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脫貧攻堅丨甘肅省直12個部門負責人為您解讀脫貧攻堅政策要點

脫貧攻堅丨甘肅省直12個部門負責人為您解讀脫貧攻堅政策要點

脫貧攻堅丨甘肅省直12個部門負責人為您解讀脫貧攻堅政策要點

8月21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甘肅省脫貧攻堅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省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任燕順,省農牧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妥建福,省人社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麗萍,省發改委副巡視員朱維昌,省旅發委副巡視員張華,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光亞,省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蘭宏,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姚進忠,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劍,省交通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建勳,省衛生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蔣新貴和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牧原介紹了近期我省出臺的脫貧攻堅政策相關情況。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是怎樣的?對龍頭企業發展有何意見?脫貧攻堅有什麼樣的獎勵辦法?農村危房改造怎麼認定?跟著小布瞭解一下吧↓↓↓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省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任燕順介紹,近日,省委省政府即將印發《關於打贏脫貧攻堅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明確三年攻堅戰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工作重點和保障措施,省直相關部門出臺了產業扶貧、就業扶貧、教育扶貧、光伏扶貧、旅遊扶貧、交通扶貧、飲水安全、危房改造、兜底保障、資金投入等政策措施,形成了以《實施意見》為龍頭,行業扶貧政策為支撐,具有系統化、精準性、配套化的政策體系,這是今後三年我省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的任務書、時間表和施工圖。

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

根據《甘肅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貧困人口脫貧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飲水、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項指標,均為否決指標,全部達標後方可退出。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貧困人口脫貧

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飲水,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項指標,均為否決指標,全部達標後方可退出。

貧困村退出

我省貧困村共7262個,包括622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和1042個納入深度貧困村的非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指標,統籌考慮村內產業發展(集體經濟)、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綜合因素,

共4項指標,均為否決指標,全部達標後方可退出。

貧困縣摘帽

全省貧困縣包括58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市、區)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貧困縣退出以綜合貧困發生率、貧困村退出比例和群眾認可度為衡量指標,全部達標後方可退出。

認定程序

主要突出了兩個方面,一是明確了省、市、縣三級分別對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負主體責任;二是強化了部門到戶驗收工作責任,體現省市縣層層負責、相關部門專業認定,確保脫貧結果政府認定、社會認可、群眾認同。

精準脫貧驗收標準是檢驗貧困人口脫貧、貧困村退出、貧困縣摘帽的基準線和度量衡,為此,《甘肅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對貧困退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堅持目標標準,嚴格貧困退出標準,既不降低標準,也不擅自拔高標準,把貧困人口脫貧作為貧困村退出、貧困縣摘帽的核心指標和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確保到2020年我省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做到不落一人;建檔立卡貧困村全部退出,做到不漏一村;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二是提高脫貧質量,堅持把嚴把脫貧質量放在首位,確保否決指標要求達到退出驗收標準,程序要求不變通不走樣,更加註重幫扶的長期效果,夯實穩定脫貧、逐步致富的基礎,嚴禁數字脫貧、虛假脫貧現象。對貧困退出工作中發生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以及存在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問題的進行嚴肅問責。三是鞏固脫貧成果,堅持把貧困退出的底線性要求與工作措施的高標準推進結合起來,努力把工作往前做,一手抓貧困人口脫貧,一手抓已脫貧人口鞏固提高,落細落實“一戶一策”,對已脫貧人口繼續強化幫扶,脫貧不脫幫扶、脫貧不脫政策、脫貧不脫項目。

脫貧攻堅獎勵辦法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為進一步調動全省廣大幹部群眾在脫貧攻堅一線幹事創業、攻堅克難的積極性,最近,省上研究出臺了《甘肅省脫貧攻堅獎勵辦法》。我省將開展“全省脫貧攻堅獎”、“全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與“全省脫貧攻堅幫扶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獎勵,每年召開全省脫貧攻堅工作表彰大會,對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脫貧攻堅獎勵以平時考核、階段性考核、年度考核和重大專項工作結果為依據,突出業績導向,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激勵為主。

“全省脫貧攻堅獎”由省委、省政府表彰,省扶貧辦承辦,設“脫貧攻堅先進集體”、“脫貧攻堅先進個人”兩個獎項。

“全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與“全省脫貧攻堅幫扶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表彰,省脫貧攻堅幫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承辦,設“全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全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全省脫貧攻堅幫扶先進集體”、“全省脫貧攻堅幫扶先進個人”四個獎項。

此外,對於在脫貧攻堅重大專項工作及階段性工作中有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和集體,參照《公務員獎勵規定》及時給予個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榮譽或稱號。

脫貧攻堅一線幹部在工作期間因公殉職的,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撫卹辦法及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農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堅實施方案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緊緊圍繞決戰脫貧攻堅、同步全面小康總體目標,以“兩州一縣”和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為重點,實施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含優撫對象及國民黨抗戰老兵)、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四類重點對象(以下簡稱“四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堅持安全為本,堅持農戶主體地位,堅持陽光操作,嚴格落實政策,切實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2018年實施四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3.76萬戶,同步完成其他農戶危房改造;2019年實施剩餘的四類重點對象存量危房改造;2020年全面收尾。

危房改造方式和標準

(一)改造方式

1.拆除重建。D級危房原則上採取拆除重建的方式進行改造,居住C級危房但有自籌資金能力的農戶可通過拆除重建方式進行改造。

2.加固改造。因地制宜推廣和鼓勵C級危房採取加固方式進行改造,鼓勵具備條件的D級危房除險加固。各地要出臺鼓勵政策,制定加固方案,確保加固質量。

3.政府統建。自籌資金不足和不具備投工投料能力的特困戶,可由縣市區政府通過差異化補助、統籌整合資金的方式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幸福大院,或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一拆除重建或維修加固。

4.房屋置換。根據群眾意願,可通過置換或長期租賃現有閒置公房、村內閒置農房的方式解決農戶住房安全問題。

(二)建設標準

1.質量標準。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以及當地抗震設防標準,做到建築面積適當、主要結構安全、基本功能健全。

2.住房面積。重建住房的建築面積原則上1至3人戶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且1人戶不低於20平方米、2人戶不低於30平方米、3人戶不低於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戶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18平方米,不低於13平方米。對於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積按下限標準控制。

(三)補助標準

省級補助按照“兩州一縣”、省定深度貧困縣及其他縣區三個層面分別實行差異化補助標準。各地要按農戶貧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制定分類補助標準,實行差異化補助。

1.“兩州一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補助2.5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財政扶貧專項資金1.1萬元。低保戶(含優撫對象及原國民黨抗戰老兵)、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戶均補助2.5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省級財政資金1.1萬元。其他農戶由省級財政資金戶均補助1萬元。

2.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補助2.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財政扶貧專項資金0.8萬元。低保戶(含優撫對象及原國民黨抗戰老兵)、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戶均補助2.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省級財政資金0.8萬元。其他農戶由省級財政資金戶均補助0.8萬元。

3.其他縣市區。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補助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l.4萬元,財政扶貧專項資金0.6萬元。低保戶(含優撫對象及原國民黨抗戰老兵)、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戶均補助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4萬元,省級財政資金0.6萬元。其他農戶由省級財政資金戶均補助0.8萬元。

操作程序

(一)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農戶,自願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農村危房改造申請書》,並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和一折通複印材料及《農戶家庭住房基本情況登記表》。

(二)評議。村委會接到申請後,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議定符合改造條件的對象並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鄉(鎮)政府。對公示有異議的,應及時調查原因,並向有關方面說明情況。

(三)審核。鄉(鎮)政府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後,應上門逐戶進行核查確認。經核查符合條件的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後報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批。

(四)審批。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接到鄉(鎮)報送的材料後,在進行復核抽查的基礎上完成審批工作,審批結果下發至各村進行公佈。

(五)驗收。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竣工後,要按照《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由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鄉(鎮)政府逐戶逐項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不合格的要責令限時整改,整改合格後方能全額撥付補助款項。

(六)發放。對竣工驗收合格的改造戶,縣級財政部門要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補助資金足額髮放到戶。實施統建的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徵得農戶同意並簽訂協議的前提下,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施工單位。

(七)標識。農村危房改造驗收合格後,要在改造住房的顯著位置懸掛“甘肅省農村危房改造戶”標識牌,註明農戶身份信息和實施年度。

(一)四類對象認定

1.準確認定四類重點對象。各級政府要加強和規範四類重點對象識別認定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識別以扶貧部門認定為準;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份識別以民政部門認定為準;貧困殘疾人家庭由殘聯商扶貧或民政部門聯合認定。

2.實行四類重點對象認定和危房改造聯動管理。四類重點對象動態調整應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相結合,基本做到居住危房的四類重點對象有基本安全住房前身份固定。無安全住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不得脫貧退出。對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在有基本安全住房前原則上不進行動態調整,對因特殊情況確需清理退出的,由相關部門登記備案。

3.2018年同步做好四類重點對象以外的其他農戶危房改造工作。對“有財政供養人員、購買商品房、有消費性汽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或私營企業主”的“四類人員”做藏別處理,原則上不得將其納入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範圍,但確為他人借農戶之名登記購買商品房、消費性汽車等情形的,要予以核實登記,並將農戶按程序納入危房改造範圍。

(二)危房精準鑑定到位

1.全面排查鑑定農村住房。縣級政府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委託專業鑑定機構對農村危房進行全面排查鑑定,鑑定人員、鑑定機構要對鑑定結果的真實性負責。要建立危房動態管理制度,對新產生危房及時鑑定,並按規定程序納入改造範圍。

2.精準確定補助對象。縣級政府要對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等涉及農村住房補助項目進行統籌安排,根據群眾意願確定住房安全保障方式,避免同一農戶重複申報,導致項目頻繁調整。對已納入易地扶貧搬遷、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及其他住房補助項目的,連續2年且每年外出8個月以上、又無建房意願的,自願放棄政府補助不願建房的,子女分戶拆戶拒不履行瞻養義務、且子女有安全住房並能滿足居住需求的,可不列入危房改造補助範圍。對長期無人居住、異地有安全住房、自願放棄政府補助不願新建改造等情況,要進行造冊登記,實行特例備案制度。閒置農房能拆除的儘量拆除,無法拆除的逐戶標識併合理劃定警示範圍。

3.加強危房信息錄入管理。四類重點對象危房信息要及時、全面、完整、準確的錄入到全國農村住房系統。縣級政府要明確部門和鄉(鎮)政府責任,加強住房系統錄入管理,定期將住房系統危房信息與已脫貧農戶信息進行比對,避免錯錄。

(三)建設標準執行到位

1.嚴格落實危房改造質量要求。禁止單純將補助資金用於房屋粉刷、裝飾等與提升住房安全性無關的用途。對於已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但住房安全性未達到要求的,各地要自籌資金解決其住房安全問題。

2.建立健全管控措施。各地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申請書、農戶建房承諾書、施工安全責任書、建房許可告知書和竣工驗收報告“四書一報告”制度。按照“五個不補”(嚴重超過規定建築面積的不補助、借貸資金超過5萬元的不補助、工期超期6個月的不補助、房屋質量不達標的不補助、原危房不拆除仍用於居住的不補助)的要求,對建房面積、質量安全和舉債建房進行嚴格管控。健全建房前告知、施工中巡查、竣工後驗收制度,細化具體程序和措施。

(四)資金效益發揮到位

1.加大危房改造資金投入。在落實中央和省級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各地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納入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範圍的縣市區,要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予以支持。各地要在保證完成危房改造任務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實際自行確定是否配套資金。

2.減輕深度貧困戶負擔。縣級政府要通過引導社會力量資助、鼓勵志願者幫扶和村民互助、協調施工方採取墊資建設等方式,幫助無啟動資金的特困戶實施危房改造。對自籌資金不足和不具備投工投料能力的深度貧困農戶,兜底解決其住房安全問題。

3.分階段按比例撥付資金。原則上,按照批准開工後撥付30%、施工過程中檢查無問題再撥付30%、竣工驗收達標後再撥付剩餘40%的程序撥付補助資金。縣級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分階段按比例撥付補助資金的具體辦法,督促加快建房進度,確保建房質量。

(五)檔案管理規範到位

1.紙質檔案。實行一戶一檔的檔案管理制度,每戶的紙質檔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議及“四書一報告”等材料,紙質檔案由鄉(鎮)政府保存。

2.信息系統。嚴格執行農戶紙質檔案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完整、準確地錄入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系統。

3.加強管理。縣級政府要加強對鄉(鎮)信息錄入人員管理和培訓,加強信息審核與抽驗,督促加快錄入進度,提高數據質量。

六大優惠政策支持貧困地區龍頭企業發展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甘肅省將緊盯產業扶貧任務,緊扣牛、羊、菜、果、薯、藥等特色優勢產業,採取“企業+合作社+農戶”模式,建設中藥材、馬鈴薯標準化生產示範基地、果品蔬菜產業園、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等,推動優勢產業向優勢產區集中,發展一批產業鏈條長、產品附加值高、市場競爭力強、品牌影響力大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實現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銷售的全面對接和省級龍頭企業對貧困縣的全覆蓋。

財政扶持 各級財政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對連續3年穩定吸收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帶動貧困戶脫貧的龍頭企業給予支持。對以訂單收購、股份合作等方式帶動合作社或者貧困戶的龍頭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其中帶動5家以上合作社或者帶動50戶以上貧困戶的,省級財政貼息4個點,帶動10家以上合作社或者帶動100戶以上貧困農戶的,省級財政貼息5個點,最高貼息100萬元。按照“在每個貧困縣每個特色產業至少培育1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目標,58個貧困縣每縣每年新組建或者引進1—2家龍頭企業,每家龍頭企業吸收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佔用工總量的30%以上,按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大小,投資1000萬元—2000萬元的獎補

50萬元,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獎補100萬元。對貧困戶以土地等資產、到戶產業扶持資金入股龍頭企業的,按一定比例進行獎補。發揮農業保險對產業脫貧的兜底作用,設立“甘肅省貧困戶種養產業綜合保險”,龍頭企業作為投保主體的,保費按省財政補貼40%、市縣財政補貼40%、企業自繳20%分攤。

金融支持 加強銀政、銀企合作,特色產業發展貸款全部用於發展農村富民產業和縣域經濟,積極支持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具備一定規模、對農民增收有較強帶動作用的企業。充分發揮甘肅金控集團和各級農業擔保公司的作用,優先為龍頭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緩解農產品加工企業融資難問題。

用地優惠 在不佔用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將農產品加工企業用地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省裡每年為每個深度貧困縣專項安排新增建設用地1000畝的指標要優先保障農業企業用地。對以農林牧漁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在辦理徵用土地手續後,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擬定的出讓底價低於該項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現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的,應按實際不低於各項成本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出讓底價。對企業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所需用地,實行分類管理,畜禽舍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作為農用地,不屬於永久性農田的,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設施、飼料儲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屬設施,屬於永久性建築物,其用地可比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電價支持 2020年底前,對農業主管部門認定的農業扶貧產業龍頭企業(不含農業排灌用電),以其2016年實際生產用電量為基數,對其新增生產用電量電價在現行基礎上每千瓦時降低0.1元。農業、林業培育和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用電,農業服務中的農產品初加工用電、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均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稅收優惠 農業企業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企業生產和銷售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企業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涉農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改善基礎設施條件 支持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實施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標準化規模養殖基地等項目,切實改善生產設施條件。凡在產業園區、集中區等投資新建的農產品加工企業,縣級政府負責“七通一平”(水、電、氣、路、通訊、寬帶、閉路電視暢通及場地平整),並完善相關配套基礎設施。

開發7萬個鄉村公益性崗位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2018至2020年,開展精準扶貧勞動力培訓90萬人,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有輸轉意願的勞動力實現應輸盡輸。在全省深度貧困地區開發7萬個鄉村公益性崗位。通過鄉村公益性崗位、勞務輸轉等就業扶貧方式取得的工資性收入,支撐和帶動60萬以上貧困人口收入達到現行標準下脫貧的收入水平。

各類經濟組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將給予獎補

2018年至2020年,在甘企業等各類經濟組織吸納一定數量甘肅戶籍的貧困勞動力,並實現穩定就業的,由貧困勞動力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政府兌現獎補政策。鼓勵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積極吸納本縣市區貧困勞動力就業。對吸納本縣市區貧困勞動力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生產經營主體一次性獎補;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生產經營主體一次性獎補。

返鄉人員創辦 “扶貧車間”給予5萬元一次性補助

“扶貧車間”吸納10名以上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穩定就業3年以上、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給予6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屬於省級創業就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的“扶貧車間”,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達到用工總數20%以上、且符合資金補助條件的,當年度給予6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等返鄉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認定為“扶貧車間”的,按有關規定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省級創業典型創辦的“扶貧車間”,按照有關規定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表彰獎勵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省上研究出臺《甘肅省脫貧攻堅獎勵辦法》。我省將開展“全省脫貧攻堅獎”、“全省脫貧攻堅先集體和先進個人”與“全省脫貧攻堅幫扶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獎勵。每年召開全省脫貧攻堅工作表彰大會,對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對於在脫貧攻堅重大專項工作及階段性工作中有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個人和集體,參照《公務員獎勵規定》及時給予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榮譽或稱號。脫貧攻堅一線幹部在工作期間因公殉職的,按照國家工作人員撫卹辦法及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扶持150個村開展鄉村旅遊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全省扶持500個村發展鄉村旅遊,創建206個旅遊示範村,新建10000戶標準農家樂。經過3年努力,通過發展旅遊帶動脫貧的人數佔總脫貧人數20%以上。其中以納入國家深度貧困地區的“兩州一縣”和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為重點,在深度貧困地區扶持262村開展鄉村旅遊,建成農(牧)家樂4000戶,通過發展鄉村旅遊帶動8.5萬戶貧困戶、35萬貧困人口實現脫貧。2018年,在貧困地區扶持150村開展鄉村旅遊,建成農(牧)家樂1500戶,通過發展鄉村旅遊帶動13萬貧困人口實現脫貧。

重建住房原則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以“兩州一縣”和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為重點,實施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含優撫對象及國民黨抗戰老兵)、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四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重建住房的建築面積原則上1至3人戶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且1人戶不低於20平方米、2人戶不低於30平方米、3人戶不低於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戶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18平方米,不低於13平方米。對於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積按下限標準控制。

有條件的縣市區水價實行同地同價、同源同價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全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估算總投資43億元,其中58個片區縣36億元。2018年爭取完成50%以上的建設任務,較大規模工程全部開工;2019年底基本完成工程建設任務;2020年掃尾驗收。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則,由縣級物價部門核定供水水價,有條件的縣市區實行同地同價、同源同價。全面落實供水水費收繳制度,實行計量收費。

確保分配給貧困縣的資金增幅高於該項資金全省平均增幅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嚴格執行貧困縣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政策,確保省級相關部門分配給貧困縣的資金增幅高於該項資金全省平均增幅,資金一律切塊下達,不得提出與脫貧攻堅無關的任務要求。截至8月上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累計支出115.5億元,支出進度為77%,高於序時進度18.7個百分點,比同期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快17.5個百分點。

脱贫攻坚丨甘肃省直12个部门负责人为您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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