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英聯邦目前有多少國家?它們是怎樣的關係?

蘆川居士


英聯邦目前由56個國家組成,他們在近兩三百年的歷史上都曾是英國殖民地(包括現在的美國)。

米字旗是英國國旗,故凡英聯邦內國旗有此標誌者必要特殊關係。

曾經的日不落帝國(當時版圖是現在的130倍)。二戰後衰落啦。老大位置被美國取代。現在僅剩英倫三島(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另加一直爭議的北愛爾蘭)。故英國現在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聯合王國。

但,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在56個英聯邦國家中,仍有16個國家視英國女王為女皇。女皇派出代表自己的總督為該國元首。象目前的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

無可奈何花落去,江河依舊萬枯朽。

歷史的規律人無法抗拒:月盈則虧,水滿則溢,凡事皆有盛衰規律,算起來,美國己獨霸近一個世紀。。

先賢老子曾說:物壯則老,是為不道,不道老矣。


晚亭與落霞同暉


英聯邦目前有53個國家,人口23億,分佈在六大洲,主要由英國和前殖民地保護國組成,是一個鬆散的邦聯,叫作邦國聯合體更合適。

各國都承認英聯邦元首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但英國並不干涉各國內政,只是相互加深會議協商,促進合作,舉行聯邦政府首腦會議等,還有英聯邦運動會。

1,英聯邦就像一個QQ群

英國就是這個QQ群的群主。

舉個例子:從前有個黑社會老大,經常欺負一些居民,還糾集了一幫小弟。後來,這個黑老大金盆洗手了,他建了一個QQ群,把他的小弟和被欺負的人都拉到群裡面。

小弟有: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

被欺負者:亞非拉的其他成員國。

還有退群的:愛爾蘭,緬甸,馬爾代夫,津巴布韋,也門。

還有想進群的:蘇丹,南蘇丹,蘇里南。

還有退群又進群的:岡比亞,2013年退群,2018年又腆著臉進群。

2,英國在經濟、文化上的影響力

英聯邦是大英帝國殖民體系崩潰後的替代品,承認各國的完全主權。

原宗主國英國在經濟、文化上對前殖民地國家還有巨大的影響力,英聯邦的成員國也希望藉助這個國際組織,增進合作與發展,沾點英國的光。

英聯邦開發公司(CDC)負責對貧窮成員國的援助工作,基金由英國和其他富裕的老成員國承擔。

3,英聯邦秘書處、英聯邦基金會、英聯邦運動會。

英聯邦秘書處是一個常住機構,負責組織成員國間的合作與會議。

英聯邦基金會為英聯邦內專業組織及其他非政府間的合作提供資金支持。

還有英聯邦運動會,英聯邦運動會在國際上是僅次於奧運會的第二大綜合體育賽事

印度阿米爾汗演的電影《摔跤吧!爸爸》,前摔跤手的大女兒在英聯邦運動會上為印度摘得了第一塊世界級摔跤比賽的金牌

本人是沂藍書院趙月光,主要研究宋史和近現代史,繼承章太炎學派唯識史觀學說。


沂藍書院趙月光


英聯邦現在一共有53個國家和地區,2016年馬爾代夫退出了英聯邦。現任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身為英聯邦和英國的最高元首,同時還是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16個國家的國王。這53個國家組成了一個橫跨全球的龐大聯盟,那麼這些國家之間是什麼關係呢。

總的來說,英聯邦就是一個鬆散的同盟,每個成員國都是和英國的關係比較好,同其他成員之間的關係就不一定了,有些還互相敵視,比如印度和巴基斯坦這對死對頭就都是英聯邦成員。很多成員國之所以不退出,其實就是抱英國大腿,有利可圖才一直維持著這種關係。

英聯邦國家之間曾經共享國籍,也就是說這53個國家的公民國籍全部為英籍,之間可以隨意來往,不要簽證護照什麼的,非常方便。雖然現在已經取消了,但是依然享受很多便利。

比如只要是英聯邦國家的國民,在英國本土都可以享受到英國公民的很多待遇。比如可以享受選舉權和被全選舉權,可以在英國政府擔任公職,經過簡單申請就可以在英國永久居住等等。

而以上這些待遇在其他英聯邦之間很多也都可以享受到。

此外英聯邦國家的公民在第三方國家遇到問題,可以向聯邦內其他國家的大使館求組。比如一個俄羅斯人在美國遇到問題,只能求助於俄羅斯駐美大使館。

而一個印度人在美國遇到問題的話,除了想印度駐美大使館求助,還可以跑到英國大使館求助。

加拿大和澳大利亞之間還可以互相為對方國民提供幫助,也就是說一個加拿大人在外國遇到問題,除了找本國大使館和英國大使館,還可以找澳大利亞的大使館。


漂浮菌


【大英帝國】英聯邦與英聯邦王國


英聯邦王國成員分佈圖

英聯邦國家成員分佈圖

英聯邦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個國際組織,成員大多為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英聯邦不是一個共和國,也沒有中央政府。英王是英聯邦的名義元首。英聯邦不設權力機構,英國和各成員國互派高級專員,代表大使級外交關係。

英女王領土及英國領土分類

英聯邦總部和常設機構均設在英國倫敦,其組織機構有:

1、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又稱英聯邦峰會:通常每兩年舉行一次,1966年以前在倫敦舉行,自1966年起輪流在成員國中舉行,由東道國政府首腦主持。會議討論對成員國有重大影響的國際問題並制定相關的共同政策,但會議不通過任何決議,會議發表的總原則對與會國沒有約束力。

2、亞太地區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從1978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討論共同關心的地區性問題。

3、英聯邦部長會議:包括每年舉行的部長會議和不定期舉行各類會議等。

4、英聯邦秘書處:1965年成立,負責成員國間的協商和交流。

5、英聯邦基金會:成立於1966年。

此外,英聯邦還有一些專業性組織,如英聯邦議會協會、英聯邦新聞聯盟、英聯邦廣播協會、英聯邦青年交流理事會、英聯邦體育運動聯合會和英聯邦藝術協會等。

英聯邦現有53個成員(截至2013年11月)。分佈在非洲、亞洲、美洲、歐洲和南太平洋等廣泛地域,人口大約20億。

【英聯邦王國】

英聯邦王國是對英聯邦中奉英國君主為國家元首的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專稱,除英國外,有15個國家以英王為元首:安提瓜和巴布達、澳大利亞、巴哈馬、巴巴多斯、伯利茲、加拿大、格林納達、牙買加、新西蘭(自1981年,作為新西蘭國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巴布亞新幾內亞、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所羅門群島、圖瓦盧。

這些國家的國家元首同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英聯邦王國互不隸屬,但一起構成迄今為止世界上現存最大的一個共主邦聯,而每個英聯邦王國也分別是英聯邦範圍內的主權國家。

女王在各個英聯邦王國之中,也有相應不同的稱號,例如在英國稱為“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與其屬土及領地之女王,英聯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護者”,而在巴巴多斯的稱號則為“蒙上帝恩典,巴巴多斯女王,英聯邦元首”。

英聯邦王國16國所轄的領土面積總共約合1880萬平方公里,人口數共約1.34億。在英國以外的英聯邦王國,英女王會依據該國總理的提名,任命一位總督,作為自己的全權代表。而澳大利亞各州的總督和加拿大各省的副總督,也是英女王在當地全權代表。這些官員可以執行的權利,不但與君主立憲制度之下的君主相若,而且還可以代表英女王,使用一些王家特權。在16個英聯邦王國中,14個曾經是英國的自治殖民地。這些國家多在1931年西敏寺法頒佈和1961年西印度群島聯邦解體後成為英聯邦王國的。2個例外分別是,巴布亞新幾內亞和英國。而在英聯邦內,英聯邦王國和其他國家是平等的。值得一提的是,斐濟雖然公認英女王為最高酋長,但這個並非國家元首的稱號,因此斐濟不算為一個英聯邦王國。

【英王的尷尬】

由於英聯邦王國互不從屬,有獨立的外交自主權。因此各王國政府對於同一事件的處理方式和反應速度都有所不同。有些相鄰的英聯邦王國,更因邊界糾紛而開戰,導致英王名義上自己和自己作戰的尷尬局面。

二戰宣戰

英國在德國入侵波蘭後,於1939年9月3日,帶領所有自治領對德宣戰。但由於南非和加拿大有獨立的外交自主權,分別在9月6日和9月10日才宣佈對德宣戰,這導致了當年在位的英王喬治六世地位尷尬。在9月3日至10日期間,身為英國國王的喬治六世,和希特勒是死敵,但作為加拿大國王的他,卻與希特勒保持友好。

印巴戰爭

更矛盾的事情發生在1947年。當時同為英聯邦王國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因克什米爾而開戰。這次印巴兩國軍隊的最高統帥都是喬治六世,兩軍將士都是向喬治六世效忠,因此這次戰爭雙方都可以說是為喬治六世而戰。因此喬治六世的身份重疊,出現了自己對自己宣戰的尷尬局面。

格林納達危機

1983年,美軍出兵格林納達。而格林納達和數個鄰國都是英聯邦王國,但他們和英國的立場都相距甚遠。英國和伯利茲名言反對,而格林納達數個鄰國,如安提瓜,牙買加,聖盧西亞和聖文森特等國甚至派兵協助美國。由於她的王國的立場都各不相同,因此伊麗莎白女王並無就此事發表任何聲明,畢竟她作為英國女王,她是反對入侵的;作為格林納達女王,她名義上是抵抗美軍軍隊的總司令和效忠對象;而作為牙買加女王,她就成了入侵自己另外一個領國軍隊的總司令和效忠對象。伊麗莎白女王這次和她父王在1947年的情況一樣,陷入自己和自己作戰的尷尬局面。

【歷史沿革】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大英帝國的版圖逐漸崩解,各殖民地爭相獨立。1920年代,英國開始考慮放寬政策,允許各殖民地自主。

1926年,“英帝國會議”的帝國內部關係委員會提出,英國和已經由殖民地成為自治共和國的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和南非是“自由結合的英聯邦的成員”,“地位平等,在內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隸屬,唯有依靠對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統一在一起”。

1931年12月11日,英國國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Statute of Westminster 1931),給予各英屬自治領地完全自主權,國際場合上是與英國完全平等的主權國家。加拿大首先於同年確認西民寺法,成為第一個英聯邦王國。其他自治領地和一些前英殖民地在二次大戰後通過西敏寺法,獲得獨立的立法權,成為主權國家,不過依然奉英王為國家元首,與英國組成共主邦聯。

1947年,印度、巴基斯坦各自宣佈獨立並加入英聯邦。

1949年,印度成為共和國,選舉了自己的國家元首。從此英聯邦成員由需對英王效忠的原則演變為英聯邦成員“接受英王為獨立成員國自由聯合體的象徵。

1995年,作為與英國並無憲制關係的國家,曾為葡萄牙殖民地的莫桑比克以特殊例子加入英聯邦。

1997年7月1日,香港迴歸,這是20世紀最後一個脫離英聯邦的地區。

1999年,穆沙拉夫執政後,英聯邦曾以巴基斯坦缺乏民主和司法改革為由暫時取消巴英聯邦成員資格,直至2004年才恢復其資格。

2007年11月22日,英聯邦秘書長唐納德·麥金農稱,鑑於巴基斯坦目前的局勢嚴重違背了英聯邦民主、法制、新聞自由等基本政治原則,宣佈第二次中止巴基斯坦的英聯邦成員國資格。2008年5月12日再次恢復英聯邦成員資格。

2009年9月2日,英聯邦秘書長卡馬萊什·夏爾馬在一份聲明中宣佈,由於斐濟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滿足英聯邦提出的於2010年10月底前舉行民主選舉的要求,將從即時起全面中止該國的英聯邦成員資格。

2009年11月,盧旺達加入英聯邦。曾是德國和比利時殖民地的盧旺達,是繼非洲南部國家莫桑比克之後,英聯邦第二個沒有英殖民背景或憲制聯繫的成員國。

2012年,英聯邦成員國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框架下達成共識,將就修改有關各王國共戴君主的繼承權問題的法律,此共識稱為《珀斯協定》。這是自從各王國“互不隸屬,共戴一王”的現代關係形成後第一次嘗試改變王位繼承規則,因此在各王國衍生出一系列的法律和憲法層面的問題。

2013年3月11日,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簽署《英聯邦憲章》,該憲章是英聯邦首份闡述其核心價值觀的文件。《英聯邦憲章》總結並闡釋了54個英聯邦成員在民主、人權、法治、國際和平與安全、可持續發展等16個方面的核心價值觀和共同原則,意在維護英聯邦成員間的緊密聯繫,維持英國在其中的影響力。


地圖看世界


雖然叫做“聯邦”,但英聯邦連“邦聯”都算不上,因為英聯邦只是一個國際組織。原本的英聯邦一共有53個成員國,而2016年馬爾代夫脫離英聯邦,如今的英聯邦剩下了52個成員國。

曾經號稱“日不落帝國”的大英帝國,將殖民勢力擴展到了世界的幾乎每個地方,殖民地遍佈各個大洲。


然而隨著新興勢力崛起與兩次世界大戰的嚴重削弱,英國無法繼續維持龐大的全球地位,英聯邦應運而生——宗主國與各殖民地演變成的自治領,共同尊奉英國君主組建共主聯邦,但成員國地位平衡,互不同屬。

雖然英聯邦尊奉英國君主為元首,但如今的英聯邦元首已經讓位英國王儲查爾斯王子,不過英聯邦內部仍舊有16個成員國尊奉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為國家的元首,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而最明顯的特徵就是,這些國家由總理執政,最高首腦是代替英國女王象徵性執行權威的總督。


都是同一個組織中的成員,自然地位平等——雖然元首是英國的王室,但那只是一種象徵,英聯邦的會議、英國君主對各成員國內政沒有任何干涉的權力。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加拿大仍舊尊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但加拿大總督卻是加拿大人,也是加拿大自己選出來的,總督不輕易干涉政務,卻有駁回加拿大總理提案的權利。

今天的英聯邦,更像是一個“居委會”組織,成員國之間洽談的都是經濟、文化、民生等領域的問題,互相幫忙是給面子,互不來往也沒什麼太大問題。作為大英帝國榮譽的延續,英國在英聯邦內部其實也並沒有特殊的地位與話語權。


澹奕


嚴格地說來,“英聯邦”已經不復存在,因為這個國際組織的名稱早在1946年就由最初的“英聯邦”(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改名為“聯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但傳統的力量是巨大的,半個多世紀過去了,這個組織仍然以“英聯邦”的俗名聞名於世。

要說起英聯邦的歷史,就得談談“日不落帝國”。當年英國是世界上頭號殖民帝國,和其它老牌殖民帝國不同,英國一直採用一種獨特的代理人制度來統治,即將殖民地分割成一個個小邦,在當地扶植親英的代理人,組織自治政府或議會,同時任命一個英國人為總督,賦予其軍政大權,作為英國國王或女王的全權代表。因此,“總督”其實早在“英聯邦”誕生前就誕生了。18世紀,北美殖民地、澳洲等地已經出現“總督”,到了19世紀,除了紐芬蘭、新西蘭等未實行地方自治、由英國王室直轄的殖民地,其餘殖民地都任命了總督。

對於一些重要的殖民地,英國國王不僅要任命總督作為自己的全權代表,還要親自出任這個殖民地的“國家元首”,如印度,在理論上一直是“獨立國家”,只不過印度皇帝由英國女王兼任。有意思的是,英國國王曾掛著“法國國王”的頭銜長達幾個世紀,直到1801年才放棄。

英國國王這種頭頂幾頂王冠的傳統,後來被照搬到英聯邦體制中,並一直沿用至今。

一次世界大戰後,曾經的“日不落帝國”,殖民根基開始動搖,許多殖民地謀求自治,甚至乾脆獨立。為儘可能維繫英國在這些殖民地的“實際存在”,保持英聯邦國家間的紐帶,英國不得不作出一些讓步的姿態。1926年,英國召開“帝國會議”,聲稱英國本土、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南非等自治領“相互獨立,地位平等,軍事外交享有自主權”,只是因為“對英國王室的共同效忠”才讓彼此聯為一體;1931年,英國通過“西敏寺法令”,宣佈正式創立英聯邦,規定英聯邦成員彼此間具備獨立、自由、平等的關係,並基於共同的歷史背景結合在一起。西敏寺法令規定,英聯邦各成員可以組建自己的政府,英國國王則是“英聯邦保護者”和各成員國的國王。

然而這一帶有濃厚殖民色彩的體制,到了二戰後就千瘡百孔,難以為繼,1948年,由於印度、巴基斯坦和緬甸的獨立,英國國王不得不放棄了“印度皇帝”的稱號,1953年又放棄了“愛爾蘭國王”頭銜,原有的體系無法適應新形式,不得不一再調整。1946年,英聯邦正式改名為“聯邦”,但習慣上仍稱“英聯邦”;1966年起,英聯邦兩年一度的領導人峰會,由國王敕令選址召開,改為在各成員國間輪流召開;1991年,英聯邦通過《哈拉雷宣言》,宣稱英聯邦共同原則為“民主、善政和人權”,以及對共同價值觀的遵守,不再強調“英帝國傳統”;1997年,通過《愛丁堡宣言》,主張在英聯邦範圍內實現自由貿易和自由投資,這一系列改革,弱化了英國在英聯邦中的主導地位,在許多問題上,英國在二戰後無法左右英聯邦的決議,如南非種族隔離期間,英國始終反對制裁南非,但在其它英聯邦國家的堅持下,南非被全面制裁,並被迫退出英聯邦。

如今的英聯邦共有54個成員國,但其中只有16個國家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王:安提瓜和巴布達、澳大利亞、巴哈馬、巴巴多斯、伯利茲、加拿大、格林納達、牙買加、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所羅門群島和圖瓦盧,其餘38個成員國中,文萊、萊索托、斯威士蘭、湯加有自己的國王,馬來西亞則是由組成聯邦的各州君主推選一名國家元首,另一些國家則是共和國,以總統為國家元首。比較特別的例子是斐濟,斐濟承認英國女王為國王,卻同時選出了一個總統,因此斐濟理論上是擁有兩個國家元首的國家。

英聯邦建立了一些常設機構,如秘書處、首腦會議、部長會議、基金會和高級委員會等,但基本上作為諮詢、協調和溝通機制存在,不具備約束力。

在殖民體系崩潰的時代,英聯邦曾掀起幾次“退會”高潮,曾經退出英聯邦和地區的國家包括蘇丹、緬甸、愛爾蘭、埃及、南非、津巴布韋、香港、南也門等,但隨著歐洲一體化程度的加深,一些發展中國家發現,通過英聯邦的紐帶和《愛丁堡宣言》中自由貿易的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反倒更加容易,而英聯邦已不再是英國一手遮天的組織,無需過多擔心殖民色彩,因此不但南非、蘇丹等退出過英聯邦的國家紛紛加入或申請重新加入組織,一些歷史上根本和英國殖民無關的國家也紛紛提出申請,如1995年加入的莫桑比克,原為葡萄牙殖民地,2009年加入的盧旺達,原為比利時國王私人領地,都與英國殖民傳統毫無瓜葛。由於英聯邦對這種非前英屬殖民地加盟控制嚴格,許多申請國(如前法國殖民地馬達加斯加、剛果民主共和國、阿爾及利亞,前英國保護國也門和阿曼,前意大利殖民地索馬里,前葡萄牙殖民地安哥拉、東帝汶,前蘇聯加盟共和國格魯吉亞,前埃塞俄比亞領土厄立特里亞等)長期被關在大門之外。

英聯邦曾經規定“共同的英語”為紐帶之一,如今這一規定早已過時:英聯邦的官方語言有8種:英語、法語、馬來語、毛利語、南非荷蘭語、葡萄牙語、馬耳他語和拉丁語。

英聯邦曾經和“法蘭西共同體”一樣,不惜巨資維繫“英聯邦特惠制”和“英鎊區”,但隨著英國國力的削弱,這兩項制度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宣告結束了。

英聯邦曾幾度面臨危機,撒切爾夫人因無法控制英聯邦機構,多次流露出“英聯邦是雞肋”的看法,而英聯邦內的幾個大國,如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國內多次出現“實行共和制”的呼聲,也讓英聯邦的基礎岌岌可危,但由於英聯邦機制本身十分鬆散,退出比維繫反倒要付出更多代價,因此短期內仍然會繼續存在,併發揮相應作用。

回頭來談談總督。

前面說過,英聯邦國家的總督,實際上是由殖民地時期的總督演變而來,是英國女王的特命全權代表,主持軍政大權,因此大多數獨立後的英聯邦國家,其總督是由殖民地總督演變而來,如澳大利亞、南非、加拿大、岡比亞等,其中一些英聯邦國家獨立後仍保留原有體制,尊奉英國國王為國家元首,總督就繼續作為英國國王的代表存在,而另一些國家成立了共和國,總督的命運則各不相同,在南非、肯尼亞、加納等國,總督搖身一變,成了開國總統,而津巴布韋的總督被扔上冷板凳,愛爾蘭由於反感英國統治,在共和制實現之前,就想方設法把總督趕出了總督府。在格林納達,激進的軍人曾經將“代表殖民體制”的總督軟禁起來,後來美國入侵格林納達得手,第一件事就是放出總督,由他“邀請”美軍干預,為自己的入侵“背書”。

由於總督是英國女王的代表,因此只有承認英女王為國家元首的英聯邦國家才有總督,在目前的54個英聯邦國家中,擁有總督的國家只有16個。

其實並非所有總督都是殖民時代的遺產,如巴基斯坦和緬甸,曾經出現過總督,但這兩個國家在獨立之前屬於英屬印度,總督和獨立時同一天產生的;新西蘭曾經是女王直屬地,一直沒有總督,宣佈自治後為了“與體制相稱”,才匆匆任命了一位總督;此外,如今英聯邦總督中差不多有一半來自西印度群島各國,但這些國家在獨立前並沒有各自的總督,而是同屬於一個“西印度聯邦”,共同擁有一位總督。

由於是殖民時代的遺產,總督曾經是英國人的特權,上世紀20年代以前,沒有一位總督是非英國人。1922年12月,愛爾蘭總督希利教士,成為第一位非英國籍總督,1929年,澳大利亞總理斯卡林不顧英國政府的強大壓力,堅持總督必須由所在國總理提名,並最終獲得成功,此後至今,大多數英聯邦國家的總督都是本國人,且都由本國總理提名。

總督的身份包括女王特命全權代表,武裝力量總司令等等,在議會開會時坐在正中間,但由於總督並非民選,並沒有對國會或政府發號施令的權力,在加拿大、前斐濟等多個國家,總督雖然名義上主持議會,卻按照傳統不能發出任何聲音。

總督的權力多數是禮儀性、象徵性的,但有時候這種象徵性權力會突然被放大,如1926年,加拿大總督賓爵士拒絕了總理解散國會的指令;1954年,巴基斯坦總督穆罕默德.古拉姆發動不流血政變推翻政府;1975年,澳大利亞總督科爾爵士拒絕了政府提交的新憲法,使憲法改革半途而廢。當然,總督並非只能發揮破壞作用,2008年12月,加拿大3個反對黨聯合倒閣,關鍵時刻時任總督莊美楷宣佈國會休會,讓當時的哈珀政府渡過了難關。

總督原本是軍職,因此正規的總督服也是軍禮服,但二戰後,因為這種“軍服總督”讓人聯想到殖民統治,許多國家的總督開始刻意避免穿軍禮服,如南非總督基本上不穿軍服了。正因如此,前加拿大總督莊美楷視察駐阿富汗加軍時身著軍服,反倒被看作大新聞(當然,她穿的不是軍禮服,而是樸素的野戰服)。

總督是不是國家元首?

各個英聯邦國家的闡述是不同的。澳大利亞政府一直認為,澳大利亞總督就是澳大利亞的國家元首,歷屆澳大利亞總理正是基於這一認識,始終堅持由澳大利亞總理提名澳大利亞人為總督,而不接受英國國王的安排;而加拿大則始終認為,總督不是國家元首,而只是國家元首的代表,很受歡迎、且幫過哈珀總理大忙的莊美楷前總督,就因為曾在公眾場合自稱“國家元首”,被哈珀發言人毫不客氣地公開“闢謠”。

不管是國家元首,還是國家元首的代表,總督都是個不可或缺的國家象徵人物,一旦總督去世或不能視事,誰來接替他扮演這個“尊貴的大花瓶”?

在澳大利亞,臨時總督一般由退休的自身州長擔任;在加拿大、牙買加、新西蘭,首席大法官被指定為必要時的臨時總督;在巴布亞新幾內亞,眾議院議長是臨時總督人選,而在巴巴多斯、格林納達等加勒比島國,總督以下還設有“副總督”,一旦總督出事,副總督就取而代之。

總督的人選,傳統上都是軍人或退伍軍人,但二戰後情況發生很大改變,總督可能是退休政客、法官、著名學者,也可能是神職人員、公務員或新聞從業人員,一般要求身家清白,知名度較高,適合作為國家代言人。

有趣的是,在一些英聯邦國家,總督其實不止一個:加拿大不但有總督,10個省中的9個,還有自成體系的“省督”,他們同樣直接對英王負責(理論上的),而不是加拿大總督的下級,既有省督又有省長,成為加拿大政治結構的一大特色。

並非所有英聯邦成員的總督都是花瓶角色,前香港總督就不是:香港總督始終享有至高無上的特權,如實際控制駐港英軍,提名並任免香港立法會議員等,是貨真價實的香港“一把手”,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香港始終不是什麼“自治領”,一直維持著殖民地形態,因此香港總督的權力自始至終,也就一直和殖民地時代的總督一樣大。正因如此,香港總督一直是英國人,且往往由一線政客擔任,許多前香港總督卸任後,出任英國或歐盟的高級職務。


陶短房


英國雖早已不復當年之勇,但其“軟實力”依舊對世界構成影響。比如說英聯邦就是其軟實力在戰後的延續。

英聯邦有52個主權國家所組成,其成員大多是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英聯邦名義上的共同元首。

英聯邦成員國都是各主權國家自願加入的,也可以隨時退出英聯邦。它並不是一個共和國,既沒有中央政府,也不設權利機關,英國和各成員國互派高級專員,代表大使級外交關係。

各個獨立的成員國都是由其民選政府管治,內政和外交完全獨立。英女王是英聯邦的元首,也是成員國自由和平等聯合的象徵。也就是說她只是象徵性的元首。

各成員國的總理或者首相定期在不同地方舉行會議,但這些會議只是供他們交流意見和商討問題,會議所做出的決議對與會國沒有約束力。

英聯邦有一個秘書處,是1965年於倫敦設立的,其職責是促進聯邦內的合作,籌劃英聯邦各級會議。算是英聯邦的行政機構,同時承擔各成員國之間交流和協商的工作。

英國女王或者王室成員不定期會到訪英聯邦成員國,各成員國都會非常隆重地接待,這也是一種歷史淵源的紐帶關係吧!


東震木


英聯邦是由53個國家組成的團體,所有的這些國家(除了兩個)以前都是大英帝國的一部分。英聯邦成立於20世紀初,當時以前是大英帝國一部分的國家開始脫離。其主要目標是緩和英國非殖民化進程。儘管前英國殖民地越來越獨立和自治,但它被視為通過共同的語言,歷史和文化維持全球統一的一種方式。

總體而言,共有23.28億人屬於英聯邦,佔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儘管存在巨大的地理和人口差異,但據說這些國家通過民主,人權和法治的共同價值觀而團結起來。

進入英聯邦的國家自願這樣做,任何成員國的政府都可以隨時撤回,沒有後果或義務。

各國如何加入英聯邦?

對於一個加入英聯邦的國家,它必須首先承認伊麗莎白二世為英聯邦的領導人。其他標準同樣重要,包括種族平等和擁抱世界和平,自由,人權,平等和自由貿易。

成員國也必須是主權國家,接受英語作為英聯邦內部的主要交流手段,並希望其公民成為該組織的一部分。

截至1997年,一個國家必須與任何現任成員國都有“直接的憲法聯繫”。在技術上不符合這一標準的唯一成員國是莫桑比克和盧旺達。英聯邦秘書處呼籲將這些國家列為“例外”。

如果各國不遵守“哈拉雷宣言”中概述的民主原則,就有可能暫停聯邦政府。過去發生過這種情況的國家包括尼日利亞,巴基斯坦和津巴布韋。

為何加入英聯邦?

成為一個成員國有一定的優勢 - 例如,有良好信譽的國家存在領事服務。被政府領導無法在領事館居住的國家的英聯邦公民可以獲得代表,並在英國大使館簽發臨時“英聯邦公民”護照。

對於某些國家,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存在雙邊協議,如果不能由您自己的大使提供服務,第三國任何一個國家的公民都可以獲得另一國的代表。

英聯邦做什麼?

英聯邦旨在在富國和窮國之間建立牢固的聯繫,在一個機構中彙集各種宗教信仰和人口統計數據。儘管該組織因其更具象徵意義而非有用而受到批評,但它有助於在其最老的成員之間建立牢固的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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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前段時間寫的一篇文章,希望可以幫到你。

英聯邦是一個國際組織,由53個主權國家(包括屬地)所組成,成員大多為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英聯邦元首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下一任英聯邦元首由查爾斯王子接任),同時身兼包括英國在內的16個英聯邦王國的國家元首,此16國構成了一個現代版的共主邦聯。

大英帝國的形成是300多年來貿易、移民與武力征服的結果,期間也有和平的商業和外交活動。帝國在全世界範圍內協助傳播了英國的宗教、信仰、法律,制度、人文、科學、技術、商業、語言、管理模式。帝國霸權幫助英國本土實現了驚人的經濟成長,並使其在國際政治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

隨著英國本土的民主繼續深化,海外領土的人民大多已經可以決定其政府的政策與未來,包括立法機關全面選舉和直選行政首長。當然,直到20世紀初,各殖民地總督仍舊由英國本土委派全權代表英國,直接控制其外交和國防的權力。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大英帝國逐漸瓦解。大部分組成部分已經成為獨立國家。截止2017年英國仍有14個海外領土。

聯邦原本不接納共和國加入,所有聯邦成員都必須以英王作為國家元首,愛爾蘭就是通過修憲成為共和國而脫離聯邦。後因英國希望印度加入聯邦而印度不願效忠英王,所以聯邦於1949年發表倫敦宣言,允許共和國加入聯邦。迄今為止聯邦的52個成員國內大部分為共和國,只有16個成員國以英國女王作為國家元首,此類國家合稱聯邦王國成員國。

英聯邦王國是聯邦之中共戴同一位君主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的獨立國家。目前共有16個英聯邦王國,而這些國家的國家元首同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英聯邦王國互不隸屬,但一起構成迄今為止世界上現存最大的一個共主邦聯,而每個英聯邦王國也分別是聯邦範圍內的主權國家。2010年,這16國領土面積總合約1870萬平方公里,人口數共約1.34億。

女王在各個英聯邦王國之中,也有相應不同的稱號,例如在英國稱為“蒙上帝恩典,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與其屬土及領地之女王,聯邦元首,信仰的保護者”,而在巴巴多斯的稱號則為“蒙上帝恩典,巴巴多斯女王,聯邦元首”。

對於英國以外的英聯邦王國,身為國家元首的女王會依據該國總理的提名,任命總督作為自己的全權代表。而澳大利亞各州的總督(州督)和加拿大各省的總督(省督兼聯邦副總督),也是女王不在該國直接行使元首職權時在當地的全權代表。這些官員可以執行的權利,不但與君主立憲制度之下的君主相若,而且還可以代表女王,按照該國憲法行使一些王家特權。

在16個英聯邦王國中,14個曾經是英國的自治殖民地。這些國家多在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令頒佈和1961年西印度群島聯邦解體後成為英聯邦王國的。餘下2個例外分別是巴布亞新幾內亞和英國(各殖民地的原宗主國)。

巴布亞新幾內亞一部分原為英國殖民地,1905年交與澳大利亞管轄;另一部分原為德國殖民地,一戰中由澳大利亞佔領,後割讓予澳大利亞作為國際聯盟託管領土。其後,兩部分同時獨立併合並,加入英聯邦。而在聯邦內,英國和其他國家是平等的。

值得一提的是,斐濟雖然以英女王為最高酋長,但這個並非國家元首的稱號,斐濟的元首是國家總統,因此斐濟不算為一個英聯邦王國。

在英聯邦內,其外交關係也是十分有趣的:

聯邦成員國派駐其他聯邦成員國的最高外交代表機構不稱大使館,而是稱為高級專員公署。例如:英國派駐加拿大渥太華的外交代表機構不稱英國駐加拿大大使館,而是稱為英國駐加拿大高級專員公署。

如果一國加入聯邦,那麼其派駐英國以及各聯邦成員國的大使館將自動成為高級專員公署,反過來如果一國退出英聯邦,那英國和各領聯邦成員國駐該國的高級專員公署便自動變成大使館

高級專員公署的最高使節(館長)不稱大使,而稱高級專員。例如:加拿大駐澳大利亞堪培拉的最高外交使節稱作加拿大駐澳大利亞高級專員,而非加拿大駐澳大利亞大使。

英國駐外高級專員公署使用的旗幟與英國駐外使館使用的旗幟不同,例如:英國駐華大使館使用的旗幟為英國皇家徽章位於中央的聯合王國國旗,而英國駐澳大利亞高級專員公署所使用的旗幟為普通的英國國旗。

在某些情況下聯邦成員國公民所在地沒有其國籍國駐當地使領館,其可向英國外交代表機構尋求領事保護。若需更新護照而護照持有國未在當地設館,英國駐外機構會為其簽發一本英國護照,國籍為聯邦公民。

水平有限,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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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雖早已不復當年之勇,但其“軟實力”依舊對世界構成影響。比如說英聯邦就是其軟實力在戰後的延續。 英聯邦有52個主權國家所組成,其成員大多是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英聯邦名義上的共同元首。 英聯邦成員國都是各主權國家自願加入的,也可以隨時退出英聯邦。



它並不是一個共和國,既沒有中央政府,也不設權利機關,英國和各成員國互派高級專員,代表大使級外交關係。各個獨立的成員國都是由其民選政府管治,內政和外交完全獨立。英女王是英聯邦的元首,也是成員國自由和平等聯合的象徵。也就是說她只是象徵性的元首。各成員國的總理或者首相定期在不同地方舉行會議,但這些會議只是供他們交流意見和商討問題,會議所做出的決議對與會國沒有約束力。
英聯邦有一個秘書處,是1965年於倫敦設立的,其職責是促進聯邦內的合作,籌劃英聯邦各級會議。算是英聯邦的行政機構,同時承擔各成員國之間交流和協商的工作。 英國女王或者王室成員不定期會到訪英聯邦成員國,各成員國都會非常隆重地接待,這也是一種歷史淵源的紐帶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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