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有人說,拐賣兒童就應該判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深深美服飾


近些年來,拐賣婦女兒童案件屢有發生,一部分喪心病狂的犯罪分子為了獲得不法利益,竟然打起了孩子和婦女的主意。經常在電視和網上看到尋親的新聞,失去孩子的父母痛不欲生,有不少家庭為了找尋至親骨肉傾家蕩產,我相信每一個人看到這裡都會對人販子充滿了憤怒。用隔壁大媽的話說:“這幫挨千刀的人販子,缺了八輩子大德了,警察抓到他們就應該千刀萬剮了!”

曾經有一天深夜睡不著,在今日頭條上看了一段孩子被拐跑,父母持續尋子的視頻,然後在相關視頻中看到了天亮,自己也被被拐孩子的慘狀、失去孩子的父母的那種撕心裂肺刺痛了。可憐天下父母心,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而童年是一個人最無憂無慮的美好階段。對於拐賣、偷盜兒童的人販子,必須處以極刑,而且是那種已經核實立即執行的刑罰。在我看來,讓這些人販子多活一天都是浪費,都是對被拐孩子和孩子父母的不負責。

在新浪微博或者朋友圈,經常有網友和微友發佈兒童或者中學生丟失的事件,真心覺得這是一種傷痛,無論是對失蹤孩子的焦慮,或者是對孩子父母的那種同情,更多的是對人販子做下違背倫理道德、觸犯刑法的行為的一種切齒之痛。每個人都有為人父母的時候,將心比心,自己的孩子是孩子,別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呢?為什麼要去拐賣別人的孩子?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和未來,人販子拐賣孩子就如同掘人祖墳斷其根的陰險行徑。這種奪人所愛的行為,從拐賣那一刻起,也許就把別人的家庭毀滅,當真是罪無可赦!

作為過來人,深感一個孩子的童年是多麼美好,是多麼的彌足珍貴。可是那些靠拐賣孩子換取金錢的人販子給的是傷害,而且是一生當中最深的傷害:讓幼小的孩子從此背井離鄉,遠離父母,居無定所,輕則傷殘,重則失去生命,陰陽相隔,悲痛不已,有的家庭一輩子都沒有走出這樣的影響。記得之前看過一個視頻,講的是一個拐賣兒童的團伙,將被拐來的孩子關在小黑屋裡,只給饅頭和涼水。等買主來了讓其自行挑選,甚至挑選後送到醫院,直接挖掉眼珠,這就是赤裸裸的交易啊?可憐孩子從此以後成為一個看不見世界的盲人。

即使成為盲人以後的孩子依舊沒有得到自由,會被監視著在街頭行乞,為人販子賺“黑心錢”,利用孩子的缺陷欺騙過往的行人……你們說,人販子該不該死?

現實裡悲慘的故事已經不少,教訓真的很無情。前天還有個在公安系統工作的大學同學在朋友圈發佈尋人啟示。所以請各位朋友,保護好自己的孩子,特別是小孩子,莫讓電視上丟失孩子的故事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放下手裡的手機,牽好孩子們的手,千萬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大意,讓孩子慘遭人販子的毒手,因為孩子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時候,我們就是他們的最強保護傘。

孩子是家庭的未來,是父母的希望,是民族的未來。誰將罪惡的黑手伸向孩子,就是民族和國家的罪人,是孩子父母的不共戴天之敵,必須嚴懲人販子,讓人販子付出最貴的代價,讓他們從這個世界消失,讓他們不再有做這樣壞事的機會,讓其他有此年頭的人引以為戒,唯有嚴懲才是對孩子最大的保護。

真心的祝願每一個孩子都有一個美好的童年,願孩子們幸福快樂,天天六一兒童節!


獨舌視界


死罪!我贊成。對這種人禽獸不如的人就應該有多少殺多少,沒有不!

每天都有兒童失蹤、拐賣。每天就有父母傷心欲絕!兒童,一旦拐賣,就石沉大海,要找回微乎其微。

很多兒童,賣了一家又一家,他們象做生意一樣,賺取差價。對這類罪大惡極的人販子,能不殺嗎?

父母,為了找回被拐兒女,就是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而人販卻把賣小孩的錢拿去快活了。你說,他們有人性嗎?

人販子,手段很多。路上拐,租房拐,校園拐,總之,他們毫無人性,那裡方便那裡拐!

有一戶人家,祖孫三代單傳。前幾年,孩子被拐。爺爺奶奶父母從未在家裡過過一個年,都是在尋親路上過的年。你說,人販子不該殺?

人販子,幾乎都是些好吃懶做之人!拐賣小孩,雖然有些風險,但來錢快,他們才敢挺而走險。

有個叫張維平的人販子,專門租房物色孩子。哪家有外來工的小孩他就在那家樓上或樓下租房,以便於作案。被他拐賣的孩子有10人之多。這種人,能不殺嗎?

人販子周容平,和老婆一起參予拐賣小孩!拐來的小孩上萬塊錢就出手了,說什麼和情人生的不方便留,只圖個辛苦費。真是啼笑皆非!

有些人販子把拐來的小孩砍了手腳,強迫他們上街乞討以養活人販子。你說這樣的人販子不該殺?

對這類人販子,就應該毫不手軟。見一個殺一個,假如判他們3、5年,出來照樣作惡。

打擊人販子,全民都應行動起來,敢於舉報身邊的人販子,讓他們無處容身!

丟了孩子,生不如死!對這些喪滅人性的人販子就該殺。你覺得呢?











英雄拒絕黃昏


我完全贊同人販死刑。因為在中國絕大多數的人販子都是利慾薰心,不擇手段,財迷心竅,將拐賣來的兒童當成發家致富的工具。不是打殘兒童的兩條大腿,就是扭廢兒童的兩隻胳膊,要不就是挖掉你兒童的雙眼,從此,讓你變成看不見世界的可憐蟲,讓你整天跪大街上乞討,要錢、騙錢,服服帖帖的,老老實實的充當人販子的搖錢樹,聚寶盆。因此,我看,這些中國的人販子手段殘忍,道德敗壞,不殺不足以民憤!不殺既對不起全國人民,更對不起失去親人的父母。在此,我建議:希望能在2019年的“兩會”上,對“人販實行死刑”的法律條文予以通過,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人販讓其承擔巨大的代價。

附錄:《罪孽的人販》

我有一個遠親大叔叫劉東才,1980年,大叔生了一個兒子叫劉福,沒曾想到劉福生來就沒福,六歲那年被人販子用兩塊芝麻糖給拐走了,當天夜裡,被人販子拳打腳踢的治服後,便將其兩條腿用鐵鋸活活的、殘忍的給割斷了,然後,人販子用木板車拉著我小弟劉福去洛陽的一座寺廟門口當起了乞丐,要錢。

一晃28多年過去了,劉福依舊幹著“要飯”的老本行,替人販子創造著巨大的財富。在這28年裡,不知小弟吃盡了人間多少苦難,飽受著人販子多少折磨。2016年8月的一天,一場不幸的事情發生了,就在劉福乞討的路上,一輛飛奔駛來的大貨車將劉福撞死在馬路旁邊,人販子以劉福的親生父親為名在冒領劉福的撫卹金時,肇事單位見人販子語無倫次,形跡可疑便報了案,經過法醫的親子鑑定人販子才終於露出了馬腳!

案子終於告破了,但留給人們心中對人販子的深仇大恨和對劉福遭遇的深深同情,一幕幕,一樁樁,令人以淚洗面。然而,人販子的可惡,劉福的可憐,在人們的記憶裡卻永遠揮之不去!

人販子不知使中國多少良家婦女不得安生,不知使中國多少兒童與父母骨肉分離。在尋找親人的路上,不知有多少人淚水已經流乾,不知有多少角落沒走完,找到了是幸運,找不到卻是一生的遺憾!這種遺憾令活著的人牽腸掛肚,令受害者卻是死不瞑目啊!

在此,我要鄭重提醒那些善良的人們,以及和我一樣受害者的親人家屬們,人販子不槍斃國法不依,天理難容啊!


劉年14


拐賣兒童,剝奪了兒童的幸福,也侵奪了為人父母的之權利,總之破壞了整個人類社會最基本單位—家庭的正常追求幸福的權力,阻礙社會進步,說成反社會反人類一點也不為過,邪惡程度不亞於戰爭,戰爭還有正義與非正義之分,拐賣兒童百分之一萬都是邪惡非正義的,反社會反人類大罪,判死刑沒有問題,切盼及早實行。

同時,有種呼籲,將新生兒指紋上網,這個非常好,希望早點實行,有專家說2歲之前指紋不穩定,增加對比出錯幾率,但是另一面也增加了找到的幾率,對比可能出錯,但是不對比,希望更加渺茫。而且,完全可以在2歲後再重新輸入一次,這樣則就更加減少了出錯狀況。好比疫苗,也是不同年齡都會打,錄入指紋這事兒完全可以如此。這要能實現,以後被拐後找到的機會將大大提高。


北玄武


我支持死刑,但不支持立刻執行死刑;我支持死刑,支持1年後執行死刑,而且這1年內一定要最大限度地去折磨人販子,建議讓各個階層中的有愛心的嫉惡如仇的人來進行執行…凌遲,人彘,煮手腳,挖鼻子,凍雞巴…折磨一定要持續進行,一天24小時…一定要讓人販子感受到人間最無恥卑鄙狠毒的折磨手段…


夢醒時分聊C公司


沒有買,就沒有賣。我認為買賣雙方都應該重罪。從源頭堵住犯罪才會行之有效。情節嚴重的必須死刑。要我說只要是販賣人口就判死刑。屢禁不止的要用重刑才能有效。

販賣兒童等於間接的殺了好幾口人。相當於滅門慘案。難道那些人販子不該死嗎?



鳳飛飛6688


人販子讓千萬個家庭撕心裂肺的痛苦一輩子,讓無數個少年兒童成為殘廢乞丐為他生財,這樣殘渣為什麼不槍斃呢?要槍斃!一定要槍斃!!!


手機用戶51183536807


什麼叫有人說,應該大家一同提倡拐賣婦女兒童,必須死刑


魚魚柳小柳


人販子不是簡單的偷摸拐騙,而是社會危害性極大!一一這從網上的群情激奮的與情看來,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人販子拐賣人口,給被拐賣兒童的家庭,造成精神上和物質上巨大損失。這和謀財害命沒什麼兩樣。

亂世用重典。對人販子的姑息和寬容,就是對無數被拐賣兒童和家庭的傷害。國家必須三令五申,嚴打這種販賣人口的罪行。這樣,才能使犯罪分子不得不懸崖勒馬,改弦更張。


弈海飄流


把孩子們傷害如此可憐判死刑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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