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國際禁毒日|與“魔鬼”交易,你失去的是你自己


國際禁毒日|與“魔鬼”交易,你失去的是你自己

6·26國際禁毒日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聯合國在維也納召開由138個國家的3000名代表參加的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會議提出了“愛生命,不吸毒”的口號,並與會代表一致同意將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國對毒品問題的重視,同時號召全球人民共同來解決毒品問題。每年“6·26”國際禁毒日前後,各級政府都會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及其他多種形式集中開展禁毒宣傳活動。

國際禁毒日|與“魔鬼”交易,你失去的是你自己

有人出於好奇,有人因為壓力,有人為了尋找創作靈感,也有人被逼無奈而沾染了毒品。

但不管因為什麼,只要沾上了毒品,生活就變成了萬劫不復。

但是生活從來都不會是一個簡簡單單的交換。

因此對待生活應該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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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在短暫獲得了藝術上的靈感,生理上的快感,獲得短暫的放鬆;

但這短暫的幻覺卻要付出沉重的代價,以犧牲自己的生命、家庭和生活為代價。

這種行徑無異於飲鴆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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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什麼毒品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列明瞭121種麻醉藥品和130種精神藥品。毒品通常分為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兩大類。其中最常見的主要是麻醉藥品類中的大麻類、鴉片類和可卡因類。

根據毒理學性質,新型毒品可分為以下四類:

➀第一類以中樞興奮作用為主,代表物質為包括甲基苯丙胺(冰毒)在內的苯丙胺類興奮劑;

➁第二類是致幻劑,代表物質有麥角乙二胺(LSD)、麥司卡林和分離性麻醉劑(苯環利定與氯胺酮);

➂第三類兼具興奮和致幻作用,代表物質是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MDMA,即“搖頭丸”);

➃第四類是一些以中樞抑制作用為主的物質,包括三唑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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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遠離毒品,

首先要認識它們!

這些“穿馬甲”的新型毒品,

千萬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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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名叫“彩虹煙”的新型毒品,外形和平日的香菸很像,人吸食的時候會產生特殊煙霧,斑斕的色彩吸引了一些好奇的年輕人去嘗試、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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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叫做奶茶的新型毒品,衝調後即可吸食,其致幻效果與搖頭丸不相上下。而外觀與市面上的速溶奶茶區別不大,令人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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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種偽裝性強、包裝時尚的新類型毒品主要有“咔哇潮飲”、“彩虹煙”、“咖啡包”、“小樹枝”、“奶茶”、“開心水”、“迷幻蘑菇”等十幾種,大都屬於新精神活性物質。推銷此類毒品的不法分子常常以“合法興奮劑”、“草本興奮劑”為幌子欺騙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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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處罰:

根據《治安處罰法》及相關規定,對於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強制戒毒決定書應當於戒毒人員入所前交給本人。且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戒毒人員家屬、單位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強制戒毒期限為三個月至六個月,自入所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可以延長強制,但實際執行的強制戒毒期限連續計算不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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