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關於2019年度節能改造項目預申報的通知

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級相關部門:

按照《成都市財政局關於編制市級部門2019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成財預〔2018〕31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和項目監管,現組織開展2019年度節能改造項目預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對2019年4月30日之前完工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具體包括我市工業、建築、交通運輸等企(事)業單位實施的餘熱餘壓利用、電機能效提升、能量系統優化、可再生能源替代、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綠色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控中心建設、分佈式能源建設等改造項目以及首次獲得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重點用能企業納入節能改造項目預申報範圍。

二、申報要求

(一)請各區(市)縣高度重視,組織企業積極申報,本次未申報的項目原則上不納入2019年度財政資金支持計劃。

(二)已享受中央、省、市財政資金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

(三)請於2018年11月30日前將項目彙總表電子版報送市經信委環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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