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清晨6時許,隨著執行局局長一聲號令,靜海法院2018年為期一個月的集中執行行動正式拉開序幕。
此次行動是靜海法院全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具體體現,是嚴格落實市高院關於基本解決執行難,提高執行質效要求的具體做法,這次行動覆蓋靜海全區18個鄉鎮,無一遺漏,為決勝“執行攻堅年”打下堅實基礎。
行動第一天共執結案件7件,執行和解2件,強制拘傳10人,執行到位金額35萬餘元,集中執行行動首戰告捷。
執行瞬間
❖行動集結
❖張貼履行通知書
❖執行幹警進行查封
❖對被執行人採取強制措施
❖向被執行人家屬釋明法律責任
下一步,靜海法院將繼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對於消極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予以嚴厲訓誡;對於不能一次性履行全部義務的被執行人督促其尋找擔保人並寫下分期還款保證書;對於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用足強制拘留措施,展現靜海法院執行決心,維護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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