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 崇興法庭首用短信方式完成文書送達

崇興法庭首用短信方式完成文書送達

崇興法庭首用短信方式完成文書送達

近日,靈武市法院崇興法庭在一起案件的送達過程中屢屢受挫,後經法官手機短信成功送達了相關訴訟文書。

崇興法庭首用短信方式完成文書送達

原告魏某與被告吳某某、馬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院受理後及時安排送達,一開始,二被告還接聽電話,但總找種種理由拖延應訴,後索性拒接電話。無奈之下,法庭工作人員驅車前往二被告住所地送達,亦被拒收。於是,又通過郵遞送達方式送達,同樣被拒收。多次送達受挫後,承辦法官積極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民事送達工作的若干意見》,將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拍照後,用手機彩信向二被告發送,並將二被告手機號碼、發送時間、送達訴訟文書名稱及送達內容等拍照後存卷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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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二被告未在法庭確定的開庭時間到庭參加訴訟,法官依法缺席審理了該案,並當庭宣判。法庭工作人員前往二被告住所地送達判決書時,二被告簽收。目前,該案已審理結束。

此次法官以“短信”方式完成送達工作,有效遏制了二被告惡意逃避和拖延訴訟的行為,確保了訴訟程序得以正常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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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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