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公務員辭職與辭退都會產生什麼後果?符合晉升條件待遇真會提高嗎

公務員能不能辭職,辭職與開除有何關係?辭職條件又是什麼呢?被開除後會有什麼影響等....接下來本文要對以上事項解釋說明,希望對於在職公務員如何妥善解決這些問題帶來有利幫助。

公務員工作未滿5年能不能辭職?

答:不能辭職。所謂辭職,是你向組織申請並得到組織批准後,辭去公職的行為。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六條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所以從組織程序上講,未滿五年提出辭職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不能辭職,可以辭退嗎?

答:可以,而且辭退很簡單,後果也不嚴重。根據《公務員》法第13章第83條的規定,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被辭退了。

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公務員辭職與辭退都會產生什麼後果?符合晉升條件待遇真會提高嗎

辭退和開除一樣嗎?

答:完全不一樣,這一點是很多人都會混淆的。

什麼是辭退?公務員被辭退跟被企業辭退是一樣的,只要你沒有違法亂紀,那就是一次普通的工作經歷而已,沒有什麼處分、處理之類的東西。僅僅是指你不適合當前的工作了,所以組織“請”你離開。嗯,真的是“請”,因為辭退還有辭退費可以拿的。但是有一點要注意,這也是唯一可能導致你被處理的:根據《公務員辭退規定》第7條規定:

被辭退公務員離職前應辦理公務交接手續,必要時按照規定接受審計。 對拒不辦理公務交接手續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被辭退有什麼影響?就一個,就是五年內不能再考,其他沒有了。根據公務員招考公告要求: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什麼是開除?開除是一種處分,全稱叫開除公職,一般是指犯有嚴重的紀律錯誤和組織錯誤後,被開除公職,並會記錄在案。至於被開除的原因,具體可以查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主要都是一些違法違紀的事情,普通公務員一般碰不到這些的。

另外,一旦被開除,你的工齡就清零了,就是說過去全部白乾了。這一點文件表述其實挺模糊的:

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但是情節較輕,並且經過任免機關批准的,其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也可以合併計算工作年限。‍

公務員辭職與辭退都會產生什麼後果?符合晉升條件待遇真會提高嗎

關於開除後的養老保險問題。其實公務員過去是沒有養老保險的,這幾年養老金並軌後才開始有。所以政策文件對這方面還沒有規定。我只找到了這個: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四十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到開除處分後,有新工作單位的,其本人檔案轉由新工作單位管理;沒有新工作單位的,其本人檔案轉由其戶籍所在地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管理。如果你的檔案轉入上述單位,你的養老保險或社會保險的繳納也應該隨之轉入上述單位來管理。

總之,辭退是小事,開除是大事。只要你按照規定來做,被辭退是很簡單的事情。不會有處分、不會被處理、不會影響出國,唯一不能做的就是五年內不能再考公務員了,其他沒有了。

說完辭職,有的在職公務員想到如果獲得晉升那麼就會有更多的福利待遇,辭職的想法也就“煙消雲散”了。那麼具體的晉升條件是如何設定的呢?

公務員辭職與辭退都會產生什麼後果?符合晉升條件待遇真會提高嗎

根據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1、晉升科員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25級;

2、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3、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4、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5、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根據《意見》,舉例說,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比如,一名縣文化局局長或鄉鎮鎮長,一直未得到提拔,滿15年後,雖然還當局長或鎮長,但可享受副縣長的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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