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河南省取消186項省級證明事項 和“奇葩證明”說再見

核心提示:和“奇葩證明”“循環證明”說再見!近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對231項省級各類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範,取消186項,保留45項。

河南省取消186項省級證明事項 和“奇葩證明”說再見

如何讓“放管服”改革更走心更利民,如何杜絕證明過多、重複證明?我省通過全面清理規範各類證明,有效解決群眾辦事難問題,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對231項省級各類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範,取消186項,保留45項。“減證便民”將給群眾帶來哪些實實在在的便利?6月25日,記者走訪有關部門,查看了證明清單。

變“群眾跑腿”為“政府跑腿”

記者在清單中發現,取消的省級證明件件關係民生。例如,在提取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時,取消了建房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等,憑有關批准文件、現有證照、解除勞動關係合同、鑑定證書或者鑑定報告等就能辦理;在省直公積金貸款審批時,取消了鄭州市個人房屋權屬查詢證明、收入證明(人事代理單位)等,通過部門信息共享辦理或徵詢、個人承諾等就能辦理。

“證明取消後的辦理方式各不相同,包括不再要求提供、憑個人承諾辦理、系統內部核實辦理等。”省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將以部門徵詢和部門核實替代證明,建立部門間徵詢機制,變“群眾跑腿”為“政府跑腿”。

記者諮詢後獲悉,以申請工傷認定為例,有三項省級證明被取消:遭受暴力等意外傷害證明憑鑑定書等有關材料辦理、下落不明證明憑有關材料或下落不明者親屬承諾辦理、見義勇為證明不再要求提供;僅保留了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明、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死亡證明等三項必需證明。

“為了讓辦事的群眾一看便知、一問便明、一辦就成,保留的證明要規範名稱、設定依據、明確用途,形成辦事指南。”省編辦負責人說,為群眾辦事增加便利就是“減證便民”的出發點。

保留清單之外不得索要證明

哪些束縛群眾、企業辦事的證明應該被取消?自2017年以來,省、市、縣三級同步開展清理規範工作,對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存在的各類證明進行大摸底、大清理;對梳理出來的證明,明確取消或保留的意見,確保清單外無證明。

據統計,省、市、縣三級共梳理證明30123項,取消26790項,保留3333項,精簡88.9%。

“除了保留清單上的證明,任何人、任何單位一律不允許再要求開具證明。”省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證明事項原則上只減不增,確實需要增加或調整證明的,要按照程序報有關單位審核。

記者獲悉,在依法依規清理規範證明時,我省嚴守“五個一律”: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和省級以上文件依據的一律取消;可以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信息共享方式辦理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申請人提供有效證件、憑證辦理的一律取消;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一律取消;能夠通過申請人採取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提交協議辦理的原則上一律取消。

“清理規範各類證明事項,消除群眾辦事煩惱需要各部門加強工作配合。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傳輸效率是消除證明的治本之策。”省編辦有關負責人說,我省將在河南政府服務平臺統一公佈取消和保留的省級證明清單。對在保留的省級證明清單外索要證明、擅自增加證明事項、違規設定證明事項、逾期回覆徵詢等行為,有關部門將予以嚴肅查處。(記者劉一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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