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小區內賊專盜電車,瘋狂竊舉終遭嚴懲

因生意失敗手頭拮据,見所住小區內電動車眾多而安保不嚴的情況,遂動起竊車販賣獲財的念頭,數月內連續作案專門竊取小區內的居民電動車,瘋狂作案最終迎來的是身陷囹圄的苦澀結局。2017年12月22日,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盜竊案,被告人陸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違法所得4000元依法予以追繳。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陸某因生意失敗,負債累累後手頭拮据無力還債。2017年6月的一天,陸某凌晨上網回家途中發現小區路邊一車主停放電動車後未上鎖即離開,過了一會發現車主仍未回來後,正值手頭緊張的陸某貪念頓起,遂將該電動車竊走並以900元的價格賣給了蕪湖市某家車行。隨後的兩個月內,陸某如法炮製,在所住小區連續作案,趁深夜無人之際在小區內四處搜尋未上鎖的電動車輛,先後竊取5輛電動車運出販賣獲財。2017年8月底,公安機關接群眾報警提供線索後鎖定被告人陸某的住處,將被告人陸某抓獲歸案。案發後,涉案電動車大部分被追回,部分已發還被害人。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陸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蕪湖經開區法院 湯峻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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