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 以五大創新舉措促進“互聯網+社會服務”發展

日前,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衛生健康委、體育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互聯網+社會服務”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出臺了,這是繼“互聯網+政務服務”之後,黨中央、國務院向廣大人民群眾釋放數字紅利的又一重大舉措,將推動我國社會服務領域進入全面數字化轉型的新階段,對於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嚮往的新需求,具有重要意義。

一、做到四個明確,準確把握“互聯網+社會服務”的工作定位

做好“互聯網+社會服務”的落地工作,首先需要深刻領會《意見》精神,明確工作範圍、工作定位、工作目標及服務主體。

從工作範圍上看,“互聯網+社會服務”事關人民群眾日常切身需要。《意見》所指的社會服務,是指在教育、醫療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遊、體育等社會領域,為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依靠多元化主題提供服務的活動。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國社會服務取得顯著改善,但是在一些領域,還存在大量的痛點、難點和堵點問題。在《意見》編制過程中,文件起草組認真分析梳理了社會服務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十分強烈的150餘項問題,最終確定了教育等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的七個領域,做為“互聯網+社會服務”的主要著力點,以問題為導向推進社會服務創新。

從工作定位上看,“互聯網+社會服務”要發揮好科技賦能作用。近年來,我國社會服務事業快速發展,但仍存在服務資源相對短缺、服務質量和服務結構有待優化、城鄉發展不平衡等問題。這些問題本質上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體現。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互聯網+社會服務”並不會提高社會服務資源的絕對總量,而是在現有發展水平基礎上,充分發揮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優化社會服務資源的配置效率、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能、提升標準化水平,以軟創新突破硬約束,發揮新技術放大、倍增、協同的賦能作用。因此,推進“互聯網+社會服務”,並不能期望“一加就靈”解決所有社會服務問題,必須堅持有限目標、務實推進,重點聚焦在互聯網+相關技術能發揮賦能作用的環節創新發力。

從提供主體上看,“互聯網+社會服務”要發揮好企業市場主體的主導作用。《意見》主要聚焦的是市場化社會服務領域,因此,“互聯網+社會服務”的主要提供者是企業市場主體。但是,由於社會服務事項龐雜、利潤率低,地域特徵明顯、規模化程度不足,服務流程和質量的標準化程度較低等行業特點,社會服務領域存在一定的市場失靈現象,僅僅依靠市場主體推進“互聯網+社會服務”存在市場動力不足的問題,還需要政府進行有力的引導,並在財稅優惠、鼓勵就業、標準研製等方面發揮重要推動作用,促進“互聯網+社會服務”領域市場化機制高效運轉起來。

從工作目標上看,“互聯網+社會服務”要兼顧服務和發展的兩個目標。開展“互聯網+社會服務”的根本目標是切實利用新技術化解社會服務中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改善社會服務、提高服務水平,讓人民群眾有獲得感。與此同時,社會服務也是十分重要的消費市場,通過“互聯網+社會服務”提高社會服務的供給質量,促進新技術的應用創新,將釋放巨大的消費潛力,有利於惠民生、促發展、拉消費、聚動能,對於實現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同樣發揮著十分巨大的作用。

二、抓好五大創新,著力激活“互聯網+社會服務”的賦能作用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直面社會服務的資源約束、時空約束、手段約束、動力約束和環境約束,從新技術可以發揮賦能作用的關鍵環節,針對性提出了“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多元化、協同化”等五大創新舉措。

一是以數字化轉型打破社會服務的資源約束,擴大社會服務資源供給。加快社會服務資源的數字化轉型是“互聯網+”賦能社會服務的基礎和先決條件。充分發揮數字化產品非排他性共享的特質,通過服務資源數字化、服務主體數字化以及社會服務數據的共享開放,提高社會服務資源的覆蓋範圍,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有效解決社會服務資源相對短缺、優質服務資源供給不足的問題,使傳統社會服務插上數字化的“翅膀”飛入更多尋常百姓家。

二是以網絡化融合打破社會服務的時空約束,促進社會服務均衡普惠。傳統的社會服務提供方式一般都是線下面對面提供的,這導致了社會服務碎片化、地域化的傾向,傳統社會服務企業也很難做大做強。《意見》提出網絡化融合,旨在基於互聯網、業務網絡和服務網絡的疊加融合創新,加快各類社會服務主體聯網接入,鼓勵優質龍頭社會服務企業網絡化經營,推進線上線下社會服務深入融合,不斷提高社會服務的標準化程度,擴大優質社會服務資源的輻射半徑,有效化解城鄉區域間社會服務資源配置不均衡問題,促進優質社會服務惠及更廣大人民群眾。

三是以智能化手段打破社會服務的模式制約,提高社會服務供給質量。互聯網領域正在不斷湧現出大量智能化服務場景,這些成果、經驗、做法同樣可以複製到社會服務領域。通過綜合應用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增強現實、可穿戴設備等數字技術,可衍生出同步課堂、遠程手術指導、沉浸式運動、智慧導遊等一大批新服務形態,可有效化解“黑導遊”“排長隊”“虐老幼”“卷錢跑”等一大批社會服務難點痛點問題,形成便捷化、智能化、個性化的供給服務能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社會服務的需要。

四是以多元化供給打破社會服務的動力制約,激發社會服務市場活力。傳統社會服務業規模小、盈利難、增長慢,市場回報率和標準化程度低,較易出現有效供給不足的問題。《意見》圍繞社會服務市場化動力機制不足的短板,著力放寬市場準入門檻,鼓勵社會資本探索多元化發展路徑,力爭形成以服務平臺為載體、跨界融合為抓手、以競爭協作為動力的社會服務產業生態,打破市場壁壘、業務壁壘和數據壁壘,激活跨行業化學反應、壯大市場化驅動機制,通過產業鏈條延展協作,提升社會服務事業的投資回報率,形成社會服務事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新局面。

五是以協同化舉措打破社會服務環境制約,優化社會服務發展環境。良好的發展環境是推進“互聯網+社會服務”的重要基礎,《意見》提出要創新社會服務監管理念和方式,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按照包容審慎的原則打破制約“互聯網+社會服務”發展的各種條條框框,同時嚴守網絡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的底線,即讓社會主體大膽創新,也讓人民群眾放心消費。

三、形成政策合力,高效推進“互聯網+社會服務”落地見效

“互聯網+社會服務”涉及面很廣,要快速落地見效,各相關主管部門之間、中央部門和地方部門之間必須協同聯動、形成合力、狠抓落實。《意見》提出了加強教育培訓、加大財政支持、強化統籌協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也謀劃了“互聯網+社會服務”試驗平臺和培訓基地、創新創業基金和融資工具、試點經驗現場觀摩交流、“互聯網+社會服務”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等一批具體可操作的工作切入抓手。凡事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下一步,根據《意見》精神,相關主管部門形成詳細的任務分工,明確時間點、路線圖,建立責任清單和成果清單,高效推進“互聯網+社會服務”落地見效,儘快讓“互聯網+社會服務”的數字紅利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國家信息中心政務外網發展規劃處處長 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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