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有些抗癌藥延長病人生存期2個月,你認為有意義嗎?

浪花志


有意義,無論是從患者角度,還是從抗腫瘤研究的角度,意義都是很大的。

一、從患者來講,生命是無價的,一種治療能讓患者的生存時間延長,先不說這個時間的長短,本身這就是醫學人道救治的基本原則,這即體現了醫學存在的價值,也體現了對生命的敬畏,現實來講,所有能讓患者生存時間延長的治療都是有意義的。

二、從醫學角度來看,任何一種疾病的治療都是在探索中漸進,曲折中前行,尤其是像癌症這種重大疑難疾病,能夠讓患者生存期延長,說明這種治療研究的方向是對的。能夠讓患者生存時間延長2個月,就有希望讓患者的生存時間延長半年,甚至是更長時間,任何一種疑難疾病的攻克都會經歷這樣一個過程。

現實來講,部分晚期癌症的治療正在經歷這樣的一個過程,比如肺癌患者,在單純放化療時代,晚期肺癌只能生存1年左右,而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時代,部分患者已經逐漸達到了2-3年,甚至是5年,而這些成果的取得都是在醫學發展中一步步累積起來的。

所以,不要小看這2個月,這無論是對患者自身,還是對整個醫學的發展,都是有很大意義的。


深藍醫生


我來給你專業的回答。

醫學上說某個藥可以延長壽命2個月,並不等於每一個病人都能多活兩個月。

“延長几個月”是個統計學概念,是在臨床研究中廣泛使用的一個專業說法。

我舉個例子給你說明。

當我們要研究一個針對肺癌的新藥時,我們會招募一批符合條件的肺癌病人,病人數量往往從數百到數千。我們會將病人分成兩組,一組病人用新藥,一組病人用已經證明有效的老藥。試驗中我們會詳細記錄病人用藥後肺癌發展速度、病人死亡時間等指標。

在得到病人的數據以後,我們就會進行統計分析,比較兩組病人的生存時間是否有差異,以此來判斷新藥是否療效更好。

那我們如何比較病人的生存時間呢?

一種做法是將每組病人生存時間取個平均數,比較兩組的平均數差異。

另一種做法是取每組內50%的病人死亡時的時間,比較這兩個時間的差異。

你覺得這兩種做法哪個更科學?

實際上,學過統計學的同學知道,第二種做法會更科學(感興趣的可以去看下數據分佈)。

比如每組有100人,老藥組在5個月時達到50人死亡,新藥組在7個月才達到50個死亡,我們就會說新藥比老藥延長了2個月的生存時間。如果這2個月經過統計學檢驗證明是個大概率的事件,我們就判定新藥比老藥好。

所以,延長2個月並非指每一個病人都延長2月,有的少於兩月,有的多過2月,有的甚至幾年都可能。靶向藥物和最新的免疫藥物PD1抗體都是很好的例子。

由於個體差異,每個人對藥物反應不同,在療效更好的新藥組中,也有用藥後無效很快死亡的,但總體來說,新藥有效的概率比老藥高。

目前的醫學技術還沒有辦法準確預測每一個病人對藥物的反應,所以醫生還要依賴臨床試驗去確定有效的概率。

在化療藥物時代,延長兩個月的化療藥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但在靶向治療時代,5-10個月的延長都很常見。隨著新藥物的不斷出現,極限在不斷的突破,病人的生存時間也一步步延長。所以,如果有機會有條件,還是鼓勵嘗試下新的藥物,也許你就是最幸運的那個。


張健醫生


【 編號WD461】

兩個月的時間對於生命來說實在是太短暫了,那麼癌症晚期延長兩個月有意義嗎?沒有標準答案。腫瘤臨床研究以無疾病進展時間、總生存時間等指標來判斷治療效果,許多比較也就延長几天、幾月,很少有延長多少年的。比如肺癌晚期自然中位生存時間為6-8個月,傳統化療中位時間到1年左右,也就延長了4-6個月。


某胰頭癌患者、男、79歲,生活自理,基本上可以自由活動,問題是黃疸程度嚴重。如果不做大的治療,放置一個PTCD管(經皮膽管穿刺引流術),減黃、保肝、減輕症狀,費用大約2000元,還可以報銷,創傷很小,術後生活改善,當然也能自理,預估生命時間可以延長3-5個月。這種情況有意義嗎?我覺得還是很有必要做治療的。

同樣是胰頭癌晚期病人,男、56歲,已行膽管支架內引流,病程11月,疼痛以“嗎啡緩釋片”控制。全身情況衰竭,1米8的個頭,體重不足90斤,意識時清楚時糊塗,無法進水進食,大小便用紙尿褲。家屬堅決要治療,輸血、輸蛋白以及各種能量支持,後來血壓下降,又“多巴胺”維持,高強度治療不到一個月人還是走了。有意義嗎?我覺得不只無意義而且還不道德,可以拒絕治療嗎?醫生還不敢,意見還是來自家人。

癌症晚期不只是費用很大,而且家人也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去照顧,兄弟姐妹之間也可能由此產生矛盾,互相埋怨,要是獨生子女就更累了,都沒有錯,多一分體諒,多一分理解吧。如果親人離去,世上少了一份關愛,也就多一份孤獨,父母在尚有來路,父母不在只剩歸途。有能力留住親人的時候盡力就好,有些時候放手也是一種溫暖,留些尊嚴給親人。


劉永毅醫生


就在前天,一位遠方拐彎的親戚患胃癌去世,前後4個月,生命定格在69歲。

胃癌發現己是晚期,醫生也迴天無力。但是,醫生不告訴家屬真相,推薦治療方案,親人會放棄治療嗎?癌症病人在生命絕望時,還是期待奇蹟的發生,與之朝夕相處的家庭,甚至舉債去挽救己被醫學宣佈死亡的病人。

曾見過一個不太富裕的家庭,母親己經是植物人,靠呼吸機維持生命體徵,硬生生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近1個月,家人就是不狠心拔下氧氣管。醫院結帳時,儍了眼,醫保報銷有限,自己還要貼很大一筆錢。

醫生對癌症的預估期並不準確,全憑的是經驗。宣判2個月,興許還活十年.八年。努力了,家人無愧於良心,放棄治療,會內疚一輩子。家庭富裕,也無所謂。貧困家庭,那就要理智對待了。

倘若我患了癌症晚期,我是不會堅持做無法預判的過度治療,既使多存活2個年,生命質量也是最差的,如同行屍走肉,與其苟話,不如平靜的離開這世界。

生命需要陽光,抗癌藥並不是陽光下的彩虹。2個月的抗癌用藥,或許是一輩子積蓄,真的沒必要。


秋平171152879


腫瘤的治療一直是一個全球性的難題,目前尚未能徹底解決這個難題。大多數科研人員和醫學工作者目前主要的就是儘可能延長患者的壽命。

在腫瘤藥物的臨床研究中,我們會以各種指標來評估藥物的實際療效,例如用藥後的無進展時間、中位生存期、總生存期等等。

如某某免疫治療藥物用於肺癌治療,相比以往的某個藥物總生存期延長了多少個月等。而事實上,臨床藥物研究中藥物可以延長壽命2個月,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只能多活2個月。有些人可能是對藥物無效的,有些人可能壽命延長不足2個月,還有些幸運的可以延長几年甚至十幾年,也說不定。

每個人對藥物的反應是不一樣的,並沒有任何方法能夠準確預估每個病人在用藥後能活多久。對於“假如有些抗癌藥物能延長病人生存期2個月,是否有意義?”這一問題,並無標準答案。因為很多時候,我們所做出的選擇都是經過對各種因素進行評估和取捨後的結果,對於腫瘤病人或家屬而言也是,也會考慮各種因素,包括治療費用,生活質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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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腫瘤李秋梨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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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不過3萬6千多天,生命就是一天一天積累起來的。

癌症的治療是我們在實踐中一點一點積累起來的,並且現在沒有一種神藥,能治療所有的癌症,沒有一種方法,能徹底的治好任何分期的癌症,癌症的治療一般都是綜合的。

癌症治療一般是以手術,放化療為基礎的,有時還有一定療效的靶向藥治療,還有一些介入,免疫療法等。

通過綜合的治療,達到抑制腫瘤生長,延長生存時間,減少患者痛苦等。

如果有一種藥物能延長病人的生存時間,並且是2個月,不考慮經濟和其他因素,基本病人和家屬都選擇的。

所有人都會選擇,並延長壽命,毋庸置疑,這絕對是有意義的。

人的生命就是由時間組成,就是有每一秒,每一分,每一天組成,延長2個月那也是生命的延長,對於一個人來說,最後的日子,每一天都是很寶貴的。

可能有些人會說痛苦的日子不如不多,其實痛苦基本都是個人感受,有這樣的藥物,給了癌症患者更多的選擇,如果病人覺得痛苦難以忍受,可以選擇不吃。

但是這種藥物卻給了那些想要生命更長一些人選擇的機會,並且這最後的兩個月確實讓癌症病人能做很多事情。

他可以姑息治療,減少痛苦的情況下,總結自己的人生,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去完成自己人生的遺憾,安排自己的後事等等。

並且這種藥能延長2個月,如果再有其他方法可能會再延長一些,那麼就是生命得到了延續。

至於藥物很貴買不起,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不要不在乎這兩個月的時間,戰勝癌症的方法和藥物就是這樣一點一滴的發展起來的,我想醫學的發展最終一定會攻克癌症的,雖然時間一定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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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小大夫


延長兩個月壽命,自然是有意義。

意義在於,

一,或許某人沒有做好離世的準備,家人也沒有。兩個月時候可以做很多事,包括心理準備,安排好離世以後家人孩子的生活。

二,二個月的時間裡,也許會有什麼奇蹟發生,也許找到了治癒的方法,也許遇到了對的醫生,從此解脫病患,恢復健康。

三,有兩個月的時間,走訪民間中醫,找到不同的治療方法,保命的方法。現在不是說與癌症共存嗎,能做到也不枉這兩個月的流連,可以說延長了壽命呢。

時間,才是改變一切的契機。

當然,這不能是過度治療,不能是導致身體更加失偏的治療,而只是一個新希望的起點。

只不過,這也要看經濟承受能力。不能為了兩個月而兩個月。否則難免人財兩空。


踏雪無痕5141815


意義總是有的,但我覺得這問題想問的,是花錢買兩個月的生命延長,到底值不值得?

第一個要考慮的因素,就是治療的價格。如果要花很大的代價,甚至是需要全家舉債讓患者延長兩個月生命,然後患者的家屬要用今後10年、20年的時間來還債,那患者和家人肯定要猶豫了。這基本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每家人的經濟承受能力也不一樣,同樣的價格,有的人可以承受,但是對於另外的人,可能就是無法承受的負擔。遇到這種情況,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儘量多瞭解各種可能的治療方法,選擇一個相對來說可以接受的,在療效和價格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第二個要考慮的因素,是副作用。是藥三分毒,如果患者能多兩個月的時間,生活質量是怎樣的?如果是很糟糕的生活質量,那這就都不是價格的問題了,再便宜的治療,相當於是花錢買罪受,對於患者來說都是不人道的。

所以,從這兩點看,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答案不是黑白分明。

從真實世界的數據來看,出現一個高價的只能延長兩個月的抗癌藥物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國內的情況就不用說了,因為歷史遺留問題,國內很多藥物的臨床效果不一定都有驗證過,所以根本不延長生存的藥物都會有,也在大賣。

在美國,有時候確實也會出現只能延長兩個月生存的藥,但是這裡應該會有兩個應該指出的地方:

1. 並不是所有患者都延長兩個月,而是從患者的生存期看,生存期中位數比對照的患者多了兩個月。什麼是中位數?就是一半的人比這個數少,另外一半的人比這多,這是常用的比較辦法。

2. 作為對照的治療,往往是目前的標準治療,就是說這兩個月是比現有治療更好的效果,病不是比不治療的優勢。往往比較貴的治療,都是比較新的藥物,如果覺得這兩個月不值得,也可以選原來的常規治療。

美國有一個治療前列腺癌的疫苗,只能延長四個月的生命,治療需要十幾萬美金,結果就是患者用腳投票,這個公司已經倒閉了。所以,只要監管和醫院不亂來,藥企都會認認真真研發療效真正好的藥。


一節生薑


些抗癌藥能把晚期患癌病人延長兩個月,這個問題不太現實,因為晚期病人在世界最發達醫術最高的國家都治不了,我認就是不治也能話個月,根本沒有什麼抗癌藥,如果真正能研治出抗癌藥的話那晚期患癌病人都會活下去或者能活三至五年,只有這樣我無話可說。在者說治不了病藥為什麼那樣昂貴,我想這個問題必須得到全社會關注。什麼叫作人才兩空,這就是人才兩空,錢沒了,人也沒了,讓病人家揹著還不完的績。所以我永遠不認可市上有什麼坑癌藥,所有的治療癌病的藥我都不會認可的。又說回來了那麼要人命的藥就昂貴無邊,而不要人命的藥就十幾塊錢,我怎麼敢覺到癌正病人的錢最好種,被人糊弄也分不清,多花錢不治病,等段時間把命送。


草梅111


單從延長生命而言,是非常有意義的,哪怕是一分鐘。任何一個人都沒有權力剝奪生命。但對整個家庭的經濟基礎來說要慎重考慮了。

中國人受儒家思想影響,就是傾家蕩產也在所不辭。不離不棄是中國人的美德。當遇到需要續命的癌症時,這種美德就顯得不合適了。高昂的藥費,對整個家庭經濟負擔不起,造成家庭貧困,活著的人度日如年,到不如早日離去。對患者也是一種解脫,也是尊重。患者到了需要續命的時刻,他本人承受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

人活著就是為了快樂,享受。沒有快樂感,只有痛苦的爭扎。就是有錢,也不見得有意義。

疾病要早防早治,把錢化在養生上,也不化在續命上。我們不能年輕時拼命掙錢。老了再拿錢來續命。這是錯誤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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