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拒不履行賠償義務 法院扣押助案結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2017年2月15日,李某在萍鄉市巷內行走時,被陳某駕駛的車輛撞傷,造成李某受傷倒地。經交警委託江西某鑑定中心鑑定,認定原告構成十級傷殘。法院判決李某的合理損失1萬餘元由陳某承擔。但判決生效後,被告一直拒不支付,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但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且拒不提供涉案車輛。執行法官明確車輛相關線索後,成功對涉案車輛進行扣押。

法院對涉案車輛扣押後,被執行人母親主動聯繫承辦法官,願意作為擔保人承諾儘快將執行款交付法院。第二天雙方當事人至法院當面將執行款現金交付,該案成功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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