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果因為騎電動車闖紅燈,被小轎車撞死了,會得到賠償嗎?有什麼依據?

藍色之夢112358216


賠償肯定是會有的,至於能賠多少就視情形而定了。



如題所述,一名騎手騎電瓶車過路口時,遇上紅燈卻分分鐘的時間都不肯耽擱,心裡想著反正也沒車敢撞我,便有恃無恐地徑直來過路口。沒想到,也許是遇上了對闖紅燈深惡痛絕的司機,也許是遇上了避讓不及的司機,該電瓶車手很不幸地被撞身亡。那麼,該命喪黃泉的電瓶車手的家屬能夠獲得賠償嗎?

首先,賠償肯定是有的。因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當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非機動車一方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首先由承保機動車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才根據雙方的過錯比例予以分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那麼,交強險賠償後不足部分該如何分擔呢?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不是電瓶車手故意碰瓷的,機動車一方都或多或少要賠點錢。如果機動車司機同時也有超速等違章行為,或者發現闖紅燈的電瓶車手後沒有及時避讓,那麼交警便會判定他也有部分責任,至少應當承擔60%以上的賠償責任。

相反,如果機動車車主沒有任何違章行為,他發現闖紅燈的電瓶車手後也及時避讓了,只是避讓不及才導致悲劇發生。那麼,機動車主便沒有任何過錯。但法律規定,即使機動車主沒有任何過錯的,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雖然我也覺得這樣對機動車主很不公平,憑什麼讓他為電瓶車手的過錯買單?但現行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們就儘量遵守吧,看到闖紅燈的行人或者電瓶車手,就及時避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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