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黃石檢察機關依法對童金波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黃石市交通運輸局原正縣級幹部童金波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塞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塞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童金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塞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童金波在分別擔任湖北省陽新縣人民政府縣長、中共陽新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經濟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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