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 「品文思廉」总第106期|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品文思廉」总第106期|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廉文荐读】

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要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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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正是不少人迈向贪腐深渊的第一步。

这些人当中,有的把党章党规党纪束之高阁,从无知发展为“无畏”,往往“破纪”了还不以为然;有的胆大妄为又心存侥幸,自以为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不算事”也能“不出事”;

有的把个人权威、私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事实证明,“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谁漠视纪律谁就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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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增强。

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修订《条例》,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尤其要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

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习贯彻《条例》决不能“说说”“写写”“挂挂”,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知敬畏,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

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守”字上作表率,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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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纪律讲规矩,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我们党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作为党组织中的一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严”和“实”的要求一刻都不会放松。

党员干部要把严管视为厚爱,知行合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遵规守纪的合格党员。

【清风文苑】

良吏李蕃

历史上有不止一个叫李蕃的清官,今天要讲的是四川通江的李蕃(1621年-1694年)。李蕃自幼聪慧过人,入学一年即能赋诗作文,成人自愧不如,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举,康熙十年(1671年)出任山东黄县知县。在任九年,李蕃减轻百姓负担、为百姓伸张正义,时人赞其“有古良吏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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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蕃刚入黄县境内,沿途见到饿殍载道,哀鸿遍野,百姓纷纷外逃求生,城内墙砖垮塌,街道荒草丛生。

面对如此萧条破败的景象,李蕃“至不忍闻”,立马着手考察调研,得知当地百姓大量逃亡,皆因“四累”所致:一是人头税太重;二是濒海卤重地瘦;三是免费运输木材,百姓负担沉重;四是黄县地狭人稠,全靠农耕难以维持生计。

为此,他心急如焚,多次上疏请求免除黄县百姓的劳役负担,发动乡绅捐献粮钱,以工代赈,组织百姓修葺县衙、城门和公共设施,解决当地群众的生活难题。与此同时,他还劝谕百姓种植桑树和杂木,以抵抗海水对土地的侵蚀,这一措施造福当地百姓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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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治安、平息讼狱是知县的责任,李蕃对此更是不遗余力。他断讼以事实为依据,以律法为准绳,不仅迅速,而且能让双方心服口服。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的一天,黄县管理粮仓的一个小吏朱春浩前来报案,声称泥瓦匠李高夫妇盗窃粮食,他为保护粮食误杀两人。

李蕃通过现场勘验和周密调查,确认朱春浩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才谎报李高夫妇盗窃粮食。审理该案时,朱春浩堂叔多次找到李蕃,私送银子为侄子求情,希望李蕃高抬贵手判侄儿无罪。李蕃不但没收银子充公,还义正辞严地训诫了朱春浩堂叔,按照律法对朱春浩判刑,并上报登州府。

李蕃在任上还积极破除旧习、改易风俗。当时黄县有一个不成文的旧规:凡新任知县到任,当地官员都要送来“醵金”,为其“筹饷晋升”。李蕃刚到黄县,有人便为他送来白银。

李蕃不仅拒收,还“恻然念之”,带头“问疾苦,破积习”,借此革除旧规。黄县自古“比户咸尚鬼疑神”,有掘新坟驱“旱魃”这一陋习,至明清愈演愈烈。李蕃为此专赋《旱魃辩》一文劝告当地百姓。他又作《譬晓禁忌说》一文,破除嫁娶双方看八字、姓氏等禁忌。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李蕃回到四川通江。他在老家堂前屋后种植茶、柿、枣、栀、竹、梅各数亩,出钱雇请百姓耕作,并镌刻“梅园”二字于板岩,借以抒情明志。不仅如此,他还为当地良吏排忧解难、出谋划策。

「品文思廉」总第106期|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李蕃为官九年,印证了“公生明,廉生威。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这一箴言,不愧为四川古代清官代表之一,返乡济民并留下“敦孝悌、严教诲、谨嫁娶、尚勤俭、崇礼让、端世俗”的家规家训,后世子孙一直牢记并躬身践行。

监制:姚宝林

主编:常效杰 冯欲晓

供稿:孙士坤 黄 健

投稿:[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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