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強攬工程還索賄“撈油水”,浙江遂昌多名村幹部被查處

強攬工程還索賄“撈油水”,浙江遂昌多名村幹部被查處

“被告人張倉松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張軍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前不久,隨著一聲莊嚴而清脆的法槌敲擊聲,浙江省遂昌縣蕉川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倉松等人受賄案在縣人民法院宣判。此前,張倉松、其子張軍峰等人已被開除黨籍。

年逾花甲的張倉松,有著10餘年的黨齡,且在村幹部崗位上工作20餘年。但恰恰就是這樣一名頗具威望的老支書,近幾年在村裡我行我素,甚至幹起“撈油水”的勾當,引得村民憎惡不已。

2017年7月,遂昌縣紀委監委聯合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啟動“打黑除惡,清障護航”專項行動。不久後,就收到一封反映張倉松敲詐勒索問題的實名舉報信,舉報人是在該村經營碎石加工廠的老闆樓某。

“聽說張倉松已經欠了一屁股債,私下還經常跟那些放高利貸的人稱兄道弟,我們看到他都繞著走。”調查之初,村民們的反映讓調查人員心頭一緊。隨著調查深入,每月固定的大額銀行轉賬記錄引起調查人員的注意。

“你們看,樓某在2016年9月往張軍峰的賬戶打了2.5萬元,之後的每個月都向他打款。”樓某與張軍峰並無私人關係,為什麼會在每月固定時間給他轉大筆資金?調查組順藤摸瓜,逐步揭開真相。

2015年10月,衢寧鐵路建設途經蕉川村。由於鐵路建設需要,中鐵十二局需在當地設立碎石加工廠。見碎石加工成本低、利潤空間大,張倉松馬上找來村委會主任周海平,合謀打起了私攬碎石加工項目的主意。

“我們一開始也不願意把項目給張倉松,但是他聯合其他村幹部,揚言不給項目就不配合鐵路建設。考慮到項目推進需要,我們只能照辦了。”當被問及張倉松為何能輕易獲得碎石加工廠經營權時,中鐵十二局工作人員無奈地說。

由於縣裡有明確規定,村幹部不得插手本村工程。項目到手後,張倉松和周海平又與村監會主任葉紹明結成利益同盟,並開始物色“操作工”,打算在幕後坐收漁翁之利。

“小張兄弟,聽說你父親手裡有個碎石加工的活正缺人手,我在外地做了好幾年碎石加工生意了,設備、人員、技術都沒問題,你看看能否幫忙牽牽線?”2016年6月,樓某聽說了碎石加工廠項目,便主動與張軍峰取得了聯繫。

張軍峰心中一喜,很快約了張倉松與樓某見面。

“你做這個行當經驗是挺足的,交給你做也不是不行,但是想做這個項目的人可多的是,我還得權衡一下……”

聽了張倉松的話,張軍峰敲起了邊鼓:“你要搞清楚,要不是我爸出面,這麼好的項目哪裡輪得到你一個外地人。所以啊,你要好好感謝我們才對……”

“沒問題,你們有什麼條件只管提,我肯定滿足。”拿項目心切的樓某以為撿了便宜,便連忙點頭許諾。

此後的10個月,張倉松、周海平、葉紹明三人先後向樓某索取“好處費”共計74.2萬元。不僅如此,張倉松還讓張軍峰出面,私下又向樓某索要共計19.5萬元的“感謝費”。

“我本想通過碎石加工項目賺點錢,沒想到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獅子大開口’。我實在不堪重負,又騎虎難下,只好舉報他們。”樓某在接受調查時向辦案人員坦言。

通過調查,辦案人員還挖出了張倉松虛報冒領扶貧款等其他違紀問題。很快,張倉松等四人的違紀違法證據被逐一鎖定,最終受到法紀嚴懲。(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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