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武汉要培育1000家科技“小巨人”,哪些企业有机会

武汉要培育1000家科技“小巨人”,哪些企业有机会

2015年以来,“新动能”已多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不过,对任何一个城市而言,实现新旧动能转换,都是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

5月22日,支点财经参加了湖北省委宣传部召开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了解武汉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相关举措。

围绕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化的目标,武汉将在今年培育1000家科技“小巨人”。

以新换旧、旧中生新

所谓新动能,指具有创新特征、领先特征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旧动能则指低效率、低质量、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产业和经营管理模式。

当然,新旧均为相对概念。旧动能升级改造后可以变为新动能,新动能未来也可能成为旧动能。而武汉的选择,正是“以新换旧、旧中生新”。

在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武汉推出“万千百工程”,着力打造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两大万亿产业集群,装备制造、能源环保、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等若干个千亿产业,以及一批百亿产业。

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武汉出台了“零土地”技改政策(指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用地前提下扩建、改建、单纯购置等技术改造),鼓励“机器换人”。2017年,工业技改投资达1172.4亿元,占工业投资的48.8%。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武汉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局,组建院士专家顾问团,目前在汉高校院所成果就地转化率已超过40%。2017年,武汉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量14535项、成交额603.2亿元,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总额达427亿元。

这一系列新旧动能转化方面的措施,也直接体现在经济数据方面。

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洪兰在发布会现场表示,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占经济总量比重为73.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70.8%;新经济企业累计105879户,占企业总数24.3%。

继续壮大新动能

下一步,武汉还将有以下举措。

第一是加快构建高质量产业体系。

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抓手,深入实施“万千百工程”,加快4个国家新基地建设,创建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打造一批国之重器,努力成为国家参与全球科技产业竞争的重要战略支点。

第二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全力打造全国高水平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精密重力测量大科学装置,争取建设国家实验室,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力争今年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突破1000家。

第三是加快构建高质量市场主体体系。

武汉将确保民营经济占GDP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形成大中小企业竞相发展、相互支撑的局面。今年将培育瞪羚企业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0家。

第四是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金字塔”体系。

武汉今年计划留汉大学生达25万人以上,力争引进2名诺贝尔奖得主,20名外籍外地院士和商界领袖、世界顶级产业科学家。

培育“小巨人”

在以上举措中,培育科技“小巨人”这一内容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何谓科技小巨人?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武汉市政协曾在2016年8月召开“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会议,但市委市政府并未出台相关专项政策。

不过,国内不少城市在培育科技“小巨人”方面已有经验。

2006年,上海市科委率先在全国出台了“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下文简称“计划”),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此后,天津、宁夏、合肥、辽宁等地也纷纷就科技“小巨人”推出相应政策。

其中,上海版科技“小巨人”定义为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必须是上海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具体支持对象,则分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如下:

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一)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三)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四)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一)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三)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四)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一旦最终认定,上海政府给予的福利如下: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区(县)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如何打造武汉版的“小巨人”

如何提升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成效?

对此,中共武汉市委党校讲师、经济学博士汤达礼曾在《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成效比较研究及武汉模式设计》一文中展开论述,部分建议如下:

首先是强化领导,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第一,建立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经信、科技、财政、统计、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定期研究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结合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优势产业发展计划的出台及武汉市发展实际,以3年为一个计划单位,确立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发展目标、遴选标准、扶持措施等。

可借鉴上海市的经验做法,以培育中等规模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为重点,每年培育300家“小巨人”企业和350家“小巨人”培育企业。

第三,建立市领导对口服务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工作机制。将科技“小巨人”企业分批次纳入市领导联系对口企业库,实时掌握企业创新发展需求。

其次是加大投入,引导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第一,引导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整合公共财政资源,设立扶持科技“小巨人”研发补贴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一批行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第二 ,实施入库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

在具备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国家产业化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加强加大研发力度。

第三,鼓励企业用足用好现有政策。

支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优先支持该类企业申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确保入库企业可充分享受该政策。

END

记者丨蒋李 胡怡(实习) 编发丨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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