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 這不是在演習!南京蘇州同時發佈樓市調控新政!

就在剛才,南京和蘇州兩個城市幾乎同時發佈了樓市調控新政。

南京

南京新政稱,決定從2016年8月 12 日起,進一步加大政策調控力度,調整土地公開出讓競價方式和商品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首套房仍按前期政策首付25%(高淳、溧水20%)不變;

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5%(除高淳、溧水);

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50%(除高淳、溧水);

調整土地公開出讓競價方式上,甚至涉及現房銷售等相關要求,這在南京房地產市場此前是沒有過的。

一是規定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實行網上交易,競價所產生的保障房建設資金不計入房價准許成本。

二是當網上競價達到一定比例時,調整該地塊所建商品住房預售條件,其中當網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80%時,申領預售許可證應達到以下施工進度:七層及以下的,應當完成基礎工程並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八層及以上的,應當完成基礎工程並施工至主體結構三分之二以上。

當網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90%時,該地塊所建商品住房必須現房銷售。這些要求將在土地出讓公告及土地出讓合同中進行明確約定,並由房產部門在後期頒發銷售許可證時嚴格執行。

三是當網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仍有2家以上單位要求繼續競買的,停止網上競價,改為現場搖號產生競得者,並在最高限價基礎上再加一個加價幅度作為成交價。採取該做法,主要目的是既要防止產生新的高價地,控制地價過快上漲,同時又加大土地市場供應,對緩解市場需求、穩定市場預期起到積極作用。

蘇州

無獨有偶,江蘇省的另一個城市蘇州也同時發佈了調控政策,包括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調整非戶籍居民購房政策、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土地供應條件和競價方式等組合拳。

新政自2016年8月12日起實施,有關政策與新政不符的以本意見為準。政策執行時間,購買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統一以網籤合同時間為準。

1、提高住宅用地競買保證金和土地出讓金首付款比例,競買保證金由現行的20%提高到30%或以上,首付款由現行的50%提高到60%或以上;同時,縮短土地出讓金付款期限,全額土地出讓金支付期限調整為3個月內。

2、土地出讓成交價超過市場指導價的所有項目,土地競得人全額繳納出讓金期限縮短為2個月,逾期支付的,取消競得資格或解除土地出讓合同並沒收保證金。同時,提高項目預售條件:土地出讓成交價超過市場指導價(不含市場指導價)的,工程結構封頂後方可申請預售許可;土地出讓成交價超過市場指導價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可申請預售許可。

3、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蘇州市區(不含吳江區)由40%調整為50%。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購房貸款未結清的,繼續停止發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2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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