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無證開網約車被處罰後將車轉手給弟弟開
然後……弟弟也被“抓”了
哥哥被處罰後,將車轉手給弟弟
3月25日上午,深圳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執法支隊”)福田大隊執法人員在梅華路設卡執法時,對車牌號為粵BF***的小轎車進行例行檢查。
執法人員核對信息時發現,餘某傑的網約車平臺賬號信息並不是本人。
經詢問得知,餘某傑使用的是他哥哥餘某俊的賬戶,該車是哥哥餘某俊租的,現在由余某傑保管使用並支付租金。
當執法人員進一步查詢該車的違法記錄時,發現該車於2018年6月在鹽田區藝海路被查處過但當事人為餘某俊。
為查清案情,執法人員對哥哥餘某俊進行了調查,餘某俊表示:那次因無證被處罰後,便將車和平臺賬戶給了弟弟,自己從事了其他工作,開車的收益按期轉給弟弟餘某傑。
自己因無證被處罰過,沒讓弟弟吸取自己的教訓還讓弟弟無證開網約車
哥!你是我親哥嗎?
這裡再次劃重點!網約車運營的基本條件是啥?
車跟人都要有證!即《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缺一不可!
車有證,人無證——不可!
日前,執法支隊龍華大隊在龍勝地鐵站對一車號為粵B***268的網約車進行檢查,該車司機吳某從網約車平臺上接到訂單,搭載乘客從龍華安宏基科技園前往坂田國際中心。
經調查,該車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但司機吳某因嫌考證麻煩,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人有證,車無證——不可!
4月1日,執法支隊龍崗大隊在大康路口對粵BN***小轎車進行例行檢查,該車乘客共1人,從茂盛公園出發準備前往梓康商行。
經調查,該車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最後劃重點,兩證齊全!不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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