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死刑犯被執行槍決,身中8槍居然未死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歡迎關注:妙妙奇聞!

在中國古代的刑法當中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當一個死刑犯被執行斬首的時候,如果一刀沒有被處死,就會被認為是神明眷顧或者有冤屈的人,會當場無罪釋放。可是在臺灣當地的法文有規定,死刑犯進入執法場後必須死後才能出來。

死刑犯被執行槍決,身中8槍居然未死

之前在臺灣某執法場就發生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有一名死刑犯被正常押往執法場,到達執法場後由專業的執法人員開槍就刑。可是稀奇的事情發生了,在執法人員朝其心臟部位開了6槍之後,法醫當場檢查死刑犯依舊有生命體徵,並沒有立刻死去,瞳孔也沒有擴散,只能更換執法人員,可是又開了2槍之後,法醫檢查依舊如此,後來法醫拿來聽診器才發現此人的心臟在右邊,這才找出關鍵問題所在,最後一槍處決了犯人。

死刑犯被執行槍決,身中8槍居然未死

生命有時候就是這麼奇妙,我們都應該珍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