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病人沒用完的藥,會有護士拿回去重新利用嗎?

carleo


問這問題的人心理該有多陰暗呢?漂亮的醫院護士和你有仇啊,你黑護士想鬧哪樣呢?😃

題主在工廠裡,有沒有拿過廠裡的幾個螺絲鐵釘之類的小物件回家修理啥東西的,有沒有用辦公室裡的打印機複印紙搞些私人的資料呢?😃。

首先,藥品是特殊的物品,且不說有沒有剩,就是有剩,也不能隨便給別人用呀,別人也不會沒事吃藥,是吧。

再說,住院時,藥丸是不可能有剩的。住過院的人應該看見過,每天護士都會推這一輛小藥車,給每位病人發藥丸,一人一個小塑料藥盒,每個人的藥丸都是裝在這一藥盒裡,對吧。這塑料盒裡的藥都是醫院藥劑科根據醫生下的醫囑分發的,護士只是個跑腿取藥送藥的人兒,根本沒機會分藥。護士怎麼能把你的藥丸截下來自己用呢?如果護士少發了一次藥或少了一粒藥給病人,病人焉能不知道。發到藥盒裡送到你床頭的藥,才是你的藥。醫院記賬收費也是按你吃了幾粒藥來算的。在醫院藥房裡沒發給你的藥,那是醫院的藥,跟你無關,也不會沒收你費。舉個例,一盒藥24片,今天給了你2片,剩下的22片並不是你的呀,再說醫院這麼大,還有很多人也跟你吃同樣的藥,那22粒藥就發給其它病人。第二天又發兩粒藥給你,另外22粒發給別人。一點毛病都沒有,是不是這個理?

題主別跑,吃我一針。

門診看病,藥都是發給病人的,藥在病人手上,護士也不會挖空心思使36計的某計把藥騙走呀。

特殊情況下,針劑有可能會有剩,主要是兒科,因為兒科是按體重計算用藥量的,而針劑只能整瓶整支的發。比如,醫院裡青黴素如果只有80萬單位一瓶的,但有一個患兒一次只需注射40萬單位,藥劑科發80萬單位,護士按醫囑用半支藥,那剩下的半瓶藥,絕大多數下情況會被丟棄。沒事誰也不會保留這半支開封了的藥。變質、細菌汙染了的藥,使用是很不安全的,護士會拿自己安全開玩笑?只有當上班的醫生、護士恰好也生病了,也需要用到這針劑,多出來的針劑才有可能會被使用到。


木棉花開1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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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作為醫生我明確告訴你這是不可能的。

病人沒用完的藥物去向有以下種情況:

1、一種是病人已經用藥,但劑量沒有那麼多,剩下一部分,比如甘露醇這種藥物,一瓶是250毫升,有的一次用250毫升,有的用一半,兒童可能用的更少,但剩下的部分就直接扔掉銷燬。醫院是不允許用的,一個是藥物開封后配置好後,有效期受到限制,一般要求在4小時內用完,有的可能會長些,但基本都不會超過24小時。如果重新利用,有的藥物效果受影響是小事,更重要的是容易造成交叉感染。

2、還有一種就是沒有開封的藥物,現在很多醫院開完藥物後都放到患者手裡,每次應用都到患者手裡取,也有一些醫院直接送到配液中心,根本到不了護士手裡,如果出院或者換藥,一般就要把沒用完的藥物原價退回藥局。

3、還有一些口服藥物,住院期間一般按每次發給患者,出院還沒吃完,要交給患者出院帶藥。

以上每個環節都有規章制度,如果護士違背這種這些,輕者處分,重者要負法律責任的。

所以,問題中的沒用完的藥物,護士拿回去重複利用是不可能的,請不要相信他人的道聽途說,如果是你親身經歷,請你拿出證據投訴,讓犯錯誤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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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小大夫


可能很多人都會好奇這個問題,為什麼有這樣的疑問呢?那就是有些藥物會根據年齡大小使用不同的劑量,這樣肯定會出現某一類病人在使用一種藥物時產生剩餘,那麼這些藥物會被拿回去重新利用嗎?

我的一個大學同學是一家醫院的護士,所在的科室是“新生兒重症監護室”,顧名思義,主要就是護理那些有重大疾病、生理缺陷等疾病的新生嬰兒。我下面說的就是一個真實的事件:

我的大學同學和他老婆畢業後就結婚了,但是不在一個城市上班,他因為很少陪伴再加上他老婆工作性質的原因,結果他老婆早產了,就被放進新生兒重症監護室了,後來聽我同學說,他真的非常感謝他老婆,因為他老婆在醫院工作的原因,有很多藥物都沒花錢,據說有一種藥非常貴,按照他們的經濟能力根本不能付擔的起,好在科室裡有同樣早產的嬰兒也需要同樣的藥物,所以每次都把剩餘的給他女兒用了,出院以後他一家還專門請了科室的護士吃了一頓大餐。

其實我也是第一次知道,有些藥物使用劑量比較小,所以肯定會有用不完的,像我同學家女兒不僅可以免費使用藥物,連牛奶都是其他嬰兒喝不完的留給她喝的,他家女兒住院期間總的要比普通人少花了4萬多元。

也就是說,病人沒用完的藥並不完全拿去處理了,有些非常可能被護士拿去給認識的人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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