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使用含可待因的感冒药药品。 公告要求,对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将“禁忌症”及“儿童用药”中相关内容均修订为
“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可待因:
①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尤适用于伴有胸痛的剧烈干咳。由于本品能抑制呼吸道腺体分泌和纤毛运动,故对有少量痰液的剧烈咳嗽,应与祛痰药并用。
②可用于中等度疼痛的镇痛。
③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时的辅助用药,具有镇静作用。
其实大家只需要记住这个词,买药的时候仔细看看说明书或咨询下医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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