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水泥的使用壽命是50到60年,房子產權是七十年,如果房子住不到70年怎麼辦?

久遇久欲久愈


感謝有機會回答這個問題,這個問題需要拆開來回答。

水泥使用壽命不等於房子使用壽命

水泥的使用壽命是50到60年沒錯,但是這不等於房子到50、60年之後就塌了,不能住了。其實現在商品房都是鋼筋混凝土結構,只要主要框架不動居住100年甚至更久都沒有問題的,所以不要考慮房子質量問題。簡單的例子就是民國時候的房子現在還有呢,你說就不能用了?在一些城市不還是在使用這些民國時候的房屋辦公或者居住嗎?當時的房子都能撐這麼久,現在建築技術這麼發達,放心50到60年房子也不會出問題的。

產權到期後怎麼辦?土地年限不等於房子年限

我國住宅商品房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這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不是房子使用年限。按照目前物權法規定,產權到期自動續期。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政策下來,但是有些地區已經開始出現這些問題,有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有繳納的但是很少只有幾萬塊錢。但是有一點要注意,我國物權法規定尊重私人財產,你的房屋是你的,土地是國家的。70年到期後,你不自動續期也沒有人敢去拆你的房屋(拆遷的話肯定有拆遷補償),主要問題是產權到期後你要買賣房屋的時候是需要補充土地出讓金的。所以,如果居住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綜上,不要考慮這些問題了。商品房買了之後肯定是你的,沒有你的同意沒有人敢去拆你的房屋,哪怕政府也不行。歡迎各位留言或者關注。


勇談房產壹貳叄


我先糾正一下,水泥使用壽命是50多年不對的,其實你想說的房子的結構設計年限是50年,對嗎?而橋樑建造也是用水泥,它設計年限是一般是100年。

開發商拿地的那一天起70年的土地產權就開始計算了,等你入住的那一刻你最多剩60多的產權了,坑吧,房子本身永久是你的,但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

而且照著現在住宅的鋼筋混凝土老化程度。到45年肯定就要拆,人家結構設計本身年限是50年,就是說,這50年內我保你結構是安全的,超過了其結構承載力由於鋼筋鏽蝕混凝土老化沒有了,就成危房了,所以到了結構年限就拆,土地的年限接著買,就是續租。

再給你算個賬,比如二三線城市,你花100萬買的房子,其中50萬是租70年地的租金,其中,30%是你房子本身的成本,10%是規費,最後的10%是開放商的利潤


一級建造師廢寢哥


這是多餘的擔心,建築學上說的50年壽命並不是指自然老化,而是根據地理位置,自然環境,颱風地震等發生頻率等計算的基礎壽命。如果不考慮這些因素,合格的建築自然老化,你可以住上幾輩子。我們看到的損壞基本都是人為因素,就是所謂的豆腐渣工程。常出現的問題是使用了不合格原材料,比如說含氯較高的海沙,達不到標號的水泥,不按設計施工,偷工減料,保護層厚度不足,造成內部鋼筋過早被腐蝕等。合格的鋼筋水泥自然壽命遠遠超出你的想象。

砼框架剪力牆高層住宅的平均壽命是300年以上,砼框架多層住宅的平均壽命是1000年以上,砼框架別墅的平均壽命是10000年以上。驚呆了嗎!但這是事實。

建築設計中大多設計標準參考了颱風和地震頻度和強度,按照五十年一遇的頻率設計,入過幾年你就遇上百年不遇的大地震,那你的建築連十年的壽命也沒有,如果一半年也沒遇到,而且工程質量過關,一點問題都沒有。

上海音樂廳建成於1930年,在建完七十二年後的2002年,從原址向南平移100米。整體結構完整,據說還能使用百年。1930年在技術上比現在要差很多,但是建築仍能保持完好如初。而且可以達到整體平移的強度,以我們現代的技術和施工水平,如果按照設計嚴謹操作,應該遠超過上海音樂廳。

所以你要擔心的是工程質量和特殊的災難,完全不必為鋼筋水泥的自然壽命擔心。混凝土的抗自然老化強度,高過一般的岩石,如果保護層夠厚,鋼筋的腐蝕也不會發生,局部的問題可以通過技術手段補救,只要不遇上大的自然災害,你的房子完全可以達到百年以上的使用壽命。

不同地區,房子的設計相差是很大的,我去過南方的少地震區,看到他們建房,我的心裡都打顫,這樣的房子也能住?我家在唐山,是地震多發地區,不用說大型建築,即便是隻有一層的普通自建的磚混民房,都有堅固的地梁和地腳水泥樁基。地上部分角柱、上圈樑、鋼筋水泥澆築的房頂,完全可以抵抗七級地震而主體結構不會散架。如果不遇到特殊的地質災害,三百年都不是大問題。


山野論史


你好,嗨住租房來回答這個問題。

商品房產權是70年,而水泥的使用壽命大概就在50年左右,這確實與我們的房子產權有矛盾,不過我們所說的水泥使用壽命在50年左右,這個是在一定條件下成立的,而現實生活中很多的物品都是在預估的壽命期到了之後經過評估合格後仍可以繼續使用的,只要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一、水泥使用壽命50年左右,並不說50年後房子就倒了

可能我們大家都認為,這個水泥就跟電池的壽命一樣,就是說電池沒電了,也就報廢了,但是我們要知道水泥的由來和我們房屋的構成。是的,鋼筋的使用年限可能在30年左右,而水泥呢是在50年左右,但是我們的房子是鋼筋加水泥做起來的,不是水泥、鋼筋分開做的。

鋼筋水泥一起做,一起澆築,鋼筋會受到水泥的保護,二者相輔相成,其房屋的使用壽命都是經過設計院等核算過得出的,就目前的商品房來說,只要開發商沒有偷工減料,那麼房子的使用年限在70年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說,大家可能都認為,水泥使用壽命才在50-60年,而我們的商品房是70年,時間對不上!其實是沒問題的。


二、開發商現在都是質量終身責任制

沒錯,為了避免很多開發商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未盡職盡責把關到位,防止今後房屋出現安全質量結構性風險,現在都是由開發商履行房屋質量終身責任制!這樣實施也是要求開發商在建設房屋的過程中,做好監督把控,確保建築本體結構安全性能良好,防止今後發生質量安全結構性事故事件!


三、商品房居住70年沒問題

開發商在開發建設前,都必須要把商品房的建設設計方案報到相關的機構去審核,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開工建設。在房屋設計受力計算中以及房屋使用年限都有明確的計算,基本上許多的房屋設計使用年限都會遠遠超過70年,以確保房屋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結構性的安全、質量問題。


所以說,商品房居住70年沒問題,不用擔心,除非開發商質量把關不嚴,才有可能會出現房屋使用年限縮短,這個完全就是開發商的責任和原因!

因此,水泥的使用壽命是50到60年,房子產權是七十年,房子是肯定可以居住到70年的,居住不到70年的前提是不成立的!

商品房價格越來越貴,很多在外打拼的年輕人都沒有能力承擔得起購房的重任,其實我們換個角度想一想,租房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為什麼一定要買房呢,只要大家的居住環境、福利一樣,租房比買房還便捷、輕鬆呢,不過租房也要找一個可靠的平臺,嗨住租房-全城房源,一網打盡,房源多,房源真。


嗨住租房


1.拆了重新蓋。磚混的50年,混凝土的60年,到時房子可以拆了,重新建,這個壽命是按折舊年限算的。事實上到時候要不要拆,根據房子實際使用情況,建國初期建的磚混結構到現在還在用的也不少。

不住可以賣,或者租。

2.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我們花錢買的是土地使用權70年+房屋所有權永久,可繼承買賣,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續期,交土地出讓金,到現在還沒有收的。目前國內有些地方有到期的,就是自動續期,不交土地出讓金,不變土地性質,可自由交易。相關法律正在研究中。


設計好好


題主提的這個問題,腦洞何其大呀!

淡定淡定,只要房子還是你的,出了問題修唄……

1、農村房屋出現問題自行修繕



普法君在農村老家的房子,早就遇到類似問題嘍。

我家有套房子是爺爺輩就開始住了,那種農村磚混結構房大家都知道,風吹日曬久了肯定會有漏風漏雨的地方,沒事,哪裡漏修哪裡唄。

我家那祖屋,早的時候是麥稈屋,後來被麻雀掏、大風吹、大雨淋的,麥秸逐漸落了不少,房子就開始漏水了,那我們後來就換成瓦房。問題解決了繼續住人就是。

農村房子是集體所有,想當年房屋確權不是那麼明晰,農民擁有永久居住權,只要你還活著一口氣那就住就是,一直住下去吧……

現在農村房子,也開始使用大量水泥預製板建造,但使用出現問題時,依然是哪裡出毛病補哪裡,不存在的。

2、城市商品房使用權自動續期

我國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期滿自動續期,理論上說,也可以無限期住下去。



問題來了,如果水泥使用壽命到了,房屋產權未到期該咋辦?

我覺得題主提這個問題腦洞太大,水泥使用年限到了就要垮掉嗎?

照你這麼說,中國的三峽大壩、美國的胡佛大壩,是不是都要垮掉了?

各國建設的防核設施、防空洞是不是都要坍塌了?

題主沒見過原汁原味的古村落、古鎮、古寺廟等古嗎?木頭房子、泥巴屋都可以幾十年、幾百年不垮,你擔心個啥?



可以這樣說,現在的商品房,即便到了60年也不會垮掉的,別操那個沒用的心了。

還有,當你居住的樓房岌岌可危之時,物業方、街道自會有辦法解決,比如:原拆原建、異地另建等,你擔心個啥呢……


普了次法


作為家居行業從業者,美家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針對水泥的使用壽命是五十到六十年,而房屋的產權是七年,如果房子住不到七十年怎麼辦這個問題,其實我們大可不必擔心,因為這並不意味著你的房子可能就因此而倒塌。一個最簡單的推算就是,如果商品房連七十年都住不到就變成了危房,你覺得開發商能通過審核嗎?

而且,現在的樓房,都是終身責任制,是誰建的,就由誰負責。

再說,原則上水泥上只能使用微不足道的幾十年,但這是獨立出來看的,因為每棟樓房都是系統的,它不僅包含了水泥,還有鋼筋、河沙等材質,以及功能結構和設計因素等,都承載了人類對於整個建築學的認知,所以是沒有那麼容易就報廢的,不說中國古代建築,往近一點看,就連現在還有不少民國建築屹立在風雨中,風雨不動安如山。

其實,說到底大家擔心還是關於七十年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子的歸屬問題。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問題,對於前者,我們要明白土地是國家的,開發商和我們買下的七十年使用期,但在此基礎後所建的房子,卻是終身的,我們擁有所有權。

但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怎麼辦呢?那就是自動續期,至於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這個就得看日後的規定了。


美家手記


事實上這個問題屬於杞人憂天,畢竟很少有人會在一套房子裡住70年的時間,因為房子的產權是從開發商拿地的那一刻算起的,到哪開發商在拿地之後還會經過一段時間的規劃才會開工,等到房子蓋好了怎麼也要花個五六年時間,有的甚至要花十幾年,所以根本就不用擔心會因為水泥使用壽命到期而出現問題。

而且就算真的等到了水泥的使用期限到期其實也不用擔心,畢竟你還可以對房子進行翻新大修,因為雖然房子產權是有70年的產權期限的,但這只是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房子的使用期限是沒有年限限制的,只要繼續繳納出入使用金那麼房子依舊是你的,

另外一方面我國還有拆遷政策的存在,一般房子只要使用了40年左右就會面臨拆遷改造的問題,這個時候你還可以趁機大賺一筆,相信遇到這種事情大家不僅不會擔心反而還會很開心房子的居住年限的到期。


樓盤網


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就是咱們只有使用權,房子的瓦片歸咱們。用70年。因為是流通的土地,土地是國家的。

好,說下建築年限,也可以理解為水泥的壽命。

請看建築使用年限:


一般的住宅設計的使用年限是50年,特使的用途使用年限往上加。

好,有人說還差20年。開發商拿到地蓋房子不是拍到之後才蓋。一般2年-30年。

有人會問為什麼那麼長時間,開發商他們那幫人等著地皮漲錢。

那到了我們手裡使用年限一般是使用的時間減去開發時間,滿打滿算60年已經個很不錯了。

人的平均壽命76歲,買房子的時候是20歲,住房子也就56年。

基本上一生一房。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既然房屋產權期限指的是所佔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的權,那麼肯定會遇到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還在,那麼這時候房子歸誰呢?還能繼續居住嗎?一般情況下70年產權到期後有以下三種情況: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根據我國相關部門規定,70年產權到期後如果房子還在那麼房子依舊屬於個人,業主可以提出補繳足夠的土地出讓金,房屋產權還是能夠繼續使用的。此外,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一般情況下70年產權到期後大多數人採用的是補繳土地出讓金,然而有一些房子根本住不到70年就會被拆遷。

以上暫定為三種,聽說深圳首例到期的房子是續租。30萬。也是亮了小編的眼睛。這個貌似以後普遍的方法。

很多人夢想拆遷費,一夜變成富人。哈哈,夢想總是在夢裡。城市擴展一般都找便宜地,北京擴展,寧去雄安,也不發展周邊成型的。為啥,那的成本便宜。有價值。

看著一些省會城市的老城區,髒亂差。哎呦,誰還去買。拆遷變富翁,在夢裡。再說剛開始那是政策被有心人鑽空子,天津人才政策,剛出來連打2個補丁,想投機沒門。還有早期一分錢不出的開發商,空手白狼,你看現在還有嗎。

以後就算拆了也就是和之前稍微持平。

噶,想聽我分析農村人是如何被坑的,請關注我!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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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建築設計年限和建築使用壽命之間的關係 。任何一個合格建築的設計與施工都是有國家標準的, 根據國標《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

(GB50068-2001)的規定: 普通房屋和構築物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其規定是:結構在規定使用年限內應滿足下列功能要求:

1 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時,能承受可能出現的各種作用;

2 在正常使用時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在正常維護下具有足夠的耐久性能;

4 在設計規定的偶然事件發生時及發生後,任能保持必要的整體穩定性。(這裡的偶然事件可以是指地震、颱風等等,不包括人為過失)。

這就意味著建築達到使用年限後,不代表建築壽命的終結。 因為結構設計的各種參數是按照概率理論提出的。當結構的使用年限超過使用年限後,結構失效概率可能較設計值增大。也就是說結構不會立刻倒塌,但可能需要維修,減小其失效的概率。

總結下: 建築50年之前壞的就有問題,50~70年或更長時間後,要保證結構的絕對安全,誰也做不到,只是需通過維修來減小結構失效的概率。當然了,在這期間出現的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是個問題,國家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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