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必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政策执行口径解答


为有效治理扬尘污染,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9年10号),公告中明确了“施工扬尘”计税依据的计算方法。


1.施工扬尘是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吗?

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上述污染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应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2.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是谁?

工程的建设方(含代建方)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按规定向施工工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3.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具体怎么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2元/污染当量

计税依据=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

扬尘产生量系数和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按照《山东省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表》(附件1)确定。

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为4(千克)。

例1:A房地产企业2019年取得建委下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其建设的B项目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施工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并假定该企业按照建委要求已采取了一次扬尘的各项控制措施、二次扬尘实行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问A应纳环境保护税多少?

答:该项目应纳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为:

(10000÷24)×(1.01-0.071-0.04700.047-0.025-0.03-0.31)÷4=416.67×(1.01-0.53)÷4=50

该项目月应纳税额为:50×1.2=60(元)

每季度应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为:60×3=180(元)

该项目共应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为:60×24=1440(元)

4.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如何进行确定?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施工工期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资料上载明的建筑面积、“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或“合同工期天数”施工期限确定。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可按照总建筑面积除以施工周期进行计算。

5.纳税人存在多个施工项目的应如何申报环保税?

同一建设单位(含代建方)有多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分别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施工期限与实际施工期限不一致如何进行把握?

如纳税人实际开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资料上载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不一致的,则以实际开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对提前竣工的以建设部门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对延期竣工的以建设部门再次下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规定的日期确定。

7.如何确定纳税人的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

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涉及的消除一次扬尘、二次扬尘的各项控制措施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施工期间有住建部门、监理部门进行监管,若纳税人不采取上述措施将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一般能正常享受上述削减系数优惠。税务部门后期可以通过向住建部门提取行政处罚信息,再通知纳税人办理补税。

8.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用哪种申报表进行申报?

符合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条件的纳税人,按期申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在“是否采用抽样测算法计算”一栏勾选“是”,主管税务机关据此确定纳税人适用核定计算方法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纳税人采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附件2)申报纳税。

符合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条件的纳税人,按次申报的直接填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附件3)申报纳税。

9.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什么?

工程的建设方(含代建方)应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能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次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例2:延续例1,经计算A房地产企业B项目共应缴纳环境保护税1440元,按照施工周期分摊月应纳环保税60元,问该企业如何进行申报?

答:A企业可以按季申报,每季度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180元。如不能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一次性申报缴纳1440元。

10.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期纳税人停工的,如何进行掌握?

施工工期小于5日的不计算;施工工期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施工工期15日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11.山东省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从何时申报缴纳?

根据2019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

附件1

点击下方“拓展链接”即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修改的公告》

附件2: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按次

必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政策执行口径解答

必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政策执行口径解答

必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政策执行口径解答

附件3: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按期)

必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政策执行口径解答

必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政策执行口径解答

必看!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政策执行口径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