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何評價交通事故後,肇事司機採取“三不一沒有”,造成矛盾升級,甚至大動干戈?

逆時針ZZZ


三不指(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者或車主)不探望、不過問、不調解,一沒有指沒有錢。

類似問題,筆者回答過幾次,每次都會引起激烈爭論。為什麼會爭論?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位置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實際上,肇事者、受害者的身份是動態變化的,這次你撞了別人玩三不一沒有,說不定改天自己就會被撞,別人也會三不一沒有。所以,思考問題不妨來個換位思考。

這種事情,現在是非常之多。

很早以前有個所謂資深人士在網上發了個帖子,鼓吹“三不一沒有”,在法制不健全的時下,頗得一些無良車主、肇事者的擁躉,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成了某些人逃避責任的葵花寶典。

交通事故的傷者送到醫院,當時一般是可以走綠色通道,先搶救再付費的。但是,最多到了第二天,醫院就會催款,理由很簡單,醫院不是慈善機構,他們有一整套制度約束,不及時付款會被停藥,甚至要求出院。

於是,醫院說,我們不是慈善機構,請及時繳費。傷者說,我的傷是某某撞的,應當他付錢。肇事者說,我買了保險,應當保險公司交錢。保險公司說,我們賠償要有事實依據,法院沒判下來,要錢免談。法院說,一審以後可以上訴,二審下來至少要一年。

如果傷情重一些,等法院判下來,熬個一年半載毫無懸念,從責任認定到二審判決下來一年多時間,鉅額的費用從何而來?

至於有人說可以用交強險的墊付,可以說,麻煩得很又只能算是杯水車薪。拿到這區區一萬墊付款,需要費用超過一萬以後,需要有證據證明車方有責任,需要病歷,交款單據、用藥詳單、診斷證明,需要傷者身份證,保單複印件等等一堆東西。缺任何一樣都辦不成。其實保險公司希望你辦不成。即便是拿到一萬的墊付款,對於那些躺在icu急救,一天費用就過萬的傷者,能解決什麼問題呢?

又有人說可以動用什麼基金。交強險都這樣難,動用基金,可以說難上加難,現在幾乎沒有人能爭取到這個基金。

筆者經歷過一次交通事故處理,是在青島即墨。

交通事故一死一傷(一級傷殘),在一年半的時間裡,車主分文未付,肇事者墊付了4.2萬,而受害方自己籌集的款項55萬多,就差沒賣房子。當時我專門跑籌款、付款,每天兩人陪護要付400多元,藥費幾百上千元,還有三四個人的吃飯住宿交通,有好幾次火氣上來,真想去找黑心的肇事者拼命。後來法院判了車主承擔主要賠償責任,肇事者承擔連帶責任,那個肇事者武某在騙取了受害者刑事諒解後玩失蹤,至今仍在逃,所以我們在網上懸賞捉這個老賴。

其實就本案而言,三不一沒有沒有任何贏家。作為車主,如果積極墊付的話,傷者恢復得好,怎麼可能是一級傷殘?如果降低兩個傷殘等級,賠償數額至少能省二十萬。作為肇事者,如果積極墊付,賠償額少一些以外,受害者減少一些賠償主張是很有可能的。現在肇事者玩失蹤,受害者想盡一切辦法捉拿肇事者並追究其拒執罪的刑事責任,結果也絕不會很樂觀。作為受害者,已經受到嚴重傷害,責任者三不一沒有,受到的精神創傷是難以言表的。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唐山的黃淑芬案。

黃淑芬創造了有獨立知識產權的教科書式耍賴,看似把受害者一家放進油鍋裡炸了個透,但是現在看起來,黃淑芬其實得不償失。因為耍賴,年薪二十多萬的飯碗砸了,自己的女兒、所謂前夫男友都臭遍了全國,這些後果豈止是幾十萬能換來的?正所謂殺敵一萬自損八千。黃淑芬的小聰明害了受害人一家,其實自己失去的更多。現在這個鬧劇還在鬧,黃淑芬還是沒有賠,但是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是終生追責的,黃淑芬難道想著這一輩子不過正常人的生活?他要是碰上張扣扣式的對手,如何是好??

因此我個人主張,在事實責任已經很明確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肇事者和傷者)應當按責任比例墊付必要的醫療費用,玩“三不一沒有”,不道德,沒良心,害人又害己。

有些人之所以三不一沒有,除了道德方面的問題,主要原因還是目前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交通事故從發生到法院判決這一階段,傷者治療的費用由誰墊付,該墊付不墊付的怎麼處罰,比較合理的辦法是,根據責任比例,誰的責任誰墊付,該墊付不墊付的,進行嚴厲處罰。

盼望著相關的法律法規早日出臺,這樣的話,三不一沒有是否合理也就不需要再爭論了。

補充:

筆者並不是提倡不分青紅皂白都是有肇事方墊付,而是在傷情較重、責任已經明確的情況下適當墊付。傷情很輕以及傷者不近情理意圖訛人的,儘量不要墊付。另外注意無論墊付多少,都要保留證據(至少有傷者或親屬寫個證明條,某年月日某某在某某地方墊付醫療費某某元)。凡是證據充分的,無論墊付多少都可以在後期庭審中兌除。


淮北日月升


“三不”是無奈之舉,不是司機本意。從經驗來看,不探望不墊付不調解,的確是符合國情的。原因:1.不探望的原因:發生事故後,司機理應看望病人,但往往被病人家屬不問青紅皂白一頓猛揍,所以不願意也不敢去探望,結果就是不探望;2.不墊付的原因:(1)發生事故後,病情無法預期加上責任認定遲遲未定,墊付金額太大司機也不容易承受,往往想通過保險公司支付,在保險公司未支付下來前,都不願意先自付;(2)墊付之後如果墊付的金額超過應承擔的賠償,那多餘的金額要通過法律官司解決,有的法院會在判決時折扣掉你墊付的金額,但有的法院判決不是這樣,它只判決原告索賠的金額,而你墊付的錢必須再打一場官司才能要回,如果他沒錢,那法院也沒有什麼辦法替你強制執行回來;3.不調解的原因:一切要由法院判決,判多少就賠多少,如果你要是調解了,很多帳雙方要扯皮,雖然調解書也有法律效力,但事後病情再發展,那對方就可能反悔,再和你打新的官司。總之,“三不”並不是司機不想賠償,而是希望由法院來判決,該賠你多少肯定會守信譽就賠多少,再沒賠償之前希望傷者先自付一下。當然,如果雙方關係融洽守信譽肯定能確保退回多墊付的錢,而當地法院又有在判決時候折扣掉你墊付的款項,那可以“探望、墊付、調解”;否則,你最好還是“不探望、不墊付、不調解”。歷史上看,許多令人氣憤的互不信任的故事都在司機”探望後、墊付後、調解後”有發生過,被揍的鼻青臉腫的司機有之、要不會來多墊付的款而自認倒黴的司機有之、要不回來多墊付的款而不得不再打另一個官司才在2年後要回錢的司機有之、調解後又反悔被第二次告上法庭的司機有之。一句話:誰遇見交通事故誰知道!


老北京黃根下


為什麼肇事司機事故後會採取“三不一沒有”態度呢?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事故尚未定責任。事故發生後,在交警尚未出具《事故認定書》之前,事故責任尚未有定論,如肇事司機先行墊付了傷者費用,在出具事故認定書之後被認定無責或者是負部分事故責任的情況下,肇事司機想要拿回自己墊付的費用難度比較大;

二、車輛買有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強制購買交強險(12.2萬元賠償限額)且會購買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通常保額都在100萬元以上)。根據法律規定,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傷者可以直接要求保險公司直接進行賠付。而如果肇事司機進行事先墊付費用,該筆費用需要根據保險合同給的約定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重點來了: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中約定了很多免賠、拒賠的條款,被保險人進行保險理賠的時候是會被扣除相應比例(通常為10%-20%的費用),特別是產生大額醫療費的情況,該筆費用的數目也是不小的。

三、“肇事司機”並非都是車主、車輛保險的被保險人。現實中很多肇事司機並非車主、車輛的被保險人。這種情況下肇事司機如果墊付費用給傷者,那麼其到時候想要把墊付出去的費用向保險公司理賠還必須要找車主、被保險人配合向保險公司遞交理賠材料才能完成。而其中的錯綜複雜的利益、人情、時間成本導致理賠會被一拖再拖。 綜上就是為什麼肇事司機事故後會出現“三不一沒有”態度。解決這樣的問題根本上還是要從規範和完善保險理賠制度著手解決。


小王評事


個人見解,“一沒有”到沒什麼大問題,法律沒有規定司機一定要墊付醫藥費或其他費用的,畢竟還有其他途徑比如讓保險公司或者交通事故救援基金墊付部分醫藥費的。

但是“三不”就有點過分了,從道德的角度講,人被你撞受傷了,探望或者電話過問一下病情也不會耽誤你什麼事情吧;調解的時候如果對方提出的要求合理合法那麼你配合他把案子瞭解了也沒錯吧,當然如果有無理要求那麼我也支持你不調解,但不能不管什麼情況都一概以“三不”應對吧!

當然以法律來說你“三不”是沒問題,畢竟法律沒有規定你不許這樣做。

關於墊錢的問題,你墊付出去的錢只要保留收據等相關憑證,之後處理的時候是通過正規渠道的,都是可以拿回來的。

關鍵一個是墊付的錢不要超過保險公司應該賠付的金額,如果墊付的錢超過保險公司的賠付的錢了,那麼差價就要跟傷者要了,這就比較難要回來了;有些車主可能有過比如墊付了三千可是就拿回來兩千的情況,那是因為那扣掉的一千是保險公司不賠的項目中,按照責任比例你應該承擔的部分,就算你不墊付那三千,走到法院也要你掏那一千塊錢給傷者的;

另一個關鍵是一定要保留給錢的相關憑證,只要有憑證,那麼不管是在保險公司調解還是走法院訴訟,你只要提供相關給了多少錢的憑證,那麼保險公司打錢的時候會直接把應該給付給你的部分直接從傷者那份里扣掉,剩下的再打給傷者。

可以和和氣氣解決的時候大家都客氣一點,有無理要求的時候不該讓步的地方一步都不要讓!


閒人森垚


我分享一個方法,僅供參考。但事先說明:如果你堅持“三不”原則,那請你離開,沒必要看下去。

這個方法很簡單:一次性墊付。當墊付無可避免時,先與對方說明白:

①車輛所買保險的情況;

②盡全力積極配合傷者及家屬走保險程序,雙方不是敵人,保險公司才是;

③以交警的認定書為依據,絕不逃避責任。

可以出於人道主義先行墊付,條件是:簽訂協議後一次性墊付。無非兩種情況:

①家屬同意,結束;

②家屬不同意。那麼你大可理直氣壯:法律無規定必須墊付,我願意一次性墊付你不要,讓我懷疑你們有不停找我墊付的心態、讓我懷疑墊付的錢沒有機會拿回來等等。

至於墊付金額,當然視綜合情況來定,但主動權肯定在你手上。


輝煌中國CN


凡事不能一概而論,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情況,再看看事故的原因,責任在誰。


陪你去看海2003


法律規定司機必須墊付嗎?但是法律規定基金必須墊付!


偶不是帥哥1


記得我們一個先生說過 在美國 如果一個醫院沒有對病人進行及時積極治療導致病人殘疾 醫院負責人要負刑事責任 看看我們的醫院


天天快樂146180570


有些肇事司機小時候斷過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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