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离婚不离家 当前夫遇上“小三” 南宁一女子选择一死了之

当今社会两性关系越来越复杂,离婚率也日益攀升。当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尽头,在一拍两散的常规选择之余,很多夫妻也会在考虑孩子、父母等因素的情况下选择离婚后还是一起住。所谓离婚不离家,就是夫妻双方领了离婚证,从法律关系上解除了夫妻关系,但受经济、子女、父母、工作或其他外界因素影响,选择仍像夫妻一样住在一起,外人看来还是正常的家庭。但因为已经没有了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这样的两性关系很容易生出各种事端。近日,南宁的一名女子就遭遇了前夫在两人离婚还在一起住的情况下又谈了一个女友,气不过的她最终以跳楼的极端方式为这场不正常的关系收了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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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女子是南宁市一乡镇。2005年,因为夫妻关系破裂,她与丈夫离了婚。但为了避免给孩子带来伤害,他们决定瞒着亲友,离婚不离家,她仍住在家里。就这样两人又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直到2018年初,丈夫突然告诉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谈了多年的女友,希望她能搬出去。想到自己为对方、为家庭付出了那么多,最后却落得“小三”上位、自己被赶出家门的下场,这名女子在极端悲痛的情绪下写了遗书控诉前夫和“小三”,最终从十楼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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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一心扑在家里,安心工作,伺候孩子老公,想就这么安稳的过完一生,何曾想,人心叵测,多少计谋让我猝不及防,多少美好的愿望一下破灭,刀刀割的不仅是肉也割碎了心……”她的最后留言中说到,每个字都透露着自己的痛苦和绝望,读来让人不禁为这个有才情却命运多舛的女子动容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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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女子的遭遇,网友们留言并表达出自己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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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里有一首诗曾对男女对感情的不同态度有着非常准确形象的描述,“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婚姻是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婚姻需要经营,但更需要我们理性待之。婚姻关系中的两人,应当是彼此独立的个体,而非互相约束、互相依赖的牵绊。当婚姻维持不下去的时候,我们既要有及时止损的勇气,更需要经济和精神双重独立的底气和觉悟。如果当事女子能意识到这些,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保持独立,而不是在离婚了还依附于前夫,将已经散了的家庭仍当作自己的归宿和方向,她最后的结局也不至于次。毕竟,人生只有一次,人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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