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拆遷得了2套房子,兒子想全要,女兒想要一套,怎麼辦?

寶黛釵鳳璉平尤


如果女兒是親生的,以後養老也是要她付出相同的代價,如果是,就一人一套,如果養老只用兒子,不用女兒付出,那寫好遺囑,以後互不打擾


功夫1十2


個人實際經歷,丈母孃家拆遷分了三套,拆遷合同當時都登記在二老名下,拆遷後住進了我們的小新房,我們去隔壁大城市打工了。結果房子四年還沒等到,二年左右的時候老丈人癌症走了,我娶的是大女兒,小女兒相差9歲還在讀書,當時檢查出來的時候我都做好了賣剛剛新買的半年不到的新房,錢用來給丈人看病的打算。結果老丈人病來的很兇,27天就走了,彷彿冥冥中在照顧著我們(一輩子記著他老人家),只是趕到上海做了一個大型的全面檢查,專家會診了幾次方案都沒確定,讓我們都來不及帶他做深切治療。後來房子拿到了,統一登記做證件了,我做主讓三套房子都登記在了丈母孃名下,房租都給她讓她攢起來,畢竟她還有一個小女兒要準備嫁妝。我們自己有能力去賺取自己的幸福,丈母孃已經幫我們帶了那麼多年小孩了,將來能給我們我也接受,不給我們我也不多想,我一直把她當自己媽對待,所以我感覺我們整個大家庭氛圍相當融洽。引申到自己父母這邊馬上也要拆遷了,我已經跟爸媽溝通好了,兩套留一套給姐姐,讓姐姐在姐夫家也不落下話柄。


賓哥行天下


記錄一下我的情況

老婆家有個弟弟,孃家縣城中心有一棟三層樓。一二樓出租,一年10萬收入,也是面臨拆遷最少兩套房還有現金補償。

每當我老婆提起這事,我岳母和岳父異口同聲說都是兒子的,女兒嫁出去了是外人,什麼也不給。還在我面前說我教他女兒和他們掙財產去了,我是哭笑不得,欲哭無淚啊。

這事之後沒兩年,我們自己也買了兩套房,他們一分沒出,也沒客氣一聲說給拿點。其實我早就和老婆說過即使他們說了要借錢給我們,我也不會要,真不是我財大氣粗,是真惹不起他們老兩口,不想留下話柄被嘲笑一輩子。

後來也就一年多點,我岳父住院花了4.5萬多(包括設備),我岳母直接打電話給她女兒說:大夫說了你爸這病要買呼吸機和製氧機要不然不能出院(每天都要用),老婆也和我說了,我也沒猶豫說治病救人的事,不能耽誤。花了3.5萬給他買齊了。他們自己除了醫保報銷也就花了3千多。

我說這多是覺得,什麼樣的人都有,和女兒相比,顧兒子的比例大的多。所以做好自己,別想著怎麼去掙屬於自己的那一份,父母給那是情份,不給也是本份。真沒必要為了房子和財產爭個你死我活的,等你百年後一些都是虛幻的。親人之間短短十幾年不應該被冷漠。

借用一句古話: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改變不了別人,那就改變一下自己去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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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媳婦我說句話。我公婆本來只有一套90平的福利房,自住。後來12年單位集資建房他又有了一個指標。我婆婆做主指標給我們,外加四十萬塊錢,買多大的我們做主。福利房給小姑子,當時福利房也就市值四十幾萬。前年我公公摔了一跤,我小姑子和他哥兩個人忙前忙後,最終康復。去年他又老年痴呆了,我小姑子也全心全意照顧。我想如果當初我公婆不是一碗水端平,一人一套,到了今天這個狀況即使我小姑子不計前嫌照顧自己的爹,我們也會很愧疚的。做人還是要公平,不能貪心。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123


這個問題真是個問題,不知道怎麼回答了,作為兒子你忘記爸爸媽媽怎麼把你養大的嗎?有好吃的都給你,把最好的都給你,現在你長大了有本事了有私心了,可以和父母交換伐碼了,這樣可不好,說說女兒吧,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如果兒女過的不好父母心裡也難受,還是一人一套吧,如果兒子還有良心就心疼一下年邁的父母,如果女兒還是父母的小棉襖就常回家看看父母,把父母接過也是最好不過的,讓父母安度晚年,寫到這裡我眼睛溼潤了我也是一個流 浪兒,很想念父母,在幹上幾年就回老家吧,父母年齡大了,身邊需要有人陪伴,老人最怕孤獨了。朋友們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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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不瞭解內情,不發表言論。我說一個我身邊的例子,我一朋友生活的地方,重男輕女很久很久了,一直至今,兄弟結婚姊妹每家拿五萬是常態,她是老大家裡還有一個弟弟,畢業工作很辛苦常常下班了還要處理後續工作(本人還輕微貧血),在網上兼職賺一些外快,一個月七八千倒也可以,攢了一些。後來她媽媽生病住院,相比較她弟賺的少就說好她弟陪護她回去上班,看病花了近10萬全是她掏的,後來醫療報銷了一部分,他弟拿著藥單也報銷了一部分,但報銷的錢都沒給她,提都沒提,那會她也就畢業兩三年,10萬基本是她大部分積蓄。她媽媽逢人就誇兒子多孝順,從不提救命錢是閨女掏的。從這次她媽媽知道她有錢了就一直想把她手裡的錢拿到自己手裡,她沒給也沒少吵架。後來家裡拆遷,有兩套房和一些現金,剛開始什麼都沒給她,這姑娘爆發了,說要麼把那套小型的房放她名下、大房和現金給她弟、她爸的大車生意百年後才能給她弟,要麼她什麼都不要,但以後她只負擔法律名義規定上的贍養費,她說到做到。她父親還算拎得清,她弟和她媽是一夥。最後一套房記在了她的名下。子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的法律在我國已經存在幾十年,但顯然打不過代代相傳的老思想,就像提出問題的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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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個提問,我就問了老婆,如果拆遷得到兩套房她會怎麼分。老婆說兩套都給兒子,女兒是要嫁出去的,我就問她,如果女兒婚姻不幸福呢,如果房子是對方婚前財產呢,以後沒地方住怎麼辦呢?所以我覺得一套給兒子,一套自己留著,等以後看情況做決定,女兒如果比較能幹,房子都留給兒子,女兒如果需要我們的幫助就分一套給她,手心手背都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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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2套兒子想全要,女兒想要1套,人在利益面前都會暴露自私性,或強或弱,更別說在鉅額利益面前,從法律角度講,兒女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從你兒子2套全要可以看出你兒子的自私,不論有多少人認為你女兒不應該爭房產,我覺得都應該有女兒的一份,至少當下在很多家庭贍養老人女兒比兒子更可靠,你和老伴對2套房有絕對的支配權,滿足兒子傷害女兒,滿足女兒傷害兒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樣做你都會為難。給你一個最好的處理方法(希望能幫你解決當下困境):分別立2份遺囑,1份自書遺囑,1份公正遺囑,公正遺囑法律效應大於自書遺囑。立1份自書遺囑給兒子,內容為“房子產權歸你們,由兒子和女兒各暫住一套,在你和老伴百年之後,將名下2套房留給兒子”。再悄悄立1份公正遺你自己保管,女兒女婿孝順就私下告訴女兒有這份遺囑的存在,讓女兒自己決定將來要不要爭這套房子的產權,如果不孝順或者你以後不想給女兒你再立1份公正遺囑更正就是,內容為“鑑於女兒女婿孝順,所立自書遺囑無效,兒子暫居的房屋贈予兒子本人,女兒暫居的房屋贈予女兒本人”。這種處理方法至少在生前不會看到兄妹反目,死後的事哪能管那麼多,房產指定贈予子女本人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將來你的子女如遇離婚,兒媳和女婿是無權要求分割你留下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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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這種情況,怎麼分都不討好。都給兒子,女兒不滿意,估計有疙瘩後來往就少了。給女兒一套,兒子不願意,估計兒子對你也冷落了。最好的辦法是都不給,所有的財產全部寫自己的名字。當你有幾套房產可以繼承的時候,兒子兒媳就算裝也得裝得孝順。在大限將至的時候,兩邊都有照料自己晚年的生活的情況下,就一人一半。這時候哪怕一方不滿意,那也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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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著辦!到老別後悔。全給兒子,以後別煩女兒,不過看樣子,你兒子不是啥好東西。如果是我來處理這事,我死之前一個都不會給。都對我好,就一人一套。都不對我好,乾脆捐掉。這時分家產,就是給自己找麻煩,你沒法滿足他們任何一個。你的這對兒女都夠嗆,算計父母的家產。都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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