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中國紅樓夢學會會長張慶善:曹雪芹完成了整部《紅樓夢》

今年初,人民文學出版社推出的《紅樓夢》(珍藏版)甫一問世,扉頁上作者署名“(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後四十回)無名氏續,程偉元、高鶚整理”一項,剎那間被細心的讀者捕捉到一點點變化。隨後,關於“《紅樓夢》後四十回作者到底是誰”的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中國紅樓夢學會會長張慶善:曹雪芹完成了整部《紅樓夢》

林瀟湘魁奪菊花詩 薛蘅蕪諷和螃蟹詠選自人民文學出版社《紅樓夢》(2018年珍藏版)

《紅樓夢》後四十回的問題,是紅學的大題目。它牽扯許多問題:後四十回是續書嗎?後四十回續書作者是誰?高鶚是續作者嗎?後四十回中有沒有曹雪芹的原稿?如何評價後四十回?後四十回在哪些方面違背了曹雪芹原著的精神?今天,我們邀請中國紅樓夢學會會長張慶善為讀者解疑釋惑。

中國紅樓夢學會會長張慶善:曹雪芹完成了整部《紅樓夢》

中國紅樓夢學會會長張慶善

曹雪芹完成了整部《紅樓夢》?

一說到《紅樓夢》後四十回,人們就會想到作家張愛玲的人生三恨:一恨鰣魚多刺,二恨海棠無香,三恨《紅樓夢》未完。其實,《紅樓夢》是基本寫完了的。準確地說,是沒有最後修改完,而且八十回以後的稿子又丟掉了,因而留下了後四十回續書的問題。

說曹雪芹創作完了《紅樓夢》,但沒有最後改定,有什麼根據呢?其一,從創作的規律來看,曹雪芹創作《紅樓夢》是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歷時十年之久,他不可能只寫前八十回,而不再往下寫了,翻來覆去只修改前八十回。這不符合創作規律。其二,根據現有的大量脂硯齋批語,已經透露出八十回以後的情節,曹雪芹的親友脂硯齋、畸笏叟都已經看到了這些稿子。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批:

“按此回之文故妙,然未見後三十回,猶不見此之妙。”

第十九回批語:

“補明寶玉自幼何等嬌貴。以此一句,留與下部後數十回《寒夜噎酸齏,雪夜圍破氈》等處對看,可為後生過分之戒。”

第四十二回脂批(靖本):

“應了這話固好,批書人焉得不傷心!獄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呈祥,逢凶化吉’,實伏線千里。哀哉哀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

庚辰本第三十一回回末批:

“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百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回前批:

“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餘言不謬。”

中國紅樓夢學會會長張慶善:曹雪芹完成了整部《紅樓夢》

《紅樓夢》 曹雪芹 高鶚 著 人民文學出版社

脂批透露出的信息很多。此外,還有具體的回目,都能說明曹雪芹確實基本完成了《紅樓夢》全部寫作。

為什麼說“基本”寫完了呢?我的意思是說,全書寫完了,但有些地方還需要認真地修改整理,有些地方還缺些內容沒有補上,有的章回還沒分開等等。“披閱十載,增刪五回”,就是一個不斷修改的過程。這些觀點的主要依據是《紅樓夢》本身描寫,特別是脂批透露的信息。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回後有評語:“此回未成而芹逝矣”。這裡的“未成”是未修改完,不是沒有寫完的意思。

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回前有評語:“乾隆二十一年(1756)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俟雪芹”。就是說第七十五回完成了,但個別中秋詩還需要曹雪芹補上。這裡的“缺”是沒寫呢,還是傳抄中丟失了呢,很難判斷。

還有一些章節沒有完全修改整理好,如第十七、十八回沒有分開。由此推斷,八十回的情節不一定都完全修改好了。

由此我們推定曹雪芹寫完了《紅樓夢》,但寫了一百一十回,還是一百零八回,或者是一百二十回,很難確定。多數學者認為,應該是寫了一百一十回。但為什麼現在看到的早期抄本只有八十回呢?據說,丟了。

曹雪芹《紅樓夢》原稿八十回後為什麼沒有傳下來?多少年來,人們眾說紛紜。有人說曹雪芹就是沒有寫完,還有人說是有人破壞《紅樓夢》,就像腰斬《水滸傳》一樣,故意把《紅樓夢》從八十回斬斷。但多數專家認為曹雪芹基本寫完了《紅樓夢》。那麼,為什麼只有前八十回流傳呢?原因是《紅樓夢》最初在朋友的小圈子裡傳抄批閱的時候,被借閱者弄丟了。這樣講有根據嗎?有!根據還在脂批。

“茜雪至《獄神廟》方程正文。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餘隻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回)

“《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第十六回)

“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六回)

“嘆不能得見寶玉《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五回)

以上幾條批語都是畸笏叟在“丁亥夏”的批語,有專家認為畸笏叟極有可能就是曹頫,即曹雪芹的父親或者叔叔。從上面的批語,我們完全可以得出這樣幾個結論:第一,曹雪芹不僅寫完了《紅樓夢》,而且八十回以後也曾在親友中傳閱,不幸被借閱者弄丟了。第二,最初迷失了“五、六稿”。這“五、六稿”是指五、六回,還是指五、六冊,無法確定。從畸笏叟所提到的幾回故事,如《花襲人有始有終》《獄神廟慰寶玉》《衛若蘭射圃》等情況看,更像是迷失了五、六回。就是說,起初迷失的稿子還不是很多。第三,畸笏叟是曹雪芹原稿的最後保存者。

為什麼說高鶚不是後四十回作者

在曹雪芹逝世以後的二三十年裡,《紅樓夢》都是以八十回本在社會上流傳的。直到乾隆五十六年,即1791年,程偉元、高鶚整理出版了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這才結束了《紅樓夢》以八十回本流傳的時代。那麼,《紅樓夢》後四十回是從哪裡來的?程偉元在程甲本“序”中,講得非常清楚:

不佞以是書既有百廿卷之目,豈無全璧?爰為竭力蒐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然漶漫殆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釐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紅樓夢》全書始至成矣。

高鶚也有明確的文字記載: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向曾從友人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曰:"此僕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剞劂,公同好。子閒且憊矣,盍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

應該說程偉元、高鶚已講得非常明瞭。以前《紅樓夢》流傳中只有前八十回,後四十回是程偉元多年搜尋得來的,程偉元找全了《紅樓夢》一百二十回稿,朋友們爭相借閱、抄閱。為了滿足大家的閱讀需求,程偉元邀請高鶚幫助修訂整理。“子閒且憊矣,盍分任之?”意思是說,你現在不很忙,何不分擔一些修訂整理的事情呢?高鶚本來就喜歡《紅樓夢》,所以欣然答應了。很可能高鶚主要承擔後四十回的整理,這些工作就是“細加釐剔,截長補短”。

我始終認為,關於《紅樓夢》後四十回的問題,最權威的文獻資料就是程偉元、高鶚為程甲本、程乙本出版時寫的序和引言。

自程甲本問世後,早有人說八十回後是續書。最早有嘉慶九年(1804年)陳鏞在《樗散軒叢談》中說:“然《紅樓夢》實才子書也。初,不知作者誰何。……巨家間有之,然皆抄錄,無刊本,曩時見者絕少。……《紅樓夢》一百二十回,第原書僅止八十回,餘所目擊。後四十回乃刊刻時好事者補續,遠遜本來,一無足觀。”

嘉慶年間潘德輿在《金壺浪墨》中也說:“(《紅樓夢》)末十數卷,他人續之耳。”

裕瑞在《棗窗閒筆》中說:“曹雪芹雖有志於作百二十回,書未告成即逝矣。諸家所藏抄八十回事,及八十回書後之目錄,率大同小異者。……但細審後四十回,斷非與前一色筆墨,其為補著無疑。”

清代評點家陳其泰也指出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筆墨不一樣。

但他們都沒有說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的。那麼,是誰說高鶚續書的呢?胡適是第一個比較系統地論證了“高鶚續書說”的人,這個觀點也成為新紅學的基石之一。1921年胡適在《紅樓夢考證》中,提出了“《紅樓夢》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後四十回則是高鶚的續作”的觀點,在論證“後四十回的著者究竟是誰”的問題時,他首先引用了俞樾《小浮梅閒話》中的一條材料。俞樾說:“《船山詩草》有《贈高蘭墅同年》一首雲:‘豔情人自說紅樓。’注云:‘《紅樓夢》八十回後,俱蘭墅所補’。”船山即詩人張問陶。由此胡適認為,張問陶的詩及注是高鶚續書的“最明白的證據”。又認為“程序說先得二十餘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

胡適的“考證”可信嗎?我們認真地分析了他的幾條根據,覺得站不住腳。說程偉元找到後四十回太“巧”,說高鶚的話可疑,都是猜測,不足為信。在胡適的根據中,最主要的就是張問陶的那首詩,這也是歷來認定高鶚是《紅樓夢》後四十回續作者的最主要的根據。

張問陶是高鶚的同學,曾有《贈高蘭墅(鶚)同年》一詩,雲:“無花無酒耐深秋,灑掃雲房且唱酬。俠氣君能空紫塞,豔情人自說紅樓。逶遲把臂如今雨,得失關心此舊遊。彈指十三年已去,朱衣簾外亦回頭。”此處有一小注:“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多年來,許多專家深入研究張問陶其人其詩,指出:其一,從文獻考據的角度看,張問陶的材料不是第一手文獻資料,如果沒有互證的文獻資料,這種孤證很難作為論證後四十回續書作者的鐵證;其二,張問陶並沒有說高鶚續寫了後四十回,只是說“補”,“補”不等於“續”。程偉元、高鶚並不否認他們做了“補”的工作,程偉元在為程甲本寫的序中就說:“乃同友人細加釐剔,截長補短”,不過是“截長補短”之補,不是續書的意思。

1982年《紅樓夢》新校本出版時,署名“曹雪芹、高鶚著”。2008年修訂時,改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後四十回)無名氏續,程偉元、高鶚整理”。為什麼改變這麼大?這正是這麼多年紅學界關於後四十回續書作者問題研究成果的客觀反映。多年來,人們經過研究,特別是通過對有關歷史文獻的研究,對程偉元、高鶚人生經歷的研究和對《紅樓夢》版本的研究,越來越感到高鶚不可能續寫後四十回。主要依據是:一、在程偉元、高鶚刊刻程甲本以前,就有《紅樓夢》一百二十回抄本存在;二、高鶚沒有時間和精力續寫後四十回;三、程偉元、高鶚沒必要撒謊;四、張問陶說“補”,不是續書的證據;五、到目前為止,所有關於高鶚續寫後四十回的所謂“根據”都不成立。

周春《閱讀〈紅樓夢〉隨筆》中記載:“乾隆庚戌秋,楊畹耕語餘雲:‘雁隅以重價購抄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廿回,微有異同,愛不釋手,監臨考試,必攜帶入圍,閩中傳為佳話。’”

此中記錄為乾隆庚戌即乾隆五十五年,而程甲本是乾隆五十六年辛亥問世的。這就是說,在程甲本問世之前,已經有了《紅樓夢》一百二十回的抄本。周春的記載清楚表明,在程甲本出版之前,就有人見過一百二十回本的《紅樓夢》。程偉元在程甲本序中說:“不佞以是書既有百廿卷之目,豈無全璧?”這與周春的記載是吻合的。

在程甲本刊刻之前就有一百二十回的記載,還見於早期抄本收藏者舒元煒寫的序。序中說:

惜乎《紅樓夢》之觀止於八十回也。全冊未窺,悵神龍之無尾;闕疑不少,隱斑豹之全身。

漫雲用十而至五,業已有二於三分。從此合豐城之劍,完美無難;其探赤水之珠,虛無莫叩。

核全函於斯部,數尚缺夫秦關。

舒序中已經清楚寫明,他雖然只看到了八十回,很遺憾,但對於找到全書很有信心。此處“秦關”是用了“秦關百二”的典故,“業已有二於三分”與“秦關”都是說《紅樓夢》是一百二十回。舒序本一百二十回的說法,比程甲本的刊印早了兩年,它確切地證明在程甲本之前已經有了一百二十回本。

這些年來的研究成果表明,程偉元是文化修養很高的文人。他或許想到身後可能被誤解,所以在程甲本序言和程乙本引言中,把為何刊印《紅樓夢》講得很清楚了。

是書前八十回,藏書家抄錄傳閱幾三十年矣。今得後四十回合成完璧。緣友人借抄爭睹者甚夥,抄錄固難,刊版亦需時日,故集活字刷印。

是書刷印原為同好傳玩起見,後因坊間再四乞兌,爰公議定值,以備工料之費,非謂奇貨可居也。

原來是好不容易合成全璧,朋友們又是抄又是借,乾脆刊印。刊刻書是要花錢的,程偉元一介書生哪來那麼多的錢,“爰公議定值,以備工料之費,非謂奇貨可居也。”我想這是實實在在的話,是文人的坦白,絕不是假話。

今天我們應該感謝程偉元,如果不是他對《紅樓夢》有高度認識,如果不是他刊刻《紅樓夢》,《紅樓夢》能否得以廣泛傳播?我們又怎能看到乾隆年間《紅樓夢》的本子呢?

這些年來對高鶚研究的結果表明,他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續寫後四十回。高鶚生於乾隆二十三年,卒於嘉慶二十年,享年57歲。高鶚於乾隆五十三年中舉,中舉後就積極準備會試。據考證,高鶚於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參加會試落第,正是在他乾隆五十五年會試落第後,第二年即1791年春,應友人程偉元之邀,參與整理修訂《紅樓夢》。所以他的朋友向他表示“閒且憊矣,盍分任之?”之時,他才有時間有精力接受邀請。

最早質疑高鶚是續書作者的是俞平伯的助手王佩璋。當年,王佩璋從北京大學畢業之後,就協助俞平伯校勘《紅樓夢》。早在1957年,她就指出:“我對《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鶚有些懷疑,後四十回的絕大部分可能不是高鶚所作,可能真是程偉元買來的別人的續作。”這一結論的得出,源於王佩璋對程甲本和程乙本的比較研究。對《紅樓夢》版本非常熟悉的王佩璋,還將程甲本和程乙本作了校勘比較,結果發現許多問題。王佩璋將程甲本與程乙本逐字校對,發現程乙本根本不是“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的結果,僅是錯別字也不比程甲本少,並且是越改越壞,這種例子約有120處。如果高鶚是後四十回的作者,改自己的稿子怎麼會越改越壞呢?再如說高鶚不懂後四十回,王佩璋認為,把後四十回越改越壞,已經讓人很懷疑高鶚不可能是續作者,不像是在改自己的稿子。結果她又發現,程乙本的有些改動,竟透露出高鶚竟然不懂後四十回。如第九十回“寶蟾送酒”的情節,寫寶蟾想勾引薛蝌。程甲本寫道:

寶蟾方才要走,又到門口向外看看,回過頭來向薛蟾一笑。

這裡“薛蟾”顯然是“薛蝌”之誤。可程乙本中卻將“薛蟾”改為“寶蟾”。不僅沒改對,反而更錯了。變成了:

寶蟾方才要走,又到門口向外看看,回過頭來向寶蟾一笑。

這樣一改,不僅文字更不通了,倒像是薛蝌在勾引寶蟾了。

高鶚原本受程偉元邀請一起整理修訂《紅樓夢》,並非為了謀取名利,如果說是他續寫了後四十回,為什麼要隱瞞呢?實際上,高鶚對他參與了《紅樓夢》修訂一事很是得意,從不掩飾。他不僅給自己起了號:紅樓外史,還寫了一首詩《重訂〈紅樓夢〉小說既竣題》:“老去風情減昔年,萬花叢裡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禪。”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張問陶那條“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資料外,再沒有找到任何一條能證明高鶚續書的文獻資料。所以,有理由認為,高鶚、程偉元沒撒謊,高鶚不是後四十回的作者,只是一個整理者。

眾說紛紜無礙《紅樓夢》的恢宏

至此,可以論定高鶚不是後四十回的作者,而後四十回確實是程偉元“歷年所得”,程偉元和高鶚只是做了“細加釐剔,截長補短”的整理修訂工作。至於後四十回是誰寫的,目前無法確定。那麼,在《紅樓夢》的書上註明“無名氏續,程偉元、高鶚整理”,就是一種實事求是的學術態度了。

其實,對《紅樓夢》後四十回續書作者問題,一直有爭議。只不過因為胡適的觀點影響太大,給讀者留下了“定論”的印象。

我們否定高鶚是後四十回的作者。那麼後四十回有沒有可能就是曹雪芹寫的,或者說後四十回中原本就有曹雪芹的遺留原稿或散稿,被程偉元找到,然後他與高鶚修訂成為全璧。這種觀點一直有人堅持,其中不乏著名專家學者。

白先勇說:“我對後四十回一向不持這樣的看法。我還是完全以小說創作、小說藝術的觀點來評論後四十回。首先我一直認為後四十回不可能是另一位作者的續作。《紅樓夢》人物情節發展千頭萬緒,後四十回如果換一個作者,怎麼可能把這些無數條長長短短的線索一一釐清接榫,使前後成為一體?”“後四十回本來就是曹雪芹的原稿,只是經過高鶚與程偉元整理過罷了。”“後四十回的文字風采、藝術價值絕對不輸前八十回,有幾處可能還有過之。”

著名紅學家周紹良認為:“後四十回回目是曹雪芹第五次‘增刪’時‘纂成’的,而後四十回文字,主要是曹雪芹原稿,其殘損或刪而未補的,由程、高補了一部分也是有的。”

著名紅學家胡文彬則認為:“應該承認,後四十回的文筆、人物等和前八十回有很大差異,靈氣沒有了,脂硯齋批語指出的那麼多後面的線索也沒有,與前面的線索特別是十二釵判詞等有一定距離,但這不等於後四十回完全沒有曹雪芹的文稿,他‘千里伏線’的史家筆法,就大的方面來說,在後四十回也能找出許多情節是有體現的。後四十回,我認為應該是曹雪芹留下的原稿的散稿。”

著名紅學家蔡義江則認為,《紅樓夢》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依據是:第一,脂批透露出的八十回以後的情節,續書中一條也沒有,或完全不符合。我們前面多次提到,脂批者是《紅樓夢》最早的讀者和評點者,他們都和曹雪芹關係密切,非常瞭解曹雪芹的創作情況。他們看到過許多曹雪芹描寫的八十回後的故事情節,諸如獄神廟相逢、薛寶釵藉詞含諷諫、虎兔相逢大夢歸、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王熙鳳知命強英雄等等重要情節,現存的後四十回中幾乎一點也沒有。如果說《紅樓夢》後四十回有曹雪芹的筆墨,為什麼脂批中透露出的這些故事沒有一點蹤影呢?只有一種解釋,即後四十回中沒有曹雪芹的一點筆墨。

第二,現存的後四十回主題、創作觀念與前八十回明顯不同。曹雪芹的原稿中,賈寶玉是“懸崖撒手”。今本後四十回雖也寫了寶玉出家,但卻“披著一領大紅猩猩氈的斗篷”。再如,在曹雪芹的原著中,賈家最後是“一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而今本後四十回卻讓賈府“蘭桂齊芳”,等等。

第三,後四十回扭曲了人物形象。如在前八十回中,黛玉從來不勸寶玉去讀書,也從不說混賬話。可在後四十回裡,林黛玉竟像薛寶釵一樣,成了道學姑娘。如今本第八十二回,寶玉要去學堂,林黛玉這麼說:

“我們女孩兒家,雖然不要這個,但小時跟著你們雨村先生唸書,也曾看過。內中也有盡情盡理的,也有清微淡遠的,那時候雖不大懂,也覺得好,不可一概抹倒。況且你要取功名,這個也清貴些。”

這哪是林黛玉呀,就是薛寶釵勸賈寶玉也說不出如此“混賬話”來。可見,這樣描寫與曹雪芹差得太遠了。

第四,在文筆、語言風格上,後四十回比起前八十回差得太遠了。儘管有的專家推測後四十回中有曹雪芹的遺稿或散稿,甚至有專家找出一些篇章或內容為例,但這些篇章和內容都與前八十回曹雪芹的筆墨相差甚遠。

我們說後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原作,不等於全盤否定後四十回,不能說後四十回一無是處,應該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後四十回的價值。

首先要尊重一個重要的事實:兩百多年來,廣大讀者看的就是這個一百二十回本。清代《紅樓夢》續書有幾十個,只有這個後四十回能接在八十回後流傳,並已經不可替代,這就是一個很重要的評價,廣大讀者接受了它,得到讀者認可,這是事實,是了不起的評價。

後四十回其中的許多描寫,也都達到了比較高的水平。胡適說:“我們平心而論,高鶚補的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琪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的遭劫,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精彩的小品文字。”

學無止境。關於《紅樓夢》後四十回作者的研究還要繼續下去,新校本改變了續書作者的署名,是一種學術嚴謹的表現,是力爭恢復歷史的真面目,並不影響學術研究和學術爭鳴。我認為,研究《紅樓夢》後四十回作者,一要靠文獻的考證,二要靠版本的校勘比較研究,三要靠內容分析,四要靠文筆、筆法、風格的比較研究。如果有一天有新的發現,有新的研究成果,能夠證明續寫後四十的“無名氏”是誰,那當然是學術之大幸。

(作者:張慶善,系中國紅樓夢學會會長;本報記者劉彬整理)


內容來源:《光明日報》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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