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與人合夥的生意能不能做,與窮沒有關係。窮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富時與人合夥的生意就能碰嗎?單說這與人合夥的生意吧,我認為有的能做,有的不能做。這要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合夥的項目靠譜不靠譜,要先調查研究,瞭解市場行情,有的放矢,不能盲目投資。二是看合夥的人,即生意夥伴靠不靠譜,為人處事是否誠實可靠。


香山紅葉汪邦年


這個不一定正確,關鍵是找到合適和放心的合夥人。我就親身經歷過。

2006年,我和我的同學合夥開了一間五金店。當時我沒有錢,但我在做這個水電安裝行業,也就是說我懂技術。我的錢拿去買地皮建房了,在深圳。我同學先出資10萬元,租了個鋪面,然後入貨賣。

外面工程和貨品採購我負責,賣貨和後勤部分他負責。每月鋪租由我出,賣貨賺的錢和我做工程賺的錢全部投資到貨品上。不斷擴大。當是大家都沒拿工資。大概半年多才開始慢慢分點錢。每天我們所有的收入都要記帳,包括賣貨和工程收入。就算是5角錢都要記,到晚上清點好入帳,另有一本流水記帳簿,今天收入多少?支出多少?還有多少剩餘?都很清楚。

後來做了差不多兩年。我所交的租金也有10萬多元了。這個鋪就每人各佔一半了。再後來他要回老家發展,將這個鋪全給了我。

雙方確認估值後,我只要給估值的一半就可以了,最後我再自願給多點他。我們至始至終都很少有爭吵的事,分開大家都很高興。當時很多人都不相信,怎可以相處得那麼好,就算是親兄弟都有點難做到。我覺得也是。找合夥人一定要找自己瞭解和相信的人。否則不要合夥。


鳳鳴天下響


聊聊我的一個小往事

我原來做實體的,17年5月開始向網絡發展,當時阿里1688感覺很不錯,就合計著做。可是沒有這麼多錢,我就找了兩個朋友投資,我投40萬,他們各投10萬,約定好只參與分錢,不參與各項事宜。

我清楚的知道網絡不容易,我做的是當地網絡批發,當時別的代理都不看在眼裡,我用的方式是賠錢做流量,當賠到第三個月的時候,我兩個朋友開始找我退錢,說不掙錢不能玩,當時我心都碎了,因為他們的退出,我資金出了問題,把40萬賠出去一大半,最後還讓別人搶走了。我生意倒閉也是和這個項目有很大的關係。因為他把我的流動資金吃掉了。

這個小事不是告訴大家,夥可以合,但要有條件

1.合夥沒有問題,要分清誰是老大,誰說了算。

2.只認錢,不認人,投了等著,有話語權,沒有決定權。合理分配

3.白紙黑字(我就是死在這上的)。約定合作期限,期內退出一分不給。

4.資金不足方案完善。幹一半沒錢了都完蛋。

5.發起人有沒有這個水平,別一腦子醬帶隊去死。

6.合夥人要志同道合,要相到信任,別為了三分錢利背後下刀子

再多的我也說不上來,我也不是專業的。總而言之一句話,能幹自己幹,能借自己借,萬不得已不合夥,合夥心就要狠,先小人後君子。


小樂日記


俗語:人窮不碰三生意,沒錢不做三買賣,老祖宗的話很現實!

一個人不要老是想著一些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你也不要去想著一些不勞而獲的事情,一個人的一生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特別是在你人生低谷的時候,老祖宗,常常說過的一句話,人窮不碰三生意,沒錢不做三買賣,那麼這又是什麼意思呢?又是哪三種呢?第一種,生意不能做,就是與人合夥的生意,是不能碰的,你看著跟別人合夥做生意感覺人多力量很大可是很容易出現分歧。因為很多人在一起時候沒有一個統一的領導人,在做生意的時候難免會出現一些分析,就容易吵架,甚至是分道揚鑣,特別是在利益的情況下,更容易造成失敗,所以跟人合夥做生意是千萬不能碰的。

第二種不能碰的生意就是風險很大的生意千萬不要碰,雖然說高風險意味著很高的收益可是當你自己很窮的時候就千萬不要考慮高風險的生意了,要風險越高一失敗的可能性就越大風險越大失敗的可能性越大,就證明了在你窮的時候,你應該選擇穩中求勝,那些貪得無厭的人,下場只會讓自己血本無歸。

第三種不能碰的生意,就是投資特別大的生意是不能碰的,投資越大的生意,那就意味著你前期投入的錢非常多,如果你自己錢很充足的情況下你可以嘗試投入,不過你已經很窮了,你又沒有錢,沒有強有力的資金支持,你做這種生意會失敗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你後期沒有資金投入的話你前期投入的錢都會打水漂,這種虧本生意千萬做不得,所以要警告大家。

那麼這三不做的買賣又是哪三種呢,第一種就是不能讓做的買賣,就是賒欠,因為你並不能保證這個買賣,第一次做就可以成功,如果說,你欠著做這個生意失敗了之後,你欠的賬戶越來越多,你身上揹負的債務會讓自己越來越窮,所以這個買千萬,做不得。第二個買賣不能做是,無本的買賣不能做。這個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也不會掉餡餅給你吃做人千萬不能貪圖小便宜。你還是一步一步自己走紮實了,穩穩當當的賺錢才是正道,千萬不要一腳跨老遠,到頭來摔跤的是你自己。

腳踏實地的才是正常人走的路,那麼這第三種不能做的買賣就是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投資有風險這個我們都知道, 但這個買賣超出了你自己的能力的時候,他不是可以控制的,這個失敗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而且你又不可以控制它,做人還是一步一步慢慢來,千萬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到頭來虧的血本無歸,後悔的是你自己啊!所以世上沒有後悔藥,要是不想腸子都悔青就一步一步的做人。


孫遠遠


本人因公司搬遷越南就隨公司到越南工作,當時也是想看到了越南有沒有機會做點生意,必究越南落後中國十年左右,各種資源及產品都依靠進口,剛好我有個同村老鄉在東莞做燈具店,也願意資源共享教我,因為我從來沒有做過生意沒有經驗,加之我還在公司暫時無法抽身,就跟同村同學一起合夥找了一個當地越南人做法人三人共同出資開了一個貿易公司(實則為店具燈),開店過程中各種問題,但是我們三個人剛開始還是很有信心做好也沒有什麼矛盾,但是事實正好相反,開業三個月營業額不到3萬,然後各種矛盾,各種懷疑,每個人都有自己想法自己做主,相互猜疑,現在都沒有信心做好,剛好我跟越南合夥人還在公司上班,也沒時間打理店裡面的生意,同村老鄉一個人也沒有信心也不是很情願一個人去打理店面,但是大家又不甘心剛搞起來的店就這樣放棄倒閉,必究投了30W,現在就這樣耗著,看開了年生意會不會好點,所以合夥生意不好做,如果能一個人做盡量自己做,可以從小點慢慢做大,減少投資風險,這樣比較好操作,可以照自己想法做,也不會一心兩用,熊掌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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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分享之家


人窮時要懂,與人合夥的生意不能碰。合夥就意味著斷交,更不能和朋友做生意合夥人,否則最後會成仇人,大多數的合夥生意最後的結局都是這樣,所以不要和朋友合夥做生意,生意不可能都是自己做,避免不了合夥,但是合夥要有完善的制度,一切靠制度和規範做,不摻加人情。這些南方人做得比較好。人情生意分的非常清楚。

我們既然是做生意,就避免不了合夥,合夥要找內行的合夥人,不要找朋友,不要找自己身邊的人合夥。這樣的才是最好的合夥,因為合夥人只是生意上的合夥人,而不是朋友,中間沒有人情可講,一切都按著正規的管理系統運作,這樣就不會發生不愉快,用規範做事。這是我們很多人忽略的問題,我們一般選擇合夥人除了親戚就是朋友,還沒有正規的管理系統,都是用人情做生意。所以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導致最後的分手變成敵人。如果我們按著規矩做事,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賠就是賠,賺就是賺,清清楚楚,沒有抱怨,亂來規矩就是抱怨,就是相互的埋怨。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所以選擇合夥人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也不要找對心情的人做合夥人。

我個人認為和人合夥做生意是可以的,但是選擇什麼樣的人合夥是很關鍵的。有沒有正規的生意規範也是關鍵。合夥人一定找比自己強的人合作,只有這樣才是最佳合夥,合夥做生意可不是邀約夥伴喝酒,聊天。這是很嚴肅的事情。合夥和窮富沒有太大關係。大多企業都是合夥股份制。重要的事態度。我是趙國峰zhaoguofeng歡迎大家評論留言。


趙國峰zhaoguofeng


這個觀點有一定道理,的確,與人合夥的生意確實容易出問題。

然而,必須要搞清楚,為什麼合夥的生意容易出問題?

一般來說,初創階段合夥,很容易出問題。主要原因是這樣幾個方面:

1.創業者不懂相關知識,不懂得合夥企業應該是以怎樣的方式進行合作。

2.不懂得各自的身份,缺乏契約精神,分不清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之間的關係。

3.初創企業規模小,不具備多人合夥的前提條件。

4.缺少藉助外部力量來解決合夥關係的途徑。

基於以上原因,初創階段的確不建議合夥。等企業成熟後,具備了各種相關素質,再根據需求考慮合夥倒是更為務實一些。


他山一石


話分兩說,是你找他合作,還是他找你合作。我覺得跟這個是關鍵,你找他的時候是需要多想想,別人為什麼跟你合作,上趕子不是買賣,人家本來也不信任你,說實在點,找也白找。

要是他來找你合作,這事有的談,說明你本身就有過人之處,信息資源,人脈資源,技術資源,窮代表的只是沒有現金,不代表別的都沒有。說實在點,這社會現在的狀態很簡單,整合資源,隨時都準備整合別人,或者被別人整合,有一點價值,都有可能被別人看到。

人就是互相依賴,互相幫助的過程,窮的時候不用怕被利用,有利用價值才會被利用。市場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是僱傭關係,資源的利用關係,以及合作關係。一無所長的人,還有力氣可以用,可以背背扛扛。

我個人覺得可以碰,也可以合作。不論幹什麼怎麼幹,都是合作的過程,買賣也都是合作的過程,交易,成交,無處不在。吃虧也好,佔便宜也好,都是一個過程,爺都是從孫子做起的,沒有人一生下來就是爺,也沒有人會一直吃虧,有底線有規矩有制度,就都可以合作。合夥的買賣可以做


懷德馬龍


我到不這樣認為,我認為人在窮時更應該找人幫忙或者合夥做生意。
1.之所以人們認為無論窮與富,都最好不要找合夥認做生意是因為合夥做生意到期候無論掙錢,賠錢到最後分家不好分,容易翻臉。這個問題我覺得只要在前期約定好行程規章制度。後期就不會出現這個情況,現在是法制社會。國家法律很完善,足可以為我們提供合夥做生意的一些規定。這樣就不會出現這種問題。


2.就是因為我們窮,沒有實力,才要藉助合夥人的實力把我們的生意發現壯大。做生意有的時候沒有實力是導致最終的失敗根本原因。
3.有的時候通過我們自己努力可能會有所發展。但一個人的實力畢竟有限況且還是窮時。
4.有的人認為我們窮去和有錢有實力的人合夥,可能會說我們為了錢去巴結合夥人,兩個人可以合作到一起肯定是雙方都有付出的,比如我們有技術,我們有力氣等等,不要去理會外人的看法。只要我們真心的付出,不刷陰謀手段,生意肯定可以做的長遠。
5.只要我們誠心誠意的去合夥做生意肯定能夠做好,努力拼搏生意一定可以紅紅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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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頭佳仔


合夥做生意常遇到的幾點問題。

一、經營、管理觀念不一致。

創業最好是找志同道合的朋友,思想觀念差距太大,在經營與管理過程中容易發生衝突,解決合夥人內部矛盾可能會浪費過多時間跟精力。這是在找創業合夥人之前就應該注意的一點。

二、職責不分明。

職責不分清,合夥人什麼事都要管,反而都管不好。萬一出了事,還可能出現互相扯皮、推卸責任的行為。

三、權力、利益分配不合理。

這點比較複雜,權力分配方面,有的按出資比例,有的按個人能力等,這也決定了後期利益分配原則。一般來說,在初創時期,按出資比例進行權力與利益分配的比較多,但隨著公司的發展,不同人的貢獻是不同的,因此,在不同階段適當調整利益分配是十分必要的。

那麼,人們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什麼呢?

合夥就是兩個人或者兩人以上,共同合作,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謀取經濟利益的組織形式。因此,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樹立共同承擔風險以及共享收益的觀念,如果大家都有異心,還談何收益。

第一,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要建立一套合適的合作規則。雖然,與朋友們之間是有感情的。但是,無以規矩不成方圓。凡是屬於合夥的事務,都需要按照制定好的規則辦事。這樣才能夠讓合夥順利運營下去。

第二,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財務要透明。親兄弟明算賬,即使再親密的關係,一旦涉及金錢問題,就難以說得清了。因而,做好財務透明,可以避免不必要糾紛。

和朋友合夥做生意要注意形成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觀念、建立合作規則以及財務透明,上文值得大家學習與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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