遇害,終究起原因還是滴滴內部存在著問題的根源。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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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滴滴事件之樂清女孩被殺,武漢司機群之後。正規的滴滴司機們感受到了威脅。

這是我在今年9月份,乘坐滴滴快車的時候一個司機跟我聊起的。這裡姑且稱他為A先生。當時這位A先生對樂清女孩被殺事件,對當是的施暴者嗤之以鼻,並表明由於這些不好的司機行為,從而影響了自身的金錢利益。並且表明,施暴者腦子不靈清,竟然對法律意識如此單薄!開滴滴,作為司機,是為求財,並且是國家可以讓我們有更多的收入,從而提高自身收益,亦可緩解環境問題。A先生在看過新聞後,也對滴滴平臺的客服回答表示無語。如此緊急的事態,竟是如此這般的態度。 此事件,也表明了滴滴公司,在客服工作方面事宜安排的缺陷!以及對事態嚴重性的預警較差。

不管怎麼說,發生在這個平臺。那麼平臺就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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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車,我可以跟你一起拼命噴滴滴,讓他關,讓他倒,對我的出行沒有影響,可是你們有些沒車的人,說實話,擠兩天公交,騎兩天共享,再攔幾天的士,就會想起網約車的好,錯的不是網約車順風車的想法,而是滴滴這破公司的管理。壟斷後叼的不行,才會這麼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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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的太過於絕對,自然也不能說全是滴滴的責任,只能說滴滴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滴滴順風車司機,屬於滴滴公司的人,而每起事件都是在滴滴業務過程中作案,所以滴滴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滴滴順風車的管理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了每一起案件的發生,像“空姐姦殺案”,“樂清女孩姦殺案”,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滴滴順風車司機有預謀的姦殺,而樂清女孩姦殺案提前其實有了預知,可是滴滴平臺自身並沒有重視,才導致了慘案的發生。在樂清女孩姦殺案後,滴滴終於坐不住了,緊跟著宣佈全面下線滴滴順風車業務,並且公佈了自查公告,公告內容如下:

對於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一事,我們謹向公眾公佈以下內部自查進展。

公司經討論做出如下決定:

1、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

2、客服體系繼續整改升級,加大客服團隊的人力和資源投入,加速梳理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等機制;

3、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順風車上線的三年多時間裡,有幸服務了十多億次出行。很抱歉順風車不得不暫時下線,因為我們的問題,讓大家失望了。

隨著服務體量的增大,我們的安全管理和處置能力也面對巨大的挑戰,特別在潛在風險識別、流程制度設計、快速響應等方面有許多亟待改善的地方,我們誠懇接受公眾和監管部門的批評。

在此次案件中,涉案車主提供註冊的證件信息齊全,且經過審查無犯罪記錄並在當天接單前進行了人臉識別,但我們的客服處置流程仍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沒有及時處理之前的用戶投訴,在安全事件上調取信息流程繁瑣僵化。就這次沉痛教訓,我們懇請與警方以及社會各界探討更高效可行的合作方案,共同打擊犯罪,更好地保護用戶的人身財產安全。我們也希望能聽到社會各界的建議和經驗,如何在保護用戶隱私的同時,避免延誤破案的時機。

我們計劃邀請公眾及相關專家參與到平臺監督中來,並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持續公佈內部自查、整改及社會共建的進展。感謝警方快速偵破案件,使兇手得以伏法。再次向受害者表達最沉痛的悼念,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沉痛的歉意。

雖然滴滴總裁出面道歉,這是應該的,滴滴宣佈叫停滴滴順風車業務,這也是必須的,可是這只是一種補救措施,並不能抹去自身的錯誤,打車出意外是直接在滴滴派單的情況下發生,並不是這些人下班後的私自行為,我們可以理解成在滴滴正常上班時間段,並且屬於公司業務時間段發生的案件,對於滴滴來說,他們就必須得負責任,也可以說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


滴滴作為服務行業,其公司的管理機智混亂,對於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形同虛設,最直接的可以從樂清女孩姦殺案看出,提前一天該司機已經表現出對另一名女性圖謀不顧,該女士及時發現才避免被害,該女士在給滴滴平臺投訴後,滴滴並沒有第一時間做出解決方案,而是在第二天繼續給該司機派單,這就助長了該司機作案的動機,所以滴滴的管理制度上可以看出來有多混亂。

滴滴的錯誤是直接的,但也不能說是全部,因為這裡的錯誤還有一部分原因可以歸於犯罪嫌疑人,剩下的錯誤那隻能說都是滴滴自身的。


珞珈社


1.作為平臺滴滴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審核和註冊機制更完善。安全求救機制更完善,克服機制更完善可能會避免了悲劇了發生。

2.此次時間主要是大家對滴滴客服的不作為感到憤慨。所以說平臺責任不可避免

3.個人安全意識急需加強尤其是女性朋友。結伴而行,常用求救辦法,穿著不暴露,遇到突發事故保持冷靜。

4.社會安全機制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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