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婚前爸媽出首付買的房,女方父母要求公證成共有房產,爸媽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郝奇怪


看你父母付的首付是多少?如果是60萬左右,那麼加上女方名,等於給女方三十萬彩禮,同時這彩禮又帶回了你家。

30萬彩禮看當地習俗吧,如果多了,讓女方再出些陪嫁。如果少了,可以再給些彩禮。

將首付款與掛名轉化成彩禮來看,應該更容易尋找到較好的解決方法。其他的只是多給一些,少給一些的問題。

如果我有女兒,男方父母不願掛名,我就會要些彩禮,然後再添一些錢,給女兒買一個小一點的房子,且只寫女兒的名字,保障女兒今後的生活。到時候也會提前知會對方家庭父母,讓他們自己選。

現代社會的彩禮,對應於子孫的姓氏歸屬權,這也是現代社會彩禮文化存在合理性的重要保證。

還有一種選擇,即採用蘇浙地區興起的並家結婚模式,不要彩禮,不要嫁妝,各買各房,生倆小孩,一邊一姓。結婚不關乎財產,只關乎愛情。


Tokey131471


現在結個婚是很不容易的。

結婚前買了一套房子,本來把它作為婚房,應該是件挺開心快樂的事,這樣,自己的愛情就有處地方安放了。作為女方更應該慶幸,能夠找到一個買好房子的男朋友,這樣吩咐的話,就省的兩個人為了房子在奔波。

可是,女方這回也就有意見了。

因為站在雨楓的角度來說,也是希望這個婚姻是有安全感,能夠給自己的女兒帶來安全,萬一哪一天,自己的女兒和對方的男孩過不下去了,隨便一句有風回家,那麼,對方也不計較什麼,畢竟,可能沒有什麼損失吧。

所以女方的父母,就是為了給自己的女兒增加一些安全感

於是乎就要求男方家裡面,婚前買的房子,寫上自己女孩的名字,寫出女孩的名字就有保障了,這是現在法律方面的一種設計吧,大家都知道,房產證上有了誰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在分割的時候就必然要取得利益。

很多情況下,安全感和愛情,不完全是一回事,有了安全感並不代表就有了愛情,有了愛情,也不代表就有了安全感,有的人為了追求安全感,我放棄了愛情,也有人為了愛情不顧安全的,只要有愛情,什麼都不顧。

這就是安全感和愛情之間的關係,或者叫辯證法吧。

可是我們到底應該要安全感,還是要愛情,沒有人知道,畢竟每個人都不同,每段愛情都不同,每個婚姻也不同,大家各取所需才是婚姻和愛情的大多數常態吧。

所以,我們既不能過多的去指責,因為要寫上名字,保證自己的安全感,就去說對方不過愛情,反過來我們也不要因為對方追求愛情,就什麼也不顧,這方面的指責是沒有意義的,畢竟聲臨其境,才是最真實的。

總之,婚姻不是兒戲,希望我們現在的年輕人為了愛情,去勇敢的追求,你要為了自己的幸福,是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愛情能夠有一種安全感。

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祝總有一天,金錢住房,會有你愛情,讓愛情更加純粹一些吧。

大家對這個問題怎麼看呢?歡迎在下面搞一搞吧。

如果喜歡,敬請關注。thank you thank you。


文心採露苑


個人觀點認為:

男方全款購房,房產證可以不寫女方名字。

男方只是首付購房,婚後需要夫妻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應寫女方名字。

~若男方不願意,婚後生活AA制,女方將不參予還房貸之義務…因為房子與女方沒有丁點關係!

至於新房難道讓女方白住嗎?

這不算白住,孩子將來的冠姓權留給了男方…這還不夠嗎?

雙方家庭應該坐下來好好商議,都是為了孩子的幸福,後退一步海闊天空…從開始就算計?這樣的姻緣還有意思嗎?


清水靜流221302694


首付父母出,那麼還貸是誰還?小夫妻倆共同還,在法律上有妻子的份。如果你還與女方無關,這是婚前財產。如果去公證,公證處不是翫忽悠的地方,是一個法律工作處。公證處一定要你出示相關文件,不是女方要加公證處就加了給你公證。女方加了名也多此一舉。是不知法的想法。目的就是以加名保安全為名名,侵奪男方一半房產歸自已,這就觸犯刑律的可能。事實上離婚時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離婚時女方必須證明有一半磚是從孃家帶來的,否則,一塊磚都分不到。如果婚前女方也出資,在房產證上寫名屬正常。離婚時按比例分到她的那一部分額。年青人婚姻是以感情為基礎的,沒有感情的婚姻是死亡婚姻,因此,必須理智的對待,不要衝動失去今後的生活美好。道德的底部就是法律,慎行。


權權2698


你首先要明確女方家的要求不合理。錯不在你的父母。二是第一條求得未婚妻的認同,三要視你們的感情基礎定出解決問題的方向。感情基礎好,就試著做雙方父母的工作,各讓一步;感情基礎一般,讓女友做她父母的工作,放棄這個想法。期間要配合一些策略,促使效果達成。儘量求得不分手,實在不行那就勇於放棄,你努力挽救你們的感情,該做的都做了,不遺憾。


太陽風64331079


婚前男方父母買房,婚後女方加名,這種婚姻不太靠譜。前段時間網上有一農村婦女離婚五次,帶一十歲男孩,要房子加名還帶彩禮,這是婚姻嗎?就是一種買賣,法律雖然保護弱者立法加名可分房屋財產,但有些人就利用這個漏洞,多離幾次婚就不勞而獲成富豪。試想,如果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女方要求加名,這種動機說明什麼,如果一個靠譜的婚姻應該不會預設前題,倆人有感情基礎,小家的財產會給予別人嗎?真心過日子家中所有都是你自己的。


手機用戶50281180550


結婚2月離了呢?你父母不得想跳樓?!


馬爾代夫的海邊


婚姻需要精算師[捂臉]


蘇州老頭樂


很好辦,你讓女方出一半首付錢好還給你爸媽,然後你們兩個一起還貸,房子寫你兩個名字!


孤獨D時代


我有個朋友就碰到過一家這樣的,結婚要了20萬彩禮,陪嫁30萬,不過人家這50萬沒有給錢,給了女兒買了個人房產,辦了按揭,每月還款6000多,需要15年,朋友果斷拒婚,二十萬人家退了2萬,也不敢娶這家的女兒了。這個時代是真有不要臉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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