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在單位工作三年,沒有合同,沒上社保,現在又扣工資,如果想辭職有什麼補償?

s小張s


你好,我是Sir聊HR,專業解答你的職場疑問。

我看了你的問題,可以確切的跟你說,如果你主動辭職的話,是沒有什麼補償的,頂多就是補繳社保以及補發所扣的工資;如若想要拿補償,必須要採取被迫離職的方法或公司方面辭退你,才有可能獲得補償。

我具體給你分析一下吧。你在單位幹了三年,都沒有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4條之規定,單位超過一年不跟你籤勞動合同,則視為單位已經和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此時辭職,即便單位沒有籤合同也不用對你賠償了。所以你不可以據此提出辭職,辭了也沒用。

但是,單位對你做的一些事情給你造成了辭職也可以獲得補償的機會,那就是扣你的工資以及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你完全可以據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同時要求單位給你補繳社保、補發所扣的部分工資,支付你三個月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三項之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所以你正好可以根據這兩條對應的法律條款結合你的實際情況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然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向、第四十七條之規定順勢要求單位支付你三個月經濟補償金,也就是支付你三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具體條款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看到沒,上述條款就是你能夠獲得補償的法律規定。只要你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辭職,你就有補償的依據。但一定要清楚,你的這些補償要求肯定不可能得到單位的同意,所以你就需要在辭職前做好證據收集工作。

想要拿到補償,針對你的情況,必須要申請勞動仲裁。所以我說你要提前準備好一切必要的證據資料,因為維權的時候就要用到這些。只要你證據資料足夠,你的維權必能獲得支持,單位所扣的工資就可以要回來,單位沒交的社保就可以補交,另外還可以獲得三個月的工資補償。

想辭職拿補償就按照我說的去辦,但要做好維權的心理準備。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啟發。覺得可以,記得“打call”。


Sir聊HR


樓主您好,在單位工作三年。你沒有回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更沒有繳納相關的社保。現在如果要扣你的工資,但是你個人主動提出辭職的話,是沒有任何的補償。

除非是單位方面解除你的合同。你才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所以我不建議你個人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因為這樣的話,你是得不償失的。得不到任何的補償

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提供證據證明你曾經在這樣單位工作過。比如說銀行發放工資的對公賬戶是不是。單位的!如果是的話,完全可以作為證據,向你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和舉報。

然後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解決這個問題,我想應該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的。


社保小達人


以la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辭職 在一年內向當地仲裁院起訴 免費的 接著還可以向初級中級法院起訴 可以申請司法援助 向你支付的一.所有的工資 二 那個社會保險金 三 向你支付1.5倍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沒有合同 而你只上了一十個月的班 那麼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我是靠自己實力贏得官司的 祝你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 攻無不克戰無不勝 注意在一年內起訴 你吧工資單或銀行卡流水賬拉出來 其他證據必須由公司提供 不肯提供由公司承擔不利後果 這就是勞動法和其他法律不同之處 假如公司提供的證據是沒有你的簽名 法院不會採信 你可以否認 考勤卡和工資沒有你簽名是無效的 法定節假日和星期六的加班費(費率是平時的二倍)還有年休假的加班費 這樣搞下來你會發點小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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