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河津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會召開

6月5日,河津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動員會議在該市大禮堂召開。

會議宣讀了《河津市2018年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行動計劃》《河津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界定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會議明確,此次改革從2018年開始,共分5個階段:全面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科學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由點及面開展集體經營性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因地制宜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總結驗收,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任務,力爭4年時間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會議指出,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繼農村土地“三權分置”重大制度創新之後,中央部署的又一項管全局、管長遠、管根本的重大改革,對於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扭住關鍵、精準發力,高質量高標準推進各項改革任務,全面開展清產核資、科學合理確認成員身份、有序推進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要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培訓,從嚴督導檢查,形成工作合力,推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確保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任務按時圓滿完成。

許建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