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郭宝同志深入普洱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郭宝同志深入普洱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郭宝同志深入普洱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6月17日至18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郭宝一行深入普洱市公安机关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郭宝同志深入普洱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7日,郭宝同志深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扫黑除恶”办,专题听取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工作情况以及省厅督办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通报传达了省公安厅“6.15”会议精神和任军号厅长讲话要求,对如何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指导、提出工作要求。

郭宝同志深入普洱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8日上午,郭宝同志率厅督察组有关领导在普洱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普洱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武,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尧贵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部分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郭宝同志指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普洱市要以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工作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要深刻理解人民战争和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各级政法部门要从政治层面的高度认真研究,按照涉黑涉恶案件的特殊程序依法办理,“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二是要强化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涉黑涉恶案件有其历史成因,盘根错节,隐秘程度较深。要学习领会中央3号文件,认真研究文件列出的10类黑恶打击重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要求,明确线索摸排方向。三是要明确责任,加大线索核查力度。省厅要求实行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省、州(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的领导是直接负责人。要严谨认真、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排查工作。四是要提高办案的水平和质量。涉黑涉恶案件性质特殊,办理难度大,查办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证据意识,谨防把案件做成“夹生饭”、“回锅肉”。各级政法部门要讲政治、抓机遇、抓治理、抓精准、抓严打、抓效应、抓督导、抓建设、抓队伍,形成合力努力把普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全省前列。督察组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省厅党委的要求,高规格、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督导检查。

郭宝同志深入普洱检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组组长康曙希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工作;二要精心组织,加强配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要突出重点,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加强线索排查;四要强化督察,压实责任,严守纪律,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工作,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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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武同志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郭副厅长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普洱实际,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好。各级政法部门要加强培训,着力提高专项斗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张尧贵同志就普洱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江城县、西盟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分别汇报了当地工作开展情况。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普洱公安改革创新工作汇报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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