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靠賣房來養老?“以房養老”就是個餿主意

靠賣房來養老?“以房養老”就是個餿主意

你覺得自己目前最大的壓力是什麼?我想你會回答:養房、養娃、養老。最近人民日報剛剛關心完大家“為國生娃”,現在銀保監會又來號召大家“以房養老”了……

8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下發通知,要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要求保險機構做好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等綜合研判,積極創新產品,有效滿足社會養老需求,增加老年人養老選擇。

“以房養老”是指擁有房屋的60歲以上老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機構,之後老人可以繼續居住或享受收益,同時按照約定條件每個月領取保險公司支付的一筆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有處置房產的權利,處置房產所得將優先用於償還該款保險相關費用。

目前國內僅有幸福人壽、人保壽險有相關以房養老產品,其中,幸福人壽業務已經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8個城市落地,公司試點階段的成績是,截至2018年7月31日,已累計承保139單。人保壽險則並未披露相關數據。

靠賣房來養老?“以房養老”就是個餿主意

試點近四年,僅承保139單,這在業界及公眾看來,是以房養老保險“遇冷”的表現。然而,幸福人壽相關人員則認為,試點期的主要目的是探路子,業務是否能通過實踐檢驗,是否符合國情,老百姓、當地政府是否有參與意願,經過幾年的試點,可以說這一目的基本達到了。

不知道這位負責人說的是真是假,反正在小編看來,所謂的以房養老,就是老人先使用保險公司的錢,待身故時,房子由保險公司處置,處置房產所得將優先用於償還該款保險相關費用。也就是說,拋除老人生前所用的,剩餘的由老人的繼承人繼承。

話是這樣說,可現實操作卻並不見得如此。首先,房產經過抵押,其所抵押的價值變會縮水,原本100萬的房子,抵押價值也僅僅值個六七十萬。再者,關於老人的每月生活費,往往由房子價值與老人的年齡所決定,這並不是老人能夠決定的,而是保險公司決定的。待老人身故後,其所領取的養老金足可以抵上房子價值。這樣看來,是老人在用後來的十幾年花光了一輩子積蓄買來的房子。

說是靠房養老,說是房子還可以自己居住,但其實質,是靠轉移房產的所有權為代價的。前期是抵押,所有權受到限制;到最後則是轉賣,徹底失去所有權,而老年人只剩餘有生之年的居住權了。與其說是以房養老,不如干脆明瞭地說是“賣房養老”。

靠賣房來養老?“以房養老”就是個餿主意

在當下,房子是最有價值的資產,當年輕人需要耗盡全家人的積蓄,並且需要不吃不喝奮鬥三四十年才能買套房子的當下,再賣掉房子逍遙十多年,這筆賬誰都能算的過來。最符合“以房養老”條件的是獨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無膝下無子女、子女定居國外的老人。有兒有女的老人,未必願意拿自己的房子來換取每月的養老金?

推行以房養老,很明顯,未來房子的金融屬性會越來越強,可用於抵押獲得現金,房子的抗跌性增強。但無論如何,靠賣房來養老,確實是個不地道的政策。

靠賣房來養老,那是社會的悲哀,也是這個國家的悲哀。決策層號召“以房養老”,熱情之大,折射了中國養老壓力之大,說到底是養老金的巨大缺口。2017年11月,國務院公佈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國有資本“輸血”暗示了中國養老金的缺口風險。今年以來,我國還建立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今年初,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佈的《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2018-2022》預測,2018年-2022年中國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約為13個-14個。

未來養老金髮不出的現象,可能會越來越普遍,養老最終還是得靠自己年輕的時候多賺錢,多買幾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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