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合肥一浴場內做起歪門邪道的“生意”!多名女子被抓……


合肥一浴場內做起歪門邪道的“生意”!多名女子被抓……

2018年12月1日,合肥男子朱某某承包了位於蜀山區某小區開設的浴場,作為浴場負責人的朱某某卻做起了歪門邪道的“生意”……

鄒某某、魏某某、李某某等多名婦女先後被朱某某組織起來,從事賣淫活動;而張某某、劉某某、梁某某、馬某某、陳某某等人,也被朱某某僱傭為服務員。朱某某為賣淫婦女及員工統一安排住宿,規定賣淫婦女上下班時間,與賣淫女事先約定分成比例,規定性服務項目及價格。

張某某、劉某某、梁某某、馬某某、陳某某明知朱某某組織婦女進行賣淫活動,仍舊接受其安排和分工,為其提供幫助。

張某某在浴場一樓負責收銀以及利用事先安裝好的報警器進行望風;

劉某某和陳某某在二樓,其中陳某某負責在電腦輸單,賣淫婦女提供性服務前電話告知陳某某,由陳某某做好記錄以便浴場和小姐分成結賬;

劉某某負責嫖客的接待,將嫖客引導給馬某某和梁某某,由他們為嫖客安排包廂、安排賣淫婦女供嫖客挑選;

此外,劉某某和陳某某負責在二樓查看監控進行望風,陳某某負責採購避孕套、溼巾等賣淫所需物品。

合肥一浴場內做起歪門邪道的“生意”!多名女子被抓……


2018年12月22日1時許,公安機關依法對浴場進行搜查,查獲了賣淫婦女楊某某、鄒某某、魏某某等人及嫖娼人員金某某、陳某某、夏某某等人,查扣了對講機兩部、報警器一個、避孕套580個等作案工具朱某某、張某某、劉某某、梁某某、馬某某等人被當場抓獲。

據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檢察院最新公開消息: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某在其經營的浴場內,先後組織多名婦女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某、劉某某、梁某某、馬某某明知他人實施組織賣淫犯罪活動,仍為其提供幫助,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四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協助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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