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化解“影子銀行”風險 促進金融市場穩健發展

化解“影子銀行”風險 促進金融市場穩健發展

化解“影子銀行”風險 促進金融市場穩健發展

近日,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020年將繼續拆解“影子銀行”,大力壓降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防止死灰復燃。而此前發佈的《銀保監會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也針對化解“影子銀行”風險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按照業務實質實施一致性、穿透式、全覆蓋風險管理”。

2020年開年不久,銀保監會頻頻提及“影子銀行”,並將繼續拆解“影子銀行”、壓降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列入2020年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九大任務之一,彰顯出監管部門繼續化解“影子銀行”風險、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堅定決心。

化解“影子银行”风险 促进金融市场稳健发展

按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定義,“影子銀行”是指在常規銀行系統之外的信用中介行為和機構。作為市場的產物,在一定程度上,依法合規經營的“影子銀行”業務可以成為金融市場的有效補充。然而,由於部分“影子銀行”業務未做到合法合規,且多處在監管相對薄弱的領域,從而滋生多層嵌套、通道、資金空轉、以錢炒錢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帶來風險交叉傳染的隱患,成為金融風險的一大重要來源。

為了整治金融市場亂象,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近年來,我國監管部門加大了對“影子銀行”的監管力度,“影子銀行”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據銀保監會近日公佈的數據,自2017年啟動“治亂象”以來,“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風險持續收斂,三年來已累計壓降“影子銀行”規模16萬億元。

可以看到,化解“影子銀行”風險,監管的治理和引導不可或缺。通過對“影子銀行”領域的業務亂象、交易亂象進行“精準拆彈”,有助於促進金融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佈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是治理國內“影子銀行”問題的一個關鍵措施。在過去一段時間內,我國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實現了快速發展,但在發展的同時也顯現出諸多亂象,突出的表現便是產品多層嵌套,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投資快速膨脹,再加上資管業務聯通多類金融機構,過於複雜的產品和業務加劇了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的金融風險傳遞,形成了龐大的“影子銀行”體系,潛在風險亟待有序化解和規範。按照資管產品類型制定統一的監管標準,資管新規嚴格規範資管產品投資非標,堅決打破剛性兌付,抑制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可以說,針對“影子銀行”的產生根源和多種亂象實現了精準施策。

自資管新規出臺以來,套利空間和行業泡沫被擠壓,過去比較顯著的資金空轉、以錢炒錢、金融機構同業業務增長過快等現象得到了遏制,“影子銀行”風險逐步收斂。人民銀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數據也佐證了這一點。截至2019年3月末,投向其他類型資管產品的銀行理財產品為10.7萬億元,較資管新規發佈前(2018年4月末)下降了17.1%。產品淨值化轉型得以加速,截至2019年3月末,淨值型資管產品38.8萬億元,較2018年末增長10.2%。

應該看到,我國金融供給總量雖然在持續增長,但金融供給與需求之間不平衡不適應的矛盾也日益凸顯。在過去較長一段時期內,由於社會融資需求迅速井噴,而廣大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缺少必要資信,抗風險及擔保能力不足,往往難以從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也從側面催生了“影子銀行”這一渠道。

因此,化解“影子銀行”風險,促進金融市場平穩運行,除了要發揮監管的規範功能之外,還要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金融結構,推動形成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保險機構體系,引導更多資金及時、有效地流向廣大民營和小微企業。

2020年1月份以來,從國務院金融委第十四次會議指出“持續加大支持力度,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到2020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強調“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為重點,加大金融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再到銀保監會發布《意見》明確“加大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續貸支持力度,提高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比重”,可以預見,加大對民營、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仍是2020年我國金融監管工作的重點。隨著相關政策逐步細化和實質性推進,金融保險機構體系也將為市場提供更具個性化、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及產品,以滿足民營、小微企業多樣化的融資需求,從而牢牢堵住違法違規“影子銀行”業務的“偏門”,實現經濟金融的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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