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那些言論不能在網上發?發了後悔莫及

網絡是需要大家共呵護的公共空間,現代人們的環保意識很強,良好的網絡環境自然非常重要,充斥著汙言穢語、暴力、色情、恐怖的網絡空間,是不可能給人們帶來快樂和便利的。最近一段時間,有些人出於發洩私憤等不同原因,不但在網上發表傷害民族情感的言論,最終被刑事拘留,還難以逃脫牢獄之災。帶給網友反思是:廣大網友共同維護網絡綠色空間的同時,更需要網友加強自身法律意識,知道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不能隨心所欲口無遮攔。否則,將追悔莫及。

那些言論不能在網上發?發了後悔莫及

不要傳播違法、犯罪言論。這個大家應該很清楚了,涉及暴恐音視頻應當是絕對禁止的,一旦頭腦發熱進行傳播,將給自己帶來嚴重不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規定:傳播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所以好奇心有時可以有,有時候卻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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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網上散佈謠言。謠言止於智者,但就有一些好事之徒唯恐天下不亂,或出於發洩情感、或出於惡作劇,發佈子虛烏有的信息造成社會恐慌,殊不知就在其洋洋自得之時,警察已經敲響他的家門。在網上不要以地震、戰爭、海嘯、洪水之類的事情開玩笑,一傳十、十傳百,充斥整個網絡造成社會恐慌,這個責任恐怕就難以承擔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規定,網上散佈虛假信息,製造恐慌的,情節比較輕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罰款,情節嚴重的將以傳播虛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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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表侮辱、誹謗他人的文字、圖片或視頻。有些人與他人有矛盾,比如說談戀愛分手了,將女朋友的裸照在網上發佈,並配以汙穢、下流的文字肆意侮辱,或者造謠生事,惡意毀壞他人的名譽。自己是長出了一口惡氣,但對他人的傷害,是無法短時期挽回影響的。殊不知,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傷害的不僅僅是他人,在自己道德品質飽受質疑的情況下,有時候也不得不吃官司。我國《刑法》規定,在網上侮辱、誹謗他人,被轉發500此,或者被點擊5000次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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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表煽動性、傷風敗俗類言論。人們在生活中總會遇到一些不如意,當自己的訴求不能滿足的時候,應當通過訴訟等正當的途徑解決,也可以通過信訪途徑,網絡維權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因為對社會有情緒、不滿意,肆意忌憚地發表煽動性不實言論。前面已經說了,網絡是一個公共空間,自己在獲得自由的時候,不能侵犯國家、社會和他人的權利。還有,中華傳統優良美德和社會公序良俗,是得到絕大多數人認可並崇敬的,也是維繫中華民族的根,網友不能因為個人情緒,傷害絕大多數人的民族情感。根據刑法規定,在網上發表煽動性、傷害民族情感、違背道德倫理言論,造成惡劣影響的,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給予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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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發生的一系列精日言論被處罰事件,就是這一現實寫照。這些言論一經發表,勢必造成網友群起而攻之,不經意間傳播範圍廣,影響極其惡劣,對其刑事拘留也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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