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宜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本月起提高

靈活就業人員每月最低需繳納968.75 元

本月起至2019 年6月,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9935 元,下限調整為3125 元;職工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相關規定,一般以參保職工的實際工資收入作為社保繳費基數,單位與職工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但是,工資收入低於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繳納社保;高於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繳納。“社保繳費基數越高,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的醫療個人賬戶金額、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等就越高。”相關負責人表示。

此外,本月起至2019 年6 月30 日,我市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七個檔次,分別調整為一檔3125 元、二檔3375 元、三檔3832元、四檔4273 元、五檔4832 元、六檔6645元、七檔19935元。“與上一年度相比,這七個檔次的繳費基數均有所提高。”該負責人表示,如果我市靈活就業人員按最低檔次來繳社保,則每月繳納968.75 元,較去年提高57.35 元/月;如果按最高檔次繳納社保,則每月繳納4330.75元,較去年提高363.15元/月。

該負責人提醒,2018 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的申報工作已正式啟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按照職工實際工資(含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性收入)總額如實申報社保繳費基數,並於8 月20 日前至市社保中心登記徵繳科完成申報工作。此外,簽署銀行代扣協議的靈活就業人員要注意足額繳納社保費用,避免因欠費影響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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