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戰爭中為了勝利就可以胡作非為?這兩個可不是!

世界上有195個國家和38個地區,其中有193個國家為聯合國的成員,聯合國以協調各個國家,維護世界和平為宗旨,聯合國組織是最為重要的國際組織之一,對於世界戰爭維護和平,聯合國由於人道主義頒佈了一系列的法律,下面我們就盤點一下國際組織禁止的戰爭行為。

1.禁止使用化學武器

化學武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是產生的武器,利用具有毒性的化學物質以造成敵人大量死亡或受傷為目的而使用的武器,包括裝有各種化學毒劑的化學炮彈、導彈和化學地雷、飛機布灑器、毒煙施放器,利用火炮、飛機等設施投放。對人體危害極大,受感染者會以極其痛苦的方式死去,對地面以及空間的影響時間長。到2003年7月,《化武公約》已有153個締約國,並且有了一個羽翼豐滿的履約組織——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禁化武組織)。

戰爭中為了勝利就可以胡作非為?這兩個可不是!

2.核武器

核武器主要包括裂變武器(第一代核武器,通常稱為原子彈)和 聚變武器(亦稱為氫彈,分為兩級及三級式)。只要是與核反應有關的巨大殺傷性武器都可以歸為核武器,核武器的威力巨大,對土地的影響更為巨大,目前投放的核武器,只有"胖子"和"小男孩"兩例,都是美國投向日本,一顆在廣島,一顆在長崎。目前核武器的合法擁有國有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中國。2017年7月7日,聯合國以122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了在全球範圍內禁止核武器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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