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切記:在家人不可以隨便評論、議論出家人!

切記:在家人不可以隨便評論、議論出家人!

民國時期,虛雲老和尚在南華寺,有一僧人因為做事不如法,被執事師父賜了香板。有一居士看到執事師父打人,便從心裡憤憤不平,覺得師父不慈悲。後山的護法龍王看到了,跟著執事師父打了僧人一巴掌。虛雲老和尚知道了,斥責了護法龍王和在家居士,並且告訴他們不能管僧眾的事情。

在家人是很難了解出家人的內心修行心行的,你看著似乎不對,不如法,但不一定是不如法。根據自己的所知所見去輕慢評論,會毀壞出家師父的僧相,破壞在家居士的信心,這是造業。

切記:在家人不可以隨便評論、議論出家人!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出家人有過錯,必須按照佛制的戒律來處罰,僧眾的事情自有僧團處理,即便是龍天護法都不能干涉,何況在家人?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說:“寧可毀塔壞寺,不說他比丘粗惡罪”,“若說過罪,則破法身”。公然否定出家人的形象,便是誹謗。說對了,沒有功德;說錯了,是墮地獄的惡果。因為破壞僧寶的僧相,是破壞自性,是一闡提,善根會因此永遠地斷了。

切記:在家人不可以隨便評論、議論出家人!

即便是出家人破戒,其初心出家的功德,也比百千萬億白衣人要多。出家人是弘法位,出家人荷擔如來家業,弘揚佛法,他們的功德是在家人所不及的。而在家人是護持位,只是輔助僧團弘法。出家人的戒律和規矩,是我們在家人所不熟知的,我們沒有資格去評論他們對或錯。

出家人講經說法如果有不如法之處,確實會誤了很多人的法身慧命。這種情況,我們可以謹慎地提出來,“對事不對人”,不能針對某位出家人或者是其出家身份。

《贊僧功德經》裡也說到,出家人縱使是犯戒、破戒,罪過也能自行懺悔消除。“常能防護己業過,不談如來僧寶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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