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黑龙江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30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各市(地)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提出要求。

一 、强化物资生产供应。各有关市地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口罩、隔离服、消毒液、医用酒精生产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加快生产,强化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物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各地工信部门要坚持一 企一策,全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物资生产中的困难,根据需要及时扩大相关产品产能。省工信厅要选派驻企特派员进驻 重点企业强化指导协调。各地要确定防控应急物资重点联系 企业,准确掌握其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将重点联系企业及产能、每日产量、生产供应等相关情况报省工信厅。

二 、强化重点物资采购 。各市(地)和相关部门要广开渠道,发挥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大型医药连锁企业作用,加大国内外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护目镜等重点物资采购 力度,鼓励华人华侨、国际友人捐赠医用物品。各地要将签订订单、受赠和到货预计时间等情况及时报省商务厅。

三 、强化物资统筹调配 。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轻重缓急情况,统筹调配重点 物资。各市(地)自行采购的物资要优先保证防疫一线人员。各地政府要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服从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调配,严禁私自截留、调用本地企业生产的口罩、医用酒精和消毒剂等紧缺物 资。

黑龙江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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