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要學會“換位思考”。自己不希望別人怎樣對待自己,就別怎樣去對待別人,自己所不願意接受的事情,不要強迫別人去接受,這是處世的基本準則。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佛曰:“對他人起利益之心,會使自己得到安樂與幸福。而發心欲傷害他人,即是損害之因。一念害心起,善神皆遠離;邪魔紛紛至,誘導惡人入地獄。”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此外,凡是自己不喜歡、不感興趣的事物,小至自己不喜歡吃的飲食,大到損害自己身心的苦事,都不應該強加給別人。甚至說:“此事於我無益,讓別人頂著吧!”如此的心念都不能生起。雖然說“蘿蔔白菜,各有所愛”,你不喜歡的事物,別人也許很感興趣,但此處關係到“損人、害人”的惡念問題,因此必須加以阻止。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古語有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世切忌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倘若把自己不想要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和諧關係,更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身的需求與利益之外,還要學會關注他人的利益和感受。人與人之間“自性”無差別,切勿將己所不欲,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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