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与省法院行政庭共同召开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与省法院行政庭共同召开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

6月21日,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与省法院行政庭在省法院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强制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研讨。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杨国民、副处长李景海,省法院行政庭庭长、副庭长、员额法官及部分法官助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卫、副庭长柴宗奉参加了会议。会上,就如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指导行政审判工作,如何通过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

会议认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强制等行政案件近年来一直处于上升态势,法律适用的难点问题多、处理难度大,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讨,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会议提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共同责任,依法开展司法与行政之间的良性互动,听取彼此意见建议,对于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意义重大。加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合法正当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法律规定、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研究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发挥合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作用,是加强司法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重要途径。

通过研讨会大家普遍认为,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一是必须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牢固树立权利保障意识,坚持“有权利必有救济”的理念,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必须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不断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四是必须通过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延伸行政审判功能,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水平和治理社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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