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 情況通報|今天上午東霞B地塊原城南村集體土地進行保護性施工

情況通報|今天上午東霞B地塊原城南村集體土地進行保護性施工

為保障南部新城建設,早日實現淨地開發,2018年4月27日,三元區南部新城開發建設指揮部對東霞B地塊53.21畝原城南村集體土地進行保護性施工。

情况通报|今天上午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

三元區東霞B地塊原城南村集體土地(耕地)約53.21畝,已於2013年4月15日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批准文號:閩政地〔2013〕第343號),2013年9月23日城南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對徵地補償事宜進行表決,根據表決結果,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採用實物(商業面積返還)補償方式補償,青苗補償費實行貨幣補償。2013年11月21日三元區人民政府與城南村民委員會簽訂《三元區東霞地塊城南村集體土地徵收協議書》,青苗補償費已於2014年3月3日補償到位。

情况通报|今天上午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情况通报|今天上午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
情况通报|今天上午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情况通报|今天上午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
情况通报|今天上午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

按照市裡統一部署,加快推進三明南部新城開發建設,2017年6月12日、9月11日、12月26日三元區人民政府、三明市國土資源局、三元區城東鄉人民政府向城南村民委員會下達《交地通知》、《三明市國土資源局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催告書》等,要求城南村按時交出土地。2018年4月23日,三元區政府再次向城南村民委員會發出《交地通知》,要求於4月26日前完成交地工作,但經三元區人民政府、城東鄉人民政府多次同城南村及相關村民協商溝通,均遭到城南村少數村民的強行阻撓,致使交地工作停滯。

情况通报|今天上午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

鑑於東霞B地塊已於2017年11月27日拍賣出讓,且土地競得人已全額繳清土地出讓價款。根據《土地出讓合同》出讓合同約定,東霞B地塊需於2018年3月8日前交付土地,逾期交地應承擔違約責任。為支持重點項目南部新城建設和臺江新區開發,三元區決定實施對東霞B地塊53.21畝集體土地進行保護性施工。

此次行動是按照三明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為加快推進東霞B地塊開發建設依法實施的保護性施工。為此三元區南部新城開發建設指揮部組織相關工作小組,維護保護性施工現場秩序,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您點一個

情况通报|今天上午东霞B地块原城南村集体土地进行保护性施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