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100個檢察瞬間|“服役”15年的老式鉛字打字機

100個檢察瞬間|“服役”15年的老式鉛字打字機

檢察干警馮豔輝用鉛字打字機打起訴書。

1980年8月,黑龍江省鶴崗市向陽區檢察院正式掛牌成立。當時全院只有1間簡陋的辦公室,6名檢察人員不分科室辦公。後來條件逐步好轉後,院裡又添置了一些桌椅及卷櫃等辦公用品,同時從區武裝部購置了一臺鉛字打字機,這也是向陽區檢察院第一臺打字機。

照片中的幹警正在用手動鉛字打字機打起訴書,這種打字機是檢索式打印,分為字盤和蠟紙鼓兩個部分,用右手操作拾字粒的手柄,用左手操作蠟紙鼓,左右同時進行。每操作一次,僅能把一個字粒的印記刻在蠟紙上,反覆操作直到打完一篇文件,完成文稿後還要再拿到油印機中油印才完成整份文書。

當時如果打錯字就要把蠟紙字塗淨再打;如果發覺打漏字,僅能在字與字之間加打進去;如果漏行了,也只能在行與行之間加打進去。

使用鉛字打字最怕的就是文稿錯誤,因為蠟紙是用綿紙塗上蠟做成的,雖說打錯字後可以用修正液塗抹後重打,漏字漏行可以在行與行的空白處補充,但塗改多了便容易打爛蠟紙,排好的版再補充文字也會影響閱讀。

當時蠟紙價格昂貴,由於經費緊張,院裡對辦公用品的使用有著嚴格的管理,每報廢一張蠟紙都需要經檢察長簽字同意,幹警自己也會心疼內疚。所以在打印之前,通常是全體幹警齊上陣,對文稿反覆嚴格地校對,確定文稿沒有錯誤後再開始排版打印。

直至1995年,我院採購了一臺計算機後,鉛字打字機才算正式完成了它的使命。這臺鉛字打字機見證了向陽區檢察事業的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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