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現在的滴滴司機屬於非法營運嗎?

解焱


其實滴滴進入了一個非常尷尬的領域,最早設計的模式是在偏闢不好打車的地方叫出租車方便,滴滴只是給出租車提供信息,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這個完全不存在政策障礙,因為出租車都是營運車輛,手續完全合法。近段時間在貨運領域也崛起了一個類似的平臺“貨運滴滴”快遞物流第三方平臺—51快配app,但是他們不一樣,物流信息在以前本來就是需要拿錢買的,也是完全市場化的,而出租車是國家管理的公共交通。



出租車本來就要交很高的份子錢,如果免費用還沒有問題,要收出租車的平臺費出租車受不了,出租車公司也不會答應,那麼怎麼辦呢?收出租車信息費肯定沒戲,那麼為了盈利,他通過出租車把影響做出來了,可以吸引跑營運的私家車加入,私家車的平臺費肯定收起來就沒有障礙了,但是有一個特別大的問題,在現有法律制度下私家車沒有營運資格,跑車拉客屬於非法,那麼新生事物,創新模式國家肯定得支持了。這個時候背後的資本們的作用就發揮作用了。

科技創新,智慧交融這些概念國家能不支持嗎?所以政府出臺了網約車管理辦法,營運車輛只要符合網約車管理辦法那麼他就合法了,小編沒有跑過滴滴也沒有辦理過網約車資格證,我在想,出租車每年給政府交了那麼多費用現在網約車來分市場了,出租車可以收的費用肯定下來了,為了彌補這個費用缺口網約車是不是要成功登記也的交點費用?當然了滴滴也在創新其他的模式,比如自己買車讓司機租車跑滴滴,今天還有網友提出一個問題,我是旅遊車能上滴滴接單嗎?我想旅遊包車信息也是滴滴發展的方向。為旅遊車提供信息收信息費也沒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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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一直在變,由原來招募私家車司機運營到與第三方租賃公司合作招募司機,再到把出租車司機納入滴滴的平臺,三步走,由不規範到規範的一個過程。

2018年元月,是滴滴劃清非法營運的一道坎,招募的司機,不再是私家車主,而是與第三方租賃平臺合作,由它們通過賣車或租車的方式招募司機,如果滴滴在該城市取得營運許可證,則這些第三方租賃平臺不需要取得,直接成為滴滴的代理,再到辦理運輸許可證,而司機的網約車資格證,第三方租賃公司會想辦法讓司機通過考試。



這樣的好處,就是司機有平臺掛靠,而不足的地方,是滴滴抽成20-30%,平臺為司機購買營運險,但其中的佣金或貸款租金也比司機自己買車相對要高一些。


直到現在,我才明白滴滴的抽成偏向第三方租賃平臺的司機了,為司機們提供獎勵,油費獎勵,而即將淘汰的私家車主卻沒獎勵,那些純電動,油電混動的車輛,每公里油耗3毛錢,每天200公里,一個月也就是2000左右的油費,滴滴以獎勵的形式返還給司機,如果跑的里程數更多一點呢?



從這圖片上的流水看出,滴滴抽成的信息量費管理費有4400元,而管理獎勵營運獎勵3500 ,每月滴滴收取費用在1000以下,實際抽成大頭在第三方租賃公司。

原來如此,滴滴只要把控了第三方租賃公司的資源,就能得到源源不斷的司機從事營運。


而第三方租賃公司是能辦理運輸許可證的,也就意味著與第三方租賃公司合作後,滴滴的司機全部轉為正規司機,而非私家車主,清退私家車從事營運,已只是時間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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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滴滴平臺是合法的!這是一家正規的互聯網公司,有合法的註冊和納稅!那麼依附於滴滴平臺的司機卻不太一樣。滴滴司機與平臺沒有隸屬合同關係,只是個人藉助於網絡平臺進行運營,所以各地方對滴滴司機的政策要求也不太一樣。



如果跑滴滴專車的話,需要取得類似出租車的運營許可。這裡我就簡單說一下大連關於網約車的規定吧!

根據《大連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網約車市場採取的是登記許可制度,要想從事網約車營運,首先,駕駛員要通過考試,取得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其次,車輛也需要符合相關標準並得到許可,同時網約車平臺也要進行資質認定得到許可。只有獲得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同時滿足車輛許可及網約車平臺登記許可兩個條件後,方能從事網約車營運,“人、車、平臺三方同時具備上崗資質,缺一不可。”



另外,個人和企業從事網約車經營車輛均需變更車輛使用性質將“非營運”改為“營運”車輛,並執行“8年退出網約車市場、60萬公里強制報廢”規定。車輛登記結束後,市出租汽車管理處會對所有登記車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將運力投放計劃上報市政府,待計劃通過後,符合條件的車輛才有機會獲得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也就是說,不滿足以上條件的滴滴司機和車輛,不允許參與道路交通運營。否則即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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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於非法營運的認定標準很簡單,即是否有三證。

一是司機所在的城市有沒有給滴滴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二是司機駕駛的車輛有沒有取得服務所在地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強調一下服務所在地,在天津取得運輸證在北京經營也屬於非法營運);

三是司機自己是否取得服務所在地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同樣強調服務所在地)。

以上三證缺一個都屬於違規。不過第一個證是平臺公司應該取得,若沒有則處罰平臺。司機有後兩個證,則自己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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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公司現在套路越來越深了,我不知道有沒有跟我一樣情況的司機,線下審核驗車的時候是大眾朗逸,審核通過也是顯示大眾朗逸,待過一段時間滴滴後臺就把你車輛顯示信息改成大眾帕薩特,一般司機很少會去看審核車輛的情況。 今年6月底一天看見一新聞,說杭州一位快車車主的比亞迪秦被滴滴平臺改成了勞斯萊斯幻影,導致受到多次車輛不符的投訴,滴滴平臺直接封號,最後找了媒體滴滴公司才把車輛糾正過來。正當我樂開懷的時候,我打開軟件一看,我車輛信息從大眾朗逸變成了大眾帕薩特,聯繫滴滴公司,滴滴公司回覆您這輛車就是帕薩特,並且表示無法更改。我告知客服線下驗車的時候車輛產權證,行駛證都能證明我車是朗逸,並且當初審核通過顯示也是朗逸。你們只要把材料調出來核實一下就行了。 滴滴公司好玩了,說我們平臺顯示的就是帕薩特,如果要更改需要您刪除車輛重新線下驗車,並且這個是唯一的解決方式,並且查詢不到何時由誰進行的更改,希望我配合和理解。 我個人認為滴滴公司在不經過車主的情況下私自更改車輛型號,無外乎兩點考量一點後路。 第一,一旦發生車主或者乘客的任何意外或者糾紛,滴滴平臺都可以以出事車輛與平臺審核註冊車輛不符來推脫自己的責任,讓車主自行承擔賠付義務,並撇開對乘客的賠償義務。 第二,即使在車輛運行過程中被運管處以登記註冊與使用車輛不符為由進行處罰的時候,不給報銷,因為註冊車輛和你運行車輛不符,責任在司機方,司機違約使用非註冊車輛運營。 第三,由於使用與審核車輛不符,隨時進行封號處理。 最後,即使被車主發現(比如我這種)註冊審核通過車輛與使用車輛不符,滴滴公司也可以以系統故障為由,要求你刪除車輛並且重新線下驗車為要求,不承擔一點責任。 完美 關鍵是在車主表示向媒體反映這種情況時,一副無所謂,愛咋咋地的態度,高級接待專員就是這麼霸氣 告誡所有私家車加入滴滴的車主,看看您車輛信息型號是不是有被更改的情況,滴滴說我是上海獨一份,我不信。


冥界的溫柔


目前滴滴司機只要取得網約車駕駛證就不屬於非法營運。道路運營證應當由平臺代理完成,可是各平臺都不願意抓緊落實,原因不說都明白。至於將車輛改變成營運性質,車主目前都不樂意,一、大多數車主不是專職網約車主要是。二、改了性質車輛提前報廢,對不是專職的車主來講不划算。三、私家車改變了車輛使用性質,但仍然按私家車一樣限行。各主管部門只用了旁觀者的身份來制定網約車管理條例約束平臺和網約車准入制度是失職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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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滴滴司機到底要怎樣才能合法!我是滴滴優享車主。但是我沒有網約車三證。我是2017.11月底買的車(別克英朗2018款)。下班沒事跑跑快車。現在出了這事(空姐案),我想把自己搞合法,可是諮詢了一下我的車不符合網約車條件。我就想問一下我的車哪裡比k3差了?遇到壞人開寶馬,大奔也一樣出事。我感覺這種便民的事只要人品,信用度過關,車子合法就不會出太大問題。軸距,排量。這個大跟安全有關係?十年老司機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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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就屬於合法運行的黑車,有利,才有的網約車,變相的運行手段。最終目的還是收錢,變像的運行,個人意見,應該實行出租行業網約車。全部八年報廢。全都個體制,沒有任何費用,運行價格,市場調節,賺錢你就幹,不賺錢你就自己玩唄,放開市場,出行打車就點方便了,又保護了,出租車行業,以後也沒黑車了,都一樣的費用,運營。和不運行兩種,私家車幹活,抓住,車的性質就給改變運行車輛。也不用罰錢。


不斷努力7


嗯!大部分都是私家車!非營運性質!所以大部分是違法的!將來網約車平臺必定是營運牌照之爭!交通和環境壓力決定牌照數量不可能無限制!出行也應階梯話!價格槓桿也會越來越重要!所以廉價的網約車和出租車也會越來越貴!現在大型公共交通沒有建設完善!大家都不要迷了!


朱瑞臣


滴滴司機如果有本城市網約車駕駛員證和網約車運輸證就合規、合法.

如果司機沒本城市網約駕駛員證或運輸證中的任一種證都不合法,滴滴也許會給你派單,但運管抓到罰你沒商量,就看滴滴會不會補償點罰款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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