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清掃自家“門前雪”是一種社會責任

今冬以來,我市的雨雪天氣頻繁,給道路交通造成諸多不便。每次降雪一停,環衛、交警齊上陣,在第一時間到達工作崗位,起早貪黑辛勤忙碌,直至各條主要街路的積雪被清理乾淨。

在城區路面融雪保暢壓力巨大的情況下,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及臨街店鋪能夠迅速清掃自身區域積雪,部分單位還能積極主動參與周邊區域、道路及公共場所的清掃積雪行動,展現了文明單位的示範帶頭作用。然而,筆者卻觀察到,個別臨街店家拒絕“自掃門前雪”,某些主幹道的人行道、支路、窄街小巷和老舊小區也有殘雪沒有打掃,積雪凍了化,化了凍,過路行人徒步難行。

冬季除雪是整個社會的一種責任,每個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都有責任、有義務管理和愛護我們的家園。而一個城市除雪工作搞得好與壞,直接關係到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記得多年前,每次降雪過後,我市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百姓都會帶著工具走上街頭投身到除雪工作中,積雪很快被清理乾淨。近些年來,政府加大了機械化除運雪力度,採取專業化和社會化除雪的有機結合,雖然沒有強制要求市民必須參與除雪任務,但依賴環衛工人單兵作戰的除雪模式是遠遠不夠的。這就需要用“門前三包”的規定以及通過多種方式宣傳,來規範社會化除雪行為,引導民間力量,讓更多人力參與到除雪活動中,提高全市對市民參與社會化除雪重要性的認識。只有市民們自覺地“以雪停為令”,主動“自掃門前雪”,管理維護好自家門前的“一畝三分地”,才能讓文明本溪的形象不因雨雪天氣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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