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在一個老闆名下的3家企業工作,工齡不能連續計算?

在一個老闆名下的3家企業工作,工齡不能連續計算?

在一个老板名下的3家企业工作,工龄不能连续计算?

市民張女士雖然名義上先後和三家不同的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實際上是為同一個老闆打工。公司卻以此為由,拒絕承認張女士之前的工齡。近日,經天寧區法律援助中心幫助,張女士得到了應有的補償。

2013年10月,張女士在市區一營業廳從事品牌手機銷售工作。2017年8月,該品牌手機總部發生經濟危機,大量裁員,張女士也未能倖免。之後,雙方就經濟補償金事宜協商未果。張女士認為,自己一直在同一場所從事同一工作,且工作內容相同,工齡應該連續計算。公司則認為,張女士在上述工作期間內分別與三家不同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故工齡不能連續計算。

在一个老板名下的3家企业工作,工龄不能连续计算?

今年初,張女士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公司對於拖欠工資的事實無異議,但認為雙方之間自2015年12月簽訂勞動合同至解除勞動合同時,張女士實際工作1年零8個月,根據法律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年半,不足2年,按照2個月標準支付補償金,故張女士主張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於法無據。仲裁委採納了公司的意見,裁決公司向張女士支付2個月經濟補償金。

張女士不服,向天寧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並起訴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江蘇常武律師事務所章玲芝律師接受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

章律師認為

雙方之間爭議的焦點主要是:

與張女士簽訂勞動合同的3家單位

互相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性?

張女士的工齡是否應該連續計算?

章律師調查發現:

張女士自2013年10月起至2017年7月止,一直在該營業廳從事某品牌手機銷售工作,其間雖然與不同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這些公司的股東、高層管理人員和公司運營管理方案均相同,包括員工考核標準和工資發放制度等,也就是說,與張女士簽訂勞動合同的三家單位之間有一定的關聯性。

另外,張女士補充的新證據證明,被告公司與其他關聯公司在召開高層管理會議時明確,總部公司要求員工與關聯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是為了公司管理需要,不影響員工工齡計算。事實上,張女士與被告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後,被告公司是將張女士之前的工齡連續計算,並支付工齡補貼的。

可見,被告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向張女士支付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最終,經過調解,雙方於近日達成一致:被告公司一次性向張女士支付拖欠工資和4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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